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監管費

證券市場監管費:包括證券交易監管費、機構監管費。證券、期貨市場監管費經財政部、國家計委《關於收取證券、期貨市場監管費的通知》批准立項,於1995年1月1日起開始徵收,此後該費用的收費列項及收費標準定期修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證券市場監管費
  • 類型:交易監管費
  • 時間:2010年5月14日
  • 每科:70元
背景,收費列項,發展歷程,

背景

2010年5月14日發布的《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關於重新發布中央管理的證券監管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規定了近一個時期的證券期貨市場監管費用收取標準。

收費列項

包括:證券市場監管費、期貨市場監管費、證券期貨從業人員資格報名考試費等。
證監會向滬深交易所收取的證券交易監管費標準為:股票、基金按年交易額的0.04%。收取;債券按年交易額的0.01%收取。
向境內券商、基金、期貨公司收取的機構監管費收費標準為:券商、基金每年按註冊資本金0.5%收取,最高30萬元;期貨公司每年按註冊資本金0.5%收取,最高5萬元。
期貨市場監管費:證監會向上海、鄭州、大連期貨交易所收取期貨市場監管費,收費標準為按年交易額的0.002%收取。
證券、期貨業從業人員資格報名考試費:中證協和中期協組織證券、期貨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向參考人員收取報名考試費,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70元。

發展歷程

從2012年7月1號開始,中國證監會向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取的證券交易監管費收費標準,對股票由按年交易額的0.04%。調整為按年交易額的0.02%收取;對證券投資基金和 債券免收證券交易監管費。
同時,證監會向上海期貨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和大連商品交易所收取的期貨市場監管費收費標準,由按年交易額的0.002%調整為按年交易額的0.001%收取。對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收取的期貨市場監管費亦按上述收費標準執行。
此外,證監會對證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每年仍按註冊資本金0.5%收取,最高收費額30萬元;對期貨經紀公司每年仍按註冊資本金0.5%收取,最高收費額5萬元。
對於下調監管費收費標準,證監會表示,近年來,證券、期貨監管費在交易成本中的占比相對增大。監管部門根據市場情況,認真研究測算後,積極向有關部門申報要求下調證券、期貨市場監管費,意在有效降低投資者負擔和企業成本,激發證券、期貨市場活力。據悉,市場監管費採取“收支兩條線”,證監會支出全額納入財政預算內管理,與實際監管費收入情況沒有直接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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