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張通過文藝創作與鑑賞淨化心靈、調理性情,以實現理想人格的學說。儒家文藝功能論的一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陶冶性情說
- 定義:主張通過文藝創作與鑑賞淨化心靈、調理性情,以實現理想人格的學說
背景介紹,經典依據,發展過程,要點與得失,
背景介紹
諷諭刺美說指匡正上政得失的學說,移風易俗說指感化下民習氣的學說,陶冶性情說則指塑造個人人格的學說。三者均可歸人教化說。陶冶性情說兼及創作與鑑賞兩方面,要求通過文藝創作和鑑賞淨化人的心靈,調理作者與讀者的性情,促進個體人格的自然性情的社會化、文化化,以逐漸達到儒家所提倡的那種理想人格。
經典依據
儒家經典中雖未直接提及“陶冶性情”之語,卻已深含此義。孔子論立身成德之法,雲“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論語·泰伯》)。朱熹注“興於詩”云:“詩本性情”,“吟詠之間,抑楊反覆”,“可以興起其好善惡惡之心而不能自己”(《論語集注》)。朱熹注“成於樂”云:樂“更唱迭和”,“可以養人之性情,而蕩滌其邪穢,消融渣滓”(同上)。孔子論詩之用,有“興”、“觀”、“群”、“怨”之說(《論語·陽貨》),亦云詩可以感發人情志,使之與人和而不流,對上怨而不怒。小戴《禮記·經解》又載:“孔子曰:人其國,其教可知也。其為人也,溫柔敦厚,《詩》教也。”溫柔敦厚自是陶冶性情之結果。這些言論都體現出以詩陶冶性情的思想,實為陶冶性情說之所本。此外《詩緯·含神霧》有“詩者,持也”之說,意指詩可持人性情,使不放縱,亦為後世一些論陶冶性情者之所據。
發展過程
陶冶性情說正式出現於南北朝。劉勰的《文心雕龍》《徵聖》篇首言“陶冶性情,功在上哲”,《明詩》篇又言:“詩者,持也,持人性情。《三百》之蔽,義歸無邪。持之為訓,有符焉爾。”鐘嶸與蕭統於此繼有闡發。鐘氏評阮籍的《詠懷》詩云:“可以陶性靈,發幽思。言在耳目之內,情寄八荒之表。洋洋乎會於風雅,使人忘其鄙近,自致遠大。”(《詩品》卷上)蕭統論陶淵明云:“有能觀淵明之文者,馳競之情遣,鄙吝之意祛,貪夫可以廉,儒夫可以立。豈止仁義可蹈,抑乃爵祿可辭。”(《陶淵明集序》)北齊顏之推的《顏氏家訓》《文章》篇亦謂:“至於陶冶性靈,從容諷諫,入其滋味,亦樂事也。”這一時期陶冶性情說的正式出現,既是前述儒家思想在文藝領域的落實,也是文藝走向自覺的結果。隨著文的自覺,文藝通過動人之情以移人之性的獨特的人格塑造功能充分顯現出來,從而得到了文藝理論的概括。鐘嶸、蕭統之言即極明顯。南北朝之後,陶冶性情說就成了談詩之用的習見之語。如杜甫詩《解悶十二首》:“陶冶性靈存底物,新詩改罷自長吟。”白居易詩《讀張籍古樂府》:“為詩意如何?六義互鋪陳。……上可裨教化,舒之濟萬民;下可理情性,卷之善一身。”
到了宋代,隨著道學思潮的興起,陶冶性情說再次出現高潮,而其含義亦有發展變化。宋初趙湘即強調:詩者,“當持之攝天下邪心,除天下煩郁之毒”,故需“溫而正,峭而容,淡而味,貞而潤,美而不淫,剌而不怒”(《王彖支使甬上詩集序》)。其治心之意與向“思無邪”、“溫柔敦厚”的靠攏都顯著加強了。自稱“陶熔情性詩千首”(《書事吟》)的邵雍更云:“堯夫非是愛吟詩,詩是堯夫盡性時。若聖與仁雖不敢,樂天知命又何疑。”(《首尾吟》)“行筆因調性,成詩為寫心。”“所樂樂吾樂,樂而安有淫。”(《無苦吟》)張載亦謂:“古樂所以養人德性中和之氣”,“移人者莫甚於鄭衛,未成性者皆能移之。”