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詩歌或刺譏或讚頌以達委婉進諫的學說。中國古代關於詩歌的政治功能的理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諷諭刺美說
- 定義:用詩歌或刺譏或讚頌以達委婉進諫的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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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涵
諷諭,指以委婉的方式進諫,亦稱諷諫;刺,即刺譏、怨刺;美,即讚美、歌頌。
美刺
美刺的觀念,在《詩三百篇》中已有詩人直接表明。如《小雅·節南山》:“家父作誦,以究王訩,式訛爾心,以畜萬邦”,就是刺譏;《大雅·崧高》:“吉甫作誦,其詩孔碩,其風肆好,以贈申伯”,就是讚美。但美刺作為理論概念的確立,則始於漢代的經學。《詩大序》釋頌為“美盛德之形容”,釋風為“上以風化下,下以風刺上”,對於美刺的具體分析見於各篇“小序”。鄭玄的《詩譜序》則對美刺的含義做了明晰的說明:“論功頌德,所以將順其美;刺過譏失,所以匡救其惡。各於其黨,則為法者彰顯,為戒者著明。”可見美刺就是詩人所做的政治道德評判,其目的在於彰善戒惡。
諷諭
刺譏常和諷諭相聯繫,成為詩歌的一種特殊功能。《詩大序》中講到:“主文而譎諫,言之者無罪。聞之者足以戒。”“譎諫”出以含蓄婉曲之詞而不直言。也就是諷諭,這樣就能取得言者無罪、聞者足戒的效果。鄭玄的《六藝論》曾說明了諷諭產生的歷史背景:“詩者,弦歌諷諭之聲也。自書契之興。朴略尚質,面稱不為諂,目諫不為謗,君臣之接如朋友然,在於懇誠而已。斯道稍衰,奸偽以生,上下相犯。及其制禮,尊君卑臣,君道剛嚴,臣道柔順,於是箴諫者希,情志不通,故作詩者以誦其美而譏其過。”他認為,在上古之世,君臣關係像朋友一樣平等,無論是稱頌還是批評都可以直截了當地提出,建立禮制以後,君臣有了尊卑之別,不便直言箴諫,詩歌遂成為諷諭的手段。
歷代對諷諭刺美說的態度
漢代
對詩(包括賦)的政治功能的看法在漢代是有分歧的。司馬遷在《史記·太史公自序》中說:“《春秋》采善貶惡,推三代之德,褒周室,非獨刺譏而已。”可見他並不排斥歌頌。但是在美刺二者中他更重視的是諷諫。他高度推崇《離騷》,說:“作辭以諷諫,連類以爭議,《離騷》有之。”(《史記·太史公自序》)而他評論屈原(見圖)以後的楚辭作者則說:“屈原既死之後,楚有宋玉、唐勒、景差之徒者。皆好辭而以賦見稱。然皆祖屈原之從容辭令,終莫敢直諫。”(《史紀·屈原賈生列傳》)把“莫敢直諫”作為宋玉等人不可仰攀屈原的弱點。然而董仲舒則顯然注重歌頌而不及刺譏。他論樂說:“王者功成作樂,樂其德也。”(《舉賢良對策》)論詩則說:“先王顯德以示民,民樂而歌之以為詩。”(《春秋繁露·身之養重於義》)他在對辭賦的評價上也表現出這種分歧。揚雄早年醉心於辭賦,他作賦本寄託著諷諭的義旨,但後來發現:“賦者,將以風也,必推類而言,極麗靡之詞,閎侈鉅衍,競於使人不能加也,既乃歸之於正,然覽者已過矣。往時武帝好神仙,相如上《大人賦》欲以風,帝反縹縹有凌雲之志。由是言之,賦勸而不止明矣。”辭賦為體式所限,很難起到諷諭的作用,於是以之為“童子雕蟲篆刻”。“輟不復為”(《漢書·揚雄傳》)。然而班固則全面地肯定辭賦,說:“賦者。古詩之流也。”“或以抒下情而通諷諭,或以宣上德而盡忠孝,雍容揄揚,著於後嗣,抑亦雅頌之亞也。”(《兩種賦序》)因為他著眼於“潤色鴻業”,辭賦自然是非常合用的形式。
唐代
