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10月12日與1971年2月5 1970年10月12日與1971年2月5日日,台南美國新聞處與美國花旗銀行台北分行先後發生爆炸,涉嫌的23人被國民黨當局逮捕。其中,謝聰敏(“台獨”分子)再度被捕判15年徒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美國在台機構爆炸事件
- 書籍:1970年10月12日與1971年2月5日
- 地點:台南
- 人物:謝聰敏
魏廷朝(“台獨”分子)再度被捕判12年徒刑,李敖(作家)判10年徒刑,李政一判15年徒刑,吳忠信判12年徒刑,劉辰旦判15年徒刑,郭榮文判15年徒刑,詹重雄判15年徒刑,洪武雄判12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