(《經學理窟·禮樂》)連詩人黃庭堅亦隨唱同調:“詩者,人之情性也。非強諫爭於廷,怨忿詬於道,怒罵坐之為也。其人忠信篤敬,抱道而居,與時乖逢,遇物悲喜,同床所不察,並世而不聞。情之所不能堪,因發於呻吟調笑之聲,胸次釋然,而聞者亦有所勸勉。”(《書王知載朐山雜詠後》)此諸人之說與前述鐘嶸、蕭統之言明顯不同。他們已不是一般論述文藝的人格塑造功能,而是特彆強調以儒家禮教懲治人心,並嚴厲排斥了怨憤之情。這是存天理、滅人慾的道學思想在陶冶性情說上的貫徹。
道學家的陶冶性情說片面強調治心,必然拂人之情,又導致了以文說教,有背於文藝之旨,故難持久。尤其在明中葉市民思潮興起之後,更有不少人反其道而行之。李贄的《琴賦》云:“《白虎通》:‘琴者,禁也,禁人邪惡,歸於正道,故謂之琴。’余謂:琴者,心也;琴者,吟也;所以吟其心也。”這雖是反駁班固,卻恰與道學家之說針鋒相對。袁宏道論樂,言“用以宣天地之郁而適萬物之情”,“人心暢適之一念爾”(《和者樂之所由生》)。他們已僅以發抒性情、令人心暢適為文之用,而不提陶冶、教化了,但這樣一來也就不成其為儒家的陶冶性情說了。
承宋明之弊而起的清代儒學,力矯兩代之偏,重闡經典本旨,為儒家陶冶性情說做了一個較為全面的總結。王夫之論詩,稱“陶冶性情。別有風旨,不可以典冊、簡牘、訓詁之學與焉也”(《薑齋詩話》卷一),即以陶冶性情為詩之風旨,而反對以抽象說教為詩。故王夫之屢言:“人情之游也無涯,而各以其情遇,斯所貴於有詩。”(同上)“議論人詩,自成背戾。”“先為之論,則言未窮而意已先竭。在我已竭,而欲以生人之心,必不住矣。”(《古詩評選》卷四)可知陶冶性情必以“情遇”。但王夫之也反對放縱性情,指出“情極於一往,汜盪而不能自戢”(《詩廣傳》卷三),即流於“淫”;指責“以詆訐為直,以歌謠諷刺為文章之樂事”,會“蠱斯民之忿懟,以詛呪其君父,於是乎乖戾之氣充塞乎兩間,以乾天和而獎逆叛”(《讀通濫論》卷二十七)。可知陶冶性情又非一般發抒性情。沈德潛亦云:“詩之為道,可以理性情,善倫物,感鬼神,設教邦國,應對諸侯,用如此其重也。”又說:“諷刺之詞,直詰易盡,婉道無窮。”(《說詩晬語》卷上)李重華亦云:“今既藉風雅一道自附立言,則美刺二端斷不得輕易著手。大致陶冶性靈為先,果得性靈和粹,即間有美刺,定能溫柔敦厚,不謬古人宗指;否則於己既導欲增悲,於世必指斥招尤,或諛人求悅,取戾自不小也。”(《貞一齋詩說》)這些言論既強調了文藝(主要是詩)須以己之情動人之情,又強調不能任情,無論情之內容與情之強度都須有所治理,以求“性靈和粹”。
要點與得失
自儒學經典至清儒論議,表明陶冶性情說既不同於一般所謂“吟詠情性”,也不同於道學家所謂“治心”,雖然與二者都有聯繫。它要求在“吟詠情性”的同時對性情加以治理,即自居易、沈德潛所謂“理性情”;但這種治理不是以理性的、說教的、強加的方式,而是以感性的、審美的、自然的方式,即王夫之所謂“以情遇”。“以情遇”與“理性情”的結合,就成為對性情的調理、培育,此即陶冶性情。陶冶性情的目標,一在性情之內容,興善抑惡,歸於仁義,故與“思無邪”相通;一在性情之強度,平心靜氣,以至中和,故與“溫柔敦厚”相聯;總之是達到中正和平的儒家理想人格。陶冶性情說表明儒家學說對於文藝以審美的方式淨化人的心靈、塑造人的品格的功能有深刻的理解,並給予了高度的重視,這是完全正確並十分寶貴的。但由於儒家學說在人格理想上的狹隘性,陶冶性情說也難免成為對文藝和人的性情的束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