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期貨經紀公司管理辦法》是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02年5月17日發布的國家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期貨經紀公司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 發布日期:2002-05-17
- 生效日期:2002-07-01
《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期貨經紀公司管理辦法》是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02年5月17日發布的國家法律法規。
《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期貨經紀公司管理辦法》是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02年5月17日發布的國家法律法規。【檔案來源】期貨經紀公司管理辦法現發布《期貨經紀公司管理辦法》,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主席周小川二○○二年五月十...
《期貨經紀公司管理辦法》是證監會為加強對期貨經紀公司的監督管理、保護期貨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期貨市場健康發展制定的辦法。2007年4月15日,中國證監會發布的《期貨公司管理辦法》開始實施,2002年5月17日發布的《期貨經紀公司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7號)同時廢止。發布信息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是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02年5月17日發布的辦法。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 現發布《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主席周小川 二○○二年五月十七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期貨交易所的管理,明確期貨交易所的職權和責任,維護期貨市場的正常秩序,根據《...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肖鋼 2014年10月29日 政策全文 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期貨公司經營活動,加強對期貨公司監督管理,保護客戶合法權益,推進期貨市場建設,根據《公司法》和《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期貨公司,...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期貨公司,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期貨公司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審慎經營,防範利益衝突,履行對客戶的誠信義務。第四條 期貨公司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和其他關聯人不得濫用權利,不得占用期貨公司資產或者挪用客戶資產,不得侵害...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期貨公司,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期貨公司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審慎經營,履行對客戶的誠信義務。第四條 期貨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和其他關聯人不得濫用權利,不得占用期貨公司的資產或者挪用客戶保證金和其他資產,不...
《證券公司管理辦法》是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檔案。檔案狀態 公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 第 5 號 現公布《證券公司管理辦法》,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主 席 周小川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廢止 證券公司管理辦法 註:本篇法規已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09)8號--關於廢止部分證券期貨...
《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已經2023年3月8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23年第3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證監會令第219號予以公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2007 年4月9日發布的《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 42 號)同時廢止。修訂信息 2002年5月17日證監會令第6號公布。2007年4月9日證監會令第42...
包括:證券、期貨投資諮詢公司,從事證券、期貨投資諮詢業務的證券經營機構、期貨經紀機構、信息服務公司、信息網路公司、財務顧問公司、資產管理公司、投資公司以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它從事證券、期貨投資諮詢業務的公司。第五條 同時從事證券和...
第四條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依照本辦法負責期貨經紀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審查與管理,包括任職資格的審查與確認、任職期間的考核、任職資格暫停與撤銷以及其他相關事宜。中國證監會派駐各地的證券監管辦公室、辦事處、特派員辦事處(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依照本辦法和中國...
本辦法所稱高級管理人員,是指期貨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 理、首席風險官 ( 以下簡稱經理層人員) ,財務負責人以及實際 履行上述職務的人員。期貨公司分支機構負責人的管理參照本辦法有關高級管理 人員的相關規定執行。第三條 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符合中國 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 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期貨經紀公司,其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期貨經紀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指期貨經紀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第四條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負責期貨經紀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審核與管理,包括任職資格的...
(五)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形式。第三條 從事證券、期貨投資諮詢業務,必須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取得中國證監會的業務許可。未經中國證監會許可,任何機構和個人均不得從事本辦法第二條所列各種形式證券、期貨投資諮詢業務。證券經營機構、期貨經紀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從事超出本機構範圍的證券...
第八條設立證券公司,應當具備《公司法》、《證券法》和本條例規定的條件,並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第九條證券公司的股東應當用貨幣或者證券公司經營必需的非貨幣財產出資。證券公司股東的非貨幣財產出資總額不得超過證券公司註冊資本的30%。證券公司股東的出資,應當經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
現公布《期貨市場客戶開戶管理規定》,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期貨市場客戶開戶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期貨市場監管,保護客戶合法權益,維護期貨市場秩序,防範風險,提高市場運行效率,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期貨公司管理...
現公布《期貨營業部管理規定(試行)》,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期貨營業部管理規定(試行)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期貨公司營業部(以下簡稱營業部)的經營活動,加強對營業部的監督管理,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期貨公司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3號)等...
