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大初

譚大初(1504—1578),字宗元,號次川。始興人。明世宗嘉靖十七年(1538)進士。初授工部主事,歷官至南京戶部尚書。嘗力薦海瑞。卒年七十五。著有《次州存稿》。《明史》卷二○一、清溫汝能《粵東詩海》卷二四等有傳。

生平,評價,作品,

生平

譚大初,字宗元,明孝宗弘治十七年(1504年)出生在今廣東南雄。大初46歲時曾任江西按察副使。這個官專門負責監督地方官是否有不法行為。當時正是嚴嵩在朝中得勢的時候,而江西就是嚴嵩的老家。嚴嵩的親屬在江西多有依仗他的權勢作威作福、魚肉百姓的事。
民間流傳了這樣一個故事:嚴嵩兒子嚴世蕃強占了一個水塘,水塘原主聽說剛到任的大初是個不畏權勢的好官,就向他申訴這水塘本是他家的產業,塘底有界碑可以證明,請他從嚴家收回水塘。大初聽後,計上心頭。他對嚴世蕃說自己有一個手鐲不慎掉入塘中,請他汲乾塘中的水幫忙找找。嚴世蕃家財萬貫,說一個手鐲能值多少錢,我送你一個就是了。大初不肯,說這手鐲是祖傳之寶,萬萬不可丟失。嚴世蕃聽罷,只得同意汲乾塘水。等到塘水被抽乾後,果然在水塘的東南西北四個角上發現了四座界碑,足以證明是原主的產業。大初不懼嚴家的權勢,毅然將水塘物歸原主。
明代軍戶的負擔非常重,軍戶常常因為不堪重負而被迫逃亡,可是地方官為了應付上級的檢查,有時不得不拿民戶來湊數,民戶一旦轉為軍戶,要想再變回來可就難了。他在清理戶籍時,把本來不是軍戶的平民全部恢復為民戶。御史孫慎擔心軍戶數額不足可能要被治罪,大初正色道:“失額罪小,殃民罪大。”
大初執紀嚴明、為民除害,時人稱之為“譚青天”。大初與婦孺皆知的明代清官海瑞交情很深,他曾上書朝廷力薦海瑞,認為人才難得,應當重用。他還請求朝廷允許他辭官,以便讓更有才能的賢人得以任用。
大初退休後,生活儉樸、安貧樂道,於1578年辭世。

評價

他的同事、曾任戶部尚書的馬森說,他平生只見過兩個人可稱“廉潔之士”,一個是當時的吏部尚書吳岳,另一個就是譚大初。譚大初能不受世風污染,堅持自己的原則,雖受重用,卻不驕傲自大、無限膨脹。無論在哪個時代,譚大初的這種品質,都是為官者應當具備的。

作品

游葉樂山山莊 其一
誰卜幽居水竹間,衡門無事晝常關。尋芳不逐春風舞,採藥長隨夜月還。
精舍陰陰修竹里,佳城鬱郁小溪灣。多君領得林泉趣,名利無心夢亦閒。
答李牛山
紫垣昔日愧金魚,青瑣當年負諫書。雅淡祇宜三徑菊,疏狂不羨故鄉鱸。
匡時有志師君實,投老無心賦子虛。借問牛山棲鳳竹,萬竿煙雨近何如。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