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柏楊壩鎮大水龍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譚登軍在易地扶貧搬遷工作中弄虛作假、不正確履職問題。2016年,譚登軍偽造會議記錄,將未經會議研究的貧困戶李某某一家5口納為易遷對象,在向鎮易遷辦遞交申報材料時,故意隱瞞李某某在村內有其它房屋情況,導致李某某被確定為易遷對象並享受125平方米分散安置房。2018年4月,譚登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