關於印發《設立期貨經紀公司及其營業部報批程式》的通知 證監期貨字〔2000〕15號 各證券監管辦公室、辦事處、特派員辦事處:為進一步規範和明確設立期貨經紀公司及其營業部的報批程式,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期貨經紀公司管理辦法》(證監發〔1999〕43號)和《關於期貨經紀公司營業部審批工作的通知》(證監...
截止2010年1月份,正式營業的期貨公司167家。未來隨著期貨行業的發展,合併、收購等將會越來越多,期貨公司面臨洗牌局面,屆時期貨公司會越來越少。截止2022年10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的期貨公司有150家。相關規定 期貨經紀公司是客戶和交易所之間的紐帶,客戶參加期貨交易只能通過 期貨經紀公司進行。由於期貨經紀...
《期貨公司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辦法》經2012年5月22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18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2012年7月31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81號公布。該《辦法》分總則、業務試點資格、業務規範、業務管理和風險控制制度、賬戶監測監控、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附則7章53條,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辦法背景 業務...
《銷售管理辦法》是由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布的行政條例條令。頒布令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 第91號 《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已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28次主席辦公會議於2013年2月17日修訂通過,現公布修訂後的《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1]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
(五)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形式。第三條 從事證券、期貨投資諮詢業務,必須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取得中國證監會的業務許可。未經中國證監會許可,任何機構和個人均不得從事本辦法第二條所列各種形式證券、期貨投資諮詢業務。證券經營機構、期貨經紀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從事超出本機構範圍的證券...
第三條 中國保監會根據《保險法》和國務院授權,對保險經紀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履行監管職責。中國保監會派出機構,在中國保監會授權範圍內行使職權。第四條 本規定所稱保險經紀包括直接保險經紀和再保險經紀。直接保險經紀是指保險經紀機構與投保人簽訂委託契約,基於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的利益,為投保人與保險公司訂立保險...
2011年6月9日發布的《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72號)予以廢止。2020年10月1日,中國證監會公布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督管理辦法》開始施行,《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91號)同時廢止。檔案發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 第91號 《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已由中國證券...
《期貨公司金融期貨結算業務試行辦法》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07年4月19日發布並實施。頒發信息 關於發布《期貨公司金融期貨結算業務試行辦法》的通知 各期貨公司: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的規定,我會制定了《期貨公司金融期貨結算業務試行辦法》,現予發布,請遵照執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七年四月...
(四)因違法行為被開除的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期貨交易所、期貨經紀公司及其他機構的從業人員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五)因違法行為被吊銷執業證書或者被取消資格的律師、註冊會計師和資產評估機構、驗證機構的從業人員、投資諮詢從業人員;(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從事...
(九)期貨交易所、期貨交易廳、期貨經紀公司中的電腦管理人員;(十)中國證監會認為需要進行資格確認的其他期貨業從業人員。第五條 期貨業從業人員從事期貨業務,必須按照本辦法取得《期貨業從業人員資格證書》。第六條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負責期貨業從業人員資格的授予及管理。中國證監會...
《關於修改的決定》已經2009年3月11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253次主席辦公會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12月21日起施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尚福林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關於修改《證券登記結算管理辦法》的決定 一、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三項修改為:“證券交易所、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依法履行職責要求...
發文單位: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文 號: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09〕28號 發布日期:2009-10-22 執行日期:2009-11-16 發文概述 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發揮社會監督功能,提高期貨市場透明度,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規章,現對期貨公司信息公示做出如下規定:期貨公司...
《期貨經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實施細則》是為促進期貨行業健康發展,保護交易者合法權益,切實加強對期貨經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的自律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期貨和衍生品法》《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規定》《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及《中國期貨業...
第九條 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下列人員可以免於資格考試取得《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證書》:(一)期貨交易所的高級管理人員;(二)在期貨、證券或相關業務管理崗位工作5年以上或者從事經濟管理工作20年以上的期貨經紀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第十條 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的時間和次數由中國期貨業協會規定,報中國證監會核准。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