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證據金是指證券交易所通過會員或經紀商向從事期貨交易的客戶收取的一種交易保證金。證券證據可以防止和減少經紀商在代客買賣時可能遭受的損失。
證券證據金的類型,參考文獻,
證券證據金的類型
證券證據金一般有三種:
(1)本證據金。它是進行期貨交易的雙方必須繳納的證據金,否則便不允許參加證券期貨交易。
(2)追加證據金。它是在成交後,由於價格漲落使一方受損,且受損金額超過本證據金的一定比例(如50%)時,向受損一方加收的證據金。
(3)特別證據金。它是在市場有非常變動或發生其他特殊情況時臨時收取的證據金。證券證據金屬於擔保性質的資金,所以在證券交割後,可以如數領回。
參考文獻
1 董新興主編.實用證券投資詞典.山東友誼出版社,2003年06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