警察駐校

警察駐校

警察駐校是指警察入駐學校協助學校管理治安秩序。中國的遼寧省、中山市和加拿大的多倫多都開展了警察駐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警察駐校
  • 定義:警察協助學校管理治安秩序
  • 地點:遼寧省、中山市和加拿大的多倫多
  • 時間:200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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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遼寧

2005年6月2日,遼寧省公安廳對外宣布,現在開始全省將推行民警駐校工作制,像片警進社區一樣,讓民警專職負責校園安全,並形成制度長期堅持。進駐校園的民警有別於從前的校園治安負責人,“校警”承擔的是專職工作,不分擔其他警務活動。
警察駐校
今後全省城區中國小校一律實行民警駐校制,由轄區公安派出所選派政治、業務素質好,組織協調能力強的優秀社區民警承擔駐校任務;全省城區中等專業學校(高級中學)和高等院校可視治安複雜程度和公安派出所警力情況,採取一警包兩校或幾校的駐校方式。
但無論是“一警一校”還是“一警多校”哪種駐校方式,公安派出所所長都是轄區學校治安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駐校民警為直接責任人。
遼寧省公安廳規定,中國小校民警駐校時間每天不得少於4小時,其重點工作時段為學生上學、午休、放學期間以及學生集中活動的場所,節假日期間可靈活掌握,但隨時與校方保持聯繫。

中山市

廣東省中山市教育局2006年3月7日通報,該市所有中國小校均實現警察駐校,警察每周必須到學校打卡上班兩次!校園民警工作主要是處理校園內外的違法犯罪案件,一旦出現危害校園師生人身、財產安全、擾亂校園正常教學秩序的情況,民警就要在現場予以及時化解。另外,校園民警還將收集校園及周邊地區的治安情況,並給學生上法制教育課,而且,還要協助學校開展家訪活動,對有不良行為的學生,加以教育轉化。

國際

駐地情況

多倫多市公校和天主教教育局屬下共27所中學,於下周開始便有穿警察制服及佩槍的警員進駐校內,警方及兩個教育局希望軍裝警員駐校,不單能保障校園安全,更重要是和年輕人建立良好關係。
多倫多天主教育局“安全學校”項目負責人克勞福(Paul Crawford)表示,每所學校將有一名警員駐守,他會穿上制服並佩槍,還會到附近其他學校巡邏,警員會參加學校舉行的一些活動,並會為學生講述校園安全、網路欺凌等問題。警員還會為高年級的學生,講述法律相關的課程,並參加學生的體育活動。具體內容由警方決定,每間學校情況不一樣,因為每間學校的需求不同。

規劃

多市警方發起該項計畫,是因為2007年一名少年曼拿斯(Jordan Manners)在多市西區的C.W.Jefferys中學校園內,被人槍擊致死。教育局隨之發起中學安全狀況調查小組,最後的報告建議警方應在校園內和學生建立積極的互動。
多市警方隨後發起了該計畫,多市公校教育局也在2007年6月通過了這份提議,但教委們表示,2007年6月教育局內部討論時,警方的報告書並未寫出要佩戴槍枝,現在的實際情況卻發生了變化。教委們紛紛對佩戴槍枝表示擔心,認為此舉可能令學生感到不安。

評議

正方

警駐校,是公安保衛工作和警務建設的新舉措。這一舉措,擴大了公安保衛工作的覆蓋面,填補了學校保衛工作的空白。中國小治安秩序的好與壞,不僅關係到廣大師生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影響學校的教學秩序,也牽掛著廣大家長的心。面對全國許多院校校外人員在校園內外製造各種刑事案件的嚴峻現實,在中國小實施“一校、一警、一室”的警務建設,有深刻的現實意義,為學校治安秩序的穩定和長治久安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警駐校,是進一步深化警校共建的新做法。以往的警校共建,僅限於設立法制副校長,聘請民警為校外輔導員等。在警察進駐學校之後,民警在做好學校治安保衛工作的前提下,一方面可以面對面地向廣大師生進行法制教育,使學生進一步明確善與惡,罪與非罪的界限,增強廣大師生的遵紀守法意識、自我保護意識和勇於與犯罪分子作鬥爭的見義勇為精神,預防和減少學生的犯罪行為,建立穩定的教學秩序。另一方面民警更好地接近廣大師生,更好地為師生辦好事、實事,接受監督,能提高自身的執法水平,進一步密切警民關係。
警駐校,進一步拓寬了公安工作與民眾工作相結合、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領域。駐校民警能及時培訓保全人員,提高他們的素質;與校領導和老師一起做好有劣跡、有前科的學生的幫教、轉化工作;及時走訪老師、學生、家長,開展社情、民情、治安情況調查,及時掌握轄區內外各種刑事犯罪的規律,做到預防和打擊犯罪活動相結合,實現轄區內外的長治久安。

反方

擔憂一;警察進駐學校,可想而知當地的社會治安現狀不太樂觀,學校的治安是整個社會治安的一個部分,社會治安存在問題必然會滲入到學校,要以此辦法徹底解決學校的安全也是不現實的,“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其效果很難盡人意。
擔憂二;警察進駐學校,一個市有多少中、國小校及幼稚園,要有多少警察來對付。如此分散大量的警力、精力和時間,這就難以應對更大範圍的社會治安案件的處理,難免“拆東牆補西牆”。
擔憂三;警察進駐學校開了先河,那其它同樣受到安全威脅的單位或者宅所是否也要進駐,如醫院、住宅小區、農貿市場等公共場所,當然學校是很重要的學生學習場所,其它地方也不能不說不重要呀。警察能忙得過來嗎。就是大量的增加警員,那要增加多少費用,納稅人負擔得起嗎。
擔憂四;警察進駐學校用意是對犯罪分子進行防範和打擊,但也在所難免會出現學校學生之間的矛盾、師生之間的矛盾而救助於警察,依賴於警察,久而久之就有濫用職權之疑,因實施職權過寬頻來不良影響。
擔憂五;警察值班在明處,又是規定一個星期兩天,如果犯罪分子要犯罪,你在明處,它在暗處,明箭易躲,暗箭難防,那只能起到“藉助鐘馗,只能嚇鬼”。
警察進駐學校的做法可能對犯罪分子會起到震懾作用,師生的安全也更有保障,但學校的安全只是社會安全的冰山一角,就是能給學生上學這一期間帶來安全也只是治表,學校師生員工每天在校充其量也就十小時,除開節假日,更多的時間是在校外,人們更擔心的是學生在往返學校和做晚習的路上,因此要標本兼治,還得花大功夫治理整個社會,社會的治安好了,那學校的正常的教學秩序也就不用擔憂了。在目前社會治安還不盡人意的現狀下。可採取對學校周邊加強巡邏,便衣巡查,電子監控,110及時出警,特別著重於學生往返路上的防範。這樣既節省了警力,又同整個社會的治安聯連起來。真正做到學生學習安心,家長不用接送也放心,學校管理省心。
因此類似教育警察的做法不應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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