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郵編:311800
機構職責
(一)依法承擔市場監督管理和
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宣傳、貫徹、實施國家
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依法負責各類
內資企業、
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並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
(三)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監督管理
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四)依法負責監督管理流通領域
商品質量和流通環節
食品安全,組織實施食品流通許可工作,組織查處侵犯
消費者權益案件,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做好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的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
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依法查處違法直銷和
傳銷案件,監督管理
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八)依法實施
契約行政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實施消費類格式契約條款備案,監督管理拍賣行為,依法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九)指導
廣告業發展,依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領導和管理所屬、直屬和
派出機構的工作;指導與工商行政管理業務有關的社會團體的工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信息、統計、檔案、保密、機要、信訪等工作;承擔本局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承擔綜合性調研、工商行政管理政策研究、會議組織、政務公開、督查、宣傳等工作;指導工商學會工作。
2.法規股
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審核、清理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賠償工作;承擔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覆核和聽證工作;承擔法制宣傳、培訓工作;組織落實本局
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管理本局公職律師。
3.企業註冊股
依法承擔規定範圍內各類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公司
股權出質登記工作;按規定審核上報企業名稱;承擔上級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授權或委託的部分登記註冊事項初審和審核工作;負責轄區各類市場主體註冊登記信息的統計、分析,並協助做好公開工作。
調查研究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與管理情況,協調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管理中的問題;承擔轄區各類市場主體的註冊登記事項監管工作;組織推進基層工商監管業務的綜合化、規範化;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加強各類市場主體的信用分類監管;指導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工作。
5.市場契約監管股
組織實施規範市場秩序的規章制度和具體措施;承擔規範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工作;做好商品交易市場規劃引導工作,組織開展星級文明規範市場創建活動;規範各類市場網路經營行為;監督管理和培育發展經紀人;組織實施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市場專項治理工作;開展對各類交易市場的登記及統計、分析工作;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消費類格式契約條款備案管理;開展經濟契約行政指導、調解、信用評價服務;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督管理拍賣行為;查處契約欺詐行為等違法行為;指導市場協會、經紀人協會工作。
承擔註冊商標監督管理工作,依法保護
商標專用權;查處商標侵權和商標使用中的違法行為;調處商標糾紛;承擔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使用管理和保護;組織推進商標戰略;監督管理廣告活動;負責廣告經營審批;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商標協會、廣告協會工作。
7.食品流通監管股
組織實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專項整治、質量監測等工作;組織開展食品流通許可及監督檢查工作;承擔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和食品安全案件查處工作;承擔協調相關方面開展食品安全聯合行動工作。
8.人事教育股
管理本局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工作;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考察管理幹部,管理人事和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全局思想政治工作;組織推進基層基礎建設和文明規範化建設;組織開展教育培訓、專業人才培養工作;負責全局評比表彰及優撫工作;承擔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9.機關黨委
貫徹落實上級黨委對局機關委員會的黨的工作的決定、指示;抓好機關幹部職工的理論學習和思想政治教育;抓好黨支部建設,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和共產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重視培養和發展新黨員;加強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堅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不斷探索機關精神文明建設的新途徑;按照審批許可權規定,負責直屬機關黨組織和
書記、副書記、支部委員的任職和審批,負責審議和批准黨員幹部違反黨紀的案件和處分決定;領導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民眾組織,支持這些組織依照各自的章程獨立開展工作。
直屬機構
1.註冊分局
2.網路經營監督管理辦公室
負責本局信息化建設;承擔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監督管理的基礎性、綜合性工作;負責本轄區數據分析工作;承擔信息諮詢的管理工作。
3.消費者權益保護分局
做好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的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工作;承擔流通領域商品(食品除外)質量監督管理工作;開展有關服務和產品的消費維權工作;查處假冒偽劣等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
派出機構
1.經濟檢查大隊
為正股級派出行政機構。依法承擔有關反壟斷執法工作,查處市場中的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違法直銷和傳銷及其他經濟違法案件;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承擔協調相關方面開展打擊傳銷聯合行動工作;指導、協調全局對經濟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會同有關股室做好辦案經費和罰沒物資管理及辦案裝備工作。
獲得榮譽
2008年,根據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下發的浙江省文明單位的複評結果,繼續保留“浙江省省級文明單位”的榮譽稱號。
領導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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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協助黨委書記、局長工作,分管人事教育科、經濟檢查科(經濟檢查大隊)、法規科、機關黨委、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 |
| | 協助黨委書記、局長工作,分管辦公室、商標廣告監管科、基建工作;聯繫商標協會、廣告協會。 |
| | 協助黨委書記、局長工作,分管企業註冊科、個體私營經濟監管科(企業監管科)工作;聯繫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民營)企業協會、行業協會。 |
| | 協助黨委書記、局長工作,分管監察室、市場契約監管科、網路經營監督管理辦公室(信息化辦公室)、信用辦工作;聯繫市場協會。 |
| | 協助黨委書記、局長工作,分管食品流通監管科、消費者權益保護分局(“12315”舉報申訴中心)工作;聯繫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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