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諱辯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出處:《四部叢刊》本《昌黎先生集》
- 文學體裁:議論文
- 作者:韓愈
作品原文,注釋譯文,詞句注釋,白話譯文,創作背景,作品鑑賞,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愈與李賀書,勸賀舉進士1。賀舉進士有名,與賀爭名者毀之曰2:“賀父名晉肅,賀不舉進士為是,勸之舉者為非。”聽者不察也,和而唱之,同然一辭3。皇甫湜曰:“若不明白,子與賀且得罪4。”愈曰:“然。”
律曰:“二名不偏諱5。”釋之者曰:“謂若言‘征’不稱‘在’,言‘在’不稱‘征’是也6。”律曰:“不諱嫌名。”釋之者曰:“謂若‘禹’與‘雨’、‘邱’與‘’之類是也7。”今賀父名晉肅,賀舉進士,為犯二名律乎?為犯嫌名律乎8?父名晉肅,子不得舉進士;若父名“仁”,子不得為人乎?
夫諱始於何時9?作法制以教天下者,非周公、孔子歟10?周公作詩不諱11,孔子不偏諱二名,《春秋》不譏不諱嫌名12。康王釗之孫,實為昭王13。曾參之父名皙,曾子不諱“昔”14。周之時有騏期,漢之時有杜度15,此其子宜如何諱?將諱其嫌,遂諱其姓乎?將不諱其嫌者乎16?漢諱武帝名“徹”為“通”17,不聞又諱車轍之“轍”為某字也,諱呂后名“雉”為“野雞”18,不聞又諱治天下之“治”為某字也。今上章及詔,不聞諱“滸”、“勢”、“秉”、“機”也19。惟宦官宮妾,乃不敢言“諭”及“機”20,以為觸犯。士君子言語行事,宜何所法守也21?今考之於經,質之於律,稽之以國家之典,賀舉進士為可邪?為不可邪22?
凡事父母,得如曾參,可以無譏矣23。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24。今世之士,不務行曾參、周公、孔子之行,而諱親之名,則務勝於曾參、周公、孔子,亦見其惑也25。夫周公、孔子、曾參,卒不可勝26。勝周公、孔子、曾參,乃比於宦者、宮妾,則是宦者、宮妾之孝於其親,賢於周公、孔子、曾參者邪?
注釋譯文
詞句注釋
1.李賀(790—816),字長吉,唐河南昌穀人。中唐時期重要詩人。他是唐宗室的遠親,鄭王(李亮)之後,家世早已沒落。其父李晉肅官職低微,早死。他少能文,為韓愈、皇甫湜等所激賞。但他終生鬱郁不得志,只做過奉禮郎和協律郎等小官。相傳他經常背著錦囊騎驢外出,途中得佳句,即書投囊中,及暮歸,整理成篇。其詩想像豐富,煉詞琢句,險峭幽詭,但因過於矜奇,有時流於晦澀;尤長於樂府,能合之弦管。卒年僅27歲。有詩二百三十三首。進士:唐制,士人應禮部考試,考中的叫進士。
2.毀:毀謗,攻擊。
3.察:仔細看。和而倡之:此唱彼和,結成一氣。
5.律:這裡指《禮記》。二名不偏諱:兩個字的名字可以不避諱其中的一個字;即下文所說的“二名律”。
6.釋之者:指《禮記》的注釋者漢朝人鄭玄。言“徵”不稱“在”,言“在”不稱“徵”:指鄭玄對“二名不偏諱”的注釋,即“謂二名不一一諱也,孔子之母名徵在,言在不言徵,言徵不言在”孔子不諱單稱。
7.不諱嫌名:謂臣子避諱君父的名諱時,不避諱聲音相近的字。鄭玄在注釋《禮記》“禮不諱嫌名”時說:“嫌名,謂聲音相近,若禹與雨,邱與丘也。”即下文所說的“嫌名律”。
8.“為……乎?為……乎?”:相當於現代漢語的“是……嗎?還是……嗎?”的反詰句。
9.夫:用在句首,表示闡發議論的語氣。
11.周公作詩不諱:其父文王名昌,其兄武王名發,周公作詩不諱“昌”字、“發”字,《詩經》周頌就首“燕及皇天,克昌厥後”,“駿發爾私,終三十里”等句。
12.《春秋》不譏不諱嫌名:《春秋》不譏諷不避諱聲音相近的字;如衛桓公名完,“完”與“桓”同音,屬於嫌名,《春秋》不譏。
13.康王釗之孫,實為昭王:周康王,姓姬,名釗;其子周昭王,名瑕;“昭”和“釗”同音,周人不諱;原文“孫”應作“子”。
14.曾參之父名晳,曾子不諱“昔”:曾參,即曾子,春秋時魯人,孔子的學生,對父親極為孝順;其父名點,字晳,也是孔子的學生;《論語》記述曾子的話:“昔者吾友,嘗從事於斯矣。”“昔”和“晳”同音,曾子不諱;原文“名”應作“字”。
15.騏期:春秋時楚國人。杜度:漢朝人。這兩個人的姓和名同音,如避諱同音字,連他們的姓也不能說了。
16.“將……乎?將不……者乎?”:表示選擇關係的疑問句,相當於現代漢語的“還是……呢?還是不……的呢?”