諷諭刺美說在唐代得到發揚光大。史學家劉知幾將詩之美刺與史之褒貶相比擬:“夫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觀乎國風以察興亡,是知文之為用遠矣。大矣。若乃宣、僖善政,其美載於周詩;懷、襄不道,其惡存乎楚賦;讀者不以吉甫、奚斯為諂,屈平、宋玉為謗者,何也?蓋不虛美,不隱惡故也。是則文之將史,其流一焉。固可以方駕南、董,俱稱良直者矣。”(《史通·載文》)柳宋元則把“文之用”歸結為“辭令褒貶,導揚諷諭”(《楊評事文集後序》)。尤其引人注目的是元稹、白居易倡導新樂府運動之標榜諷諭刺譏,因為詩壇欠缺的正是這種敢於面向現實、觸及時弊的諷刺精神。白居易在《采詩官》一詩中寫道:“采詩官,采詩聽歌導人言,言者無罪聞者戒,下流上通上下泰。周滅秦興至隋氏,十代采詩官不置。郊廟登歌贊君美,樂府艷詞悅君意。若求興喻規刺言,萬句千章無一字。不是章句無規刺,漸及朝廷絕諷議。……君兮君兮願聽此:欲開壅塞達人情,先向歌詩求諷刺。”只有頌美,而無刺譏,朝廷聽不到不同的聲音。也就看不到社會的矛盾,因此他大聲疾呼要繼承古老的諷刺傳統,把詩歌作為諷諫的工具。他把自己所作的詩中“關於美刺比興者”,謂之諷諭詩(見《與元九書》),列於閒適詩、感傷詩之上。
宋代
宋代的文人也闡揚諷諭刺美說。歐陽修稱之為“詩之本義”:“詩之作也,觸事感物,文之以言,善者美之,惡者刺之,以發其揄揚怨憤於口,道其喜怒哀樂於心。此詩人之意也。”“作此詩,述此事,善則美,惡則刺,所謂詩人之意者,本也。”(《毛詩本義·本末論》)李綱更以為“詩以風刺為主”,“三百六篇,變風變雅居其大半,皆有箴規戒誨美刺傷閔哀思之言,而其言則多出於當時仁人不遇,忠臣不得志,賢士大夫欲誘掖其君,與夫傷讒思古,吟詠情性,止乎禮義,有先王之澤”(《湖海集序》)。風刺發於忠君愛國之心,出於仁人志士之口,因此完全符合儒家教義,應該予以提倡。但是,也出現了非諷諫的論調。黃庭堅說:“詩者,人之情性也,非強諫爭於庭,怨忿詬於道,怒鄰罵座之為也。其人忠信篤敬,抱道而居,與時乖逢,遇物悲喜,同床而不察,並世而不聞,情之所不能堪,因發於呻吟調笑之聲,胸次釋然,而聞者亦有所勸勉,比律呂而可歌,列於羽而可舞,是詩之美也。其發為訕謗侵陵,引頸以承戈,披襟而受矢,以快一朝之忿者,人皆以為詩之禍,是失詩之旨,非詩之過也。”(《書王知載朐山雜詠後》)黃庭堅指出,詩歌的發生是由於鬱積的情感之要求宣洩,並非懷有明確的功利目的。這種見解有其合理的一面。但他之詆毀諫者,是由於對文字賈禍的畏懼,喪失了干預現實的勇氣,因此遭到後人的非議。比他稍晚的黃徹就依據《詩經》給予針鋒相對的批駁:“余謂怒鄰罵座固非詩本指,若《小弁》親親,未嘗無怨;《何人斯》(應為《巷伯》)‘取彼譖人,投畀豺虎’,未嘗不憤。謂不可諫爭,則又甚矣。箴規刺誨,何為而作?古者帝王尚許百工各執藝事以諫,詩獨不得與工技等哉?”(《■w0260001溪詩話》卷十)
明代
明代的開國功臣劉基非常重視《詩經》的風剌傳統。他對以刺詩為“居下位而訕上”的說法加以駁斥:“詩三百篇惟頌為宗廟樂章,故有美而無刺。……變風變雅大抵多於論刺,至有直指其事、斥其人而明言之者……使其有訕上之嫌。仲尼不當存之以為訓。”(《王原章詩集序》)但在明王朝的統治鞏固以後,需要鼓吹休明,粉飾太平,於是台閣派應運而生,倡導“潤飾洪業”,“鳴國家之盛”,刺詩亦因而衰微。後來,七子派起而矯台閣體之弊,這種狀況才逐漸改變。及至明末社會矛盾極度尖銳,遂有陳子龍高揚譏刺說。其《六子詩序》云:“(詩)蓋憂時托志者之所作也。……夫作詩而不足以導揚盛美,刺譏當時,托物連類而見其志,則是《風》不必列十五國,《雅》不必分大小也。雖工,余不好也。”他把是否“導揚盛美,刺譏當時”,即關心。現實,昭明善惡,作為評價詩歌的主要標準。他還提出了“雖頌皆刺”的觀點:“時衰而思古之盛王,《嵩高》美申,《生民》譽甫,皆宣王之衰也。”(《詩論》)身處衰世,而緬懷先人之盛德,名為歌頌,實為刺譏,這種看法是十分深刻的。
清代
在清代的文論中,值得注意的是程廷祚之論刺詩。他的《詩論》中《刺詩之由》和《再論刺詩》兩篇本於儒家詩教,旗幟鮮明地批判了朱熹目刺詩為謗訕的議論。他認為:“夫天地之大,猶人之一身,一氣之周流也,或滯而不行,則為癰為疣。……‘川壅而潰,傷人必多’,召穆公之所以諫厲王也。‘不如小決使道’,子產之所以不毀鄉校也。後世不明此義,故立誹謗之法,重妖言之誅,以致道路以目,而卒無救於亡。”(《再論刺詩》)如果依了朱熹的意見,以刺詩為訕上,而加以杜絕,則等於堵塞言路,結果恰恰會導致國家的危亡。
歷史地位
諷諭刺美說是儒家詩學中具有民主性的精華。在這種理論的影響下培育了中國古典詩歌切近現實、干預政治的優秀傳統。但由此也引出了某些反對詩歌題材多樣化的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