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暨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諸暨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外文名:Safety production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Bureau of Zhuji Municipality
- 地區:諸暨市
- 性質:地方政府部門
- 等級:正處
- 職能:監督檢查
機構職能,機構設定,
機構職能
(一)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具體職責是: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產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議;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市級有關部門和鎮鄉(街道)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全市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承辦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檢查上級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及辦公室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承辦市安全生產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組織全市重大事故調查和辦理結案工作;組織協調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二)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承擔安全生產方面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工作;研究擬訂安全生產工作政策;擬訂發布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規程,制定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標準,並監督實施。
(三)承擔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定期分析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四)承擔全市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監督管理工業、礦山、危化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五)負責管理全市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六)根據市政府授權,依法組織、協調一般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參與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七)負責全市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使用企業及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八)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等社會中介機構的資質管理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
(九)負責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安全生產培訓機構工作;負責組織本行政區域內行政村(社區)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的考核發證工作;負責組織本行政區域內除省部屬企業、紹興市屬生產經營單位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的考核發證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十)依法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工作(以下簡稱“三同時”)。
(十一)負責制定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技術示範工作。
(十二)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十三)指導有關協會、學會的業務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各項工作制度的制定和管理;負責市安委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政務信息、保密、檔案、信訪、提案和建議以及行政後勤等方面的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經費、國有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負責組織起草局機關重要檔案、重要會議報告;負責安全生產綜合信息和新聞發布工作;組織研究安全生產重大政策;負責局機關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局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組織研究擬訂安全生產規劃和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技術規範及安全生產科研成果技術推廣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工作;參與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有關工作;綜合協調全市性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專項整治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全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的考核工作;指導、協調市安全生產科技協會工作。
(二)宣教科。組織指導全市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指導本系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參加安全培訓和考核工作;對所屬安全培訓機構開展安全培訓活動的情況進行日常監督檢查;負責組織本行政區域內行政村(社區)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的考核發證工作;負責組織本行政區域內除省部屬企業、紹興市屬生產經營單位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的考核發證工作。
(三)綜合安全監督管理科。依法監督檢查機械、輕工、電子、紡織、菸草、電力、電信、貿易等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及實施“三同時”工作情況;依法對相關行業安全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負責相關行業的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管和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的安全評估、安全評價工作;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指導、監督有關行業企業安全標準化的實施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演練;指導、協調或參與相關行業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綜合指導、協調基層安監隊伍建設;研究起草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範性檔案;組織研究安全生產監管政策。
(四)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依法監督檢查礦山(含地質勘探)、冶金、有色、建材、地質等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及實施“三同時”工作情況;依法對相關行業安全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參與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負責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管理工作;負責礦山企業的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指導、監督礦山企業的安全評估、安全評價工作;指導、監督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山關閉工作:參與相關行業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指導、協調或參與相關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監督有關行業企業安全標準化的實施工作;指導、協調礦山行業協會工作;負責有關行業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安全評價等社會中介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依法監督檢查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的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及實施“三同時”工作情況;依法對相關行業安全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企業的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專項整治工作;指導、監督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有關生產經營單位關閉工作:參與相關行業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指導、協調或參與相關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監督有關行業企業安全標準化的實施工作;指導、協調安全生產專家組和危化行業協會工作。
(六)行政審批服務科。負責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審批和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的審核上報;負責第三類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經營登記備案和第二類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經營登記備案上報;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使用登記備案;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使用許可證的審核上報;負責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含石油化工、成品油生產經營單位)建設項目新建、改建、擴建三同時審核上報;指導、監督有關企業的安全評估、安全評價工作;受理、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許可證審核上報;負責協調與市公共服務中心的相關工作;負責有關行業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安全評價等社會中介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七)市安全生產監察大隊。對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安全生產執法檢查,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受理並查辦安全生產舉報與投訴案件;參與調查處理安全生產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