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聰敏

謝聰敏,台灣省彰化縣人,民進黨籍。曾因發表“台灣人自救宣言”、涉嫌在台美國銀行爆炸案兩次入獄,2000年被聘為“總統府”國策顧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謝聰敏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台灣省彰化
  • 出生日期:1934年5月2日
  • 職業高雄陸軍軍官學校講師
  • 畢業院校台灣大學
  • 信仰:黨籍
1934年5月2日出生,台灣省彰化縣人,民進黨籍。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政治大學政治研究所碩士。
畢業後任高雄陸軍軍官學校講師。1962年10月任《今日中國》助理編輯。1979年赴美,其後加入台灣人公共事務會,並當選第一至第三屆中央委員,1981年至1989年任該會副會長。1986年5月在美發起成立台灣民主建黨委員會,任執行委員兼秘書處負責人。同年9月與許信良等人成立民主運動海外組織,並任秘書長。1988年任美國《太平洋時報》總主筆,台灣民主運動海外組副主席、顧問。1989年9月任北美衛星電視公司總經理。1991年任許信良辦公室顧問。1992年競選第二屆“國大代表”失敗。1992、1995年12月分別當選第二、三屆“立法委員”。
1964年因與彭明敏魏廷朝發表“台灣人自救宣言”被判刑10年,減刑出獄後,1971年因涉嫌在台美國銀行爆炸案被判刑12年。1979年去美國,1991年返台。
2000年被聘為“總統府”國策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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