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城市民政局

諸城市民政局

諸城市民政局是諸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諸城市民政局
  • 辦公地址:山東省諸城市東關大街167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屬單位,領導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民政事業發展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劃,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管理工作,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管理和執法監督,承擔中國諸城市社會組織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三)擬訂全市社會救助政策、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指導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
(四)擬訂全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政策,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協調推進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
(五)擬訂全市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內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申報工作,負責市內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管理及邊界爭議的調查調處,負責全市地名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市婚姻登記工作,指導婚姻服務機構管理工作,推進婚俗改革。
(七)擬訂全市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
(八)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市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擬訂全市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十)擬訂全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一)組織擬訂全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十二)擬訂全市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組織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推進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管理國家、省、濰坊市和市撥民政事業經費,指導、監督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負責全市民政統計工作。
(十四)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管和維護穩定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完善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最佳化政務服務工作。市民政局應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全市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 與市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市養老服務工作,起草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市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組織起草維護老年人權益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以及全市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指導全市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2.與市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在醫療救助資金籌集分配、救助對象資格確認、資金使用安全等方面,加強工作協調銜接,確保應助盡助。
3.與市司法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司法局負責統一受理、審理市級行政複議案件;市民政局按照集中複議職權的規定承擔行政複議工作的其他相應職責,依法履行行政複議決定。

內設機構

(一) 綜合科(掛黨建辦公室牌子)。
負責文電、會務、督查、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應急、值班、安全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綜合文稿起草、宣傳、年鑑史志工作,組織開展調研工作。負責制定機關工作制度、工作計畫並監督檢查實施情況。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民政綜合性政策理論研究。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執法監督、法治宣傳等工作,參與本部門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工作。指導全市民政標準化建設。負責協調推進全市民政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民政領域政務服務標準化。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民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承擔局機關教育、制度、監督等黨風廉政建設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組織實施民政財務規章制度,管理國家、省、濰坊市和市撥民政事業經費,指導、監督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行政事業費、民政事業經費的預決算和日常管理,負責局機關會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民政資金統計工作,對局機關及局屬各單位預算的執行、決算、各類資產的管理情況、資金髮放、物資的購買等與財務收支有關的經濟活動及國家財經法規的執行等情況進行內部審計監督。
(二)社會福利科(掛養老服務科牌子)
擬訂全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統籌和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工作及其監督檢查,負責監督檢查各鎮街(園區)救助政策和救助資金的落實和管理工作;指導特困人員供養機構的建設與管理,參與擬定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的相關政策,指導鎮街(園區)開展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和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推進社會救助信息化建設。承擔全市老年人福利工作,擬定全市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負責養老服務業監督管理、行業規範、業務指導。負責指導全市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擬定全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負責慈善信託備案管理和對慈善行業組織進行監督,組織和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三)社會事務科
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擬定全市婚姻、殯葬、殘疾人權益保護、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以及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擬定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承辦全市經營性公墓的申報,指導全市婚姻登記機關和殘疾人社會福利、殯葬管理服務、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以及收養登記、兒童救助保護機構相關工作。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擬訂全市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內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申報工作,負責本市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管理及邊界爭議的調查調處,負責全市地名管理工作,做好地名的命名、更名工作,開展地名標準化建設,開展地名規劃和信息化建設,規範全市地名標誌的設定,管理區劃、界線、地名檔案,開展地名文化建設,開展地名信息諮詢服務,負責印製出版本市行政區劃圖和標準地名圖書資料。
(四)基層政權科
擬訂全市城鄉基層民眾組織建設政策並組織實施,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社會工作、志願服務發展規劃、政策,並指導落實,推進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擬定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監督管理辦法,按照管理許可權對社會組織進行管理和執法監督,負責指導做好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指導和促進在民政部門直接登記管理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所屬單位

一、諸城市社會救助綜合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上級關於社會救助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參與研究擬訂全市社會救助工作的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社會救助政策宣傳。
(二)制定社會救助工作人員業務培訓計畫,組織開展社會救助政策培訓,做好社會救助工作的政策銜接。
(三)負責全面梳理全市各類社會救助事項,建立服務清單,提供業務諮詢。
(四)規範運用省社會救助綜合管理信息平台,及時受理、轉辦、協助、協調、跟蹤困難民眾的訴求,並做好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等人員的救助服務工作。
(六)協助局機關指導、督促、檢查鎮街園區開展社會救助工作。
(七)負責全市社會救助的服務工作,組織、動員、接收社會各界的捐助資金。
(八)完成市民政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諸城市婚姻登記中心
(一)承擔國家和省、濰坊市有關婚姻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
(二)承擔依法辦理本市的婚姻登記工作。
(三)承擔補發婚姻登記證工作。
(四)承擔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記檔案工作。
(五)承擔倡導科學文明婚俗新風工作。
(六)完成市民政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諸城市殯葬事業服務中心
(一)負責提供殯葬禮儀服務,承辦遺體接運、存放、整容、火化,骨灰暫存,殯葬用品加工生產和銷售等服務;
(二)負責中心的規劃、建設和運營管理;
(三)負責基本殯葬服務費免除等惠民殯葬政策的宣傳和落實;
(四)完成市民政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信息

王福泉:諸城市民政局局長
蔣加平 諸城市民政局黨委書記
張慶文 諸城市民政局副局長
管延亮 諸城市民政局黨委副書記
張 忠 諸城市民政局副局長
賈永忠 諸城市民政局副局長
王秀英 諸城市社區工作管理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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