17.漢武帝:姓劉,名徹,當時為避武帝諱,把“徹侯”改為“通侯”等。
19.滸、勢、秉、機:唐太祖名虎,太宗名世民,世祖名昞,玄宗名隆基,“滸”、“勢”、“秉”、“機”四個字分別同“虎”、“世”、“昞”、“基”四個字同音。
20.乃:竟。諭:唐代宗名豫,“諭”、“豫”二字同音。
21.士君子:古時候指有志操和學問的人。法守:效法和遵守。
22.考:考察。質:詢問,對照。稽:考核,考查。典:文獻典籍。
23.譏:指責,非難。
24.止:到頂。
25.務:致力。不務行曾參……之行:前一個“行”系動詞,實行,學習;後一個“行”系名詞,品行,品德。
26.卒:終於,到底。
白話譯文
我寫信給李賀,勸他參加進士科的考試。李賀如去參加進士科考試就會考中,所以和他爭名的人就攻擊這件事情,說:“李賀父親名晉肅,李賀不參加進士科的考試才是對的,勸他考進士的人是不對的。”聽到這種議論的人沒有仔細想,就異口同聲,跟著附和。皇甫湜對我說:“如果不把這件事說清楚,你和李賀將要蒙受壞名聲。”我說:“是這樣的”。
《禮記》上的規定說:“名字的兩個字不必都避諱。”解釋的人說:“孔子的母親名‘征在’,這是說如果說‘征’就不說‘在’,說到‘在’就不說‘征’。”《禮記》上的規定又說:“不避諱聲音相近的字。”解釋的人說:“說的是像‘禹’和‘雨’、‘丘’和‘’之類的字就是這樣。”現在李賀的父親名晉肅,李賀去參加進士科的考試,是違犯了名字的兩個字不必都避諱的規定呢?還是違犯了聲音相近的字不避諱的規定呢?父親的名字叫晉肅,兒子就不能參加進士科的考試,假如父親名“仁”,兒子就不能做人嗎?
避諱這個規定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呢?制定禮法制度來教化天下的人,不就是周公、孔子嗎?周公作詩不避諱,孔子對人名的兩個字也不都避諱,《春秋》也不譏諷不避諱人名聲音相近的字。周康王釗的孫子,實際上就是昭王。曾參的父親名晳,曾參不避諱“昔”字。周朝時有個人叫騏期,漢朝時有個人叫杜度,他們的兒子應怎樣避諱?是為了避諱和名字聲音相近的字,就連他們的姓也避諱了呢,還是不避諱和名字聲音相近的字呢?漢朝避諱武帝的名,把“徹”改為“通”,但沒有聽說為避諱把車轍的“轍”改作別的字。避諱呂后的名,把“雉”叫做“野雞”,可沒有聽說為避諱把治天下的“治”改作別的字。現在上奏章和下詔諭,沒有聽說避諱“滸”、“勢”、“秉”和“飢”字。只有宦官宮妾才不敢說“諭”字和“機”字,認為說了就是觸犯皇上。君子著書做事,應該遵守什麼禮法呢?現在考察經典,查對規定,考核前代避諱的規定,李賀參加進士科的考試,是可以呢?還是不可以呢?
凡是侍奉父母,能做到像曾參那樣,就能不被人指責了。做人能像周公、孔子那樣,也可以說是到頂點了。現在世上的一些人,不去努力學習曾參、周公、孔子的品行,而要在避諱父母名字的事情上,卻一定要超過曾參、周公、孔子,這也可以看出他們是糊塗的。周公、孔子、曾參,畢竟是不可能超過的。在避諱上超過了周公、孔子、曾參,就只能和宦官、宮妾一樣了。那么這些宦官、宮妾對父母的孝順,能比周公、孔子、曾參還好嗎?
創作背景
封建社會對君主與尊長的名字不能直接說或直接寫出來,叫做“避諱”。在唐朝成了一種極壞的社會風氣,成了人們言行的精神枷鎖。李賀在當時是一個很有才華的青年詩人,因父親名晉肅,不能參加進士科的考試,“晉”與“進”同音,父名應避諱。韓愈致力於培養和推薦有學識的青年,便勸說李賀參加考進士。《諱辯》因李賀而寫,韓愈引經據典,對腐朽的社會風氣作了激烈的抨擊與批評,把假衛道者的面目揭露無遺。
作品鑑賞
文章第一段明確地交待了作者為什麼要寫這篇文章。李賀的父親名晉肅,李賀怕觸犯名諱,不去考取進士。韓愈熱心於培養和推薦有才華的青年,曾經寫信給李賀,勸他去應考,與李賀爭名的人恣意毀謗,說:“李賀的父親名晉肅,李賀不參加進士考試是正確的,勸他去考試的人是不對的。”聽到這種議論的人不加思索,便隨聲附和。一時間形成了是非不清,不利於韓愈的輿論。正如皇甫湜所說:“如果不把這件事分辨清楚,您和李賀將蒙受壞名聲。”正是為了批駁這種毀謗,韓愈才寫了這篇文章。
文章在扼要交代寫作的原因之後,先引律,後引經,再引國家之典。層層辯駁,深刻而透徹,最後以幽默的筆調,指出那些“毀之者”只不過是自比於宦官宮妾,一點也不是士君子光明正大的行為。在文章的寫法上,作者不作正面的結論,只是在引經據典之後,用一連串的反詰句對“毀之者”提出質問,步步緊逼,氣勢奪人,具有極強的威懾力量。
文章第二段引證《禮記》有關律會的“二名律”、“嫌名律”的確切定義。“二名律”即“二名不偏諱”,注釋者說,孔子的母親名“征在”,孔子在說話書寫時,說“征”就不說“在”,說“在”就不說“征”,只要避諱其中的一個字就行了,沒有必要兩個字都避諱。“嫌名律”即“不諱嫌名”,這就象“禹”同“雨”,“邱”和“丘”那樣,避諱“禹”字沒有必要再避諱它的同音字“雨”字。這樣,就給名諱一個確定的界限。韓愈在給“名諱”以明確界定以後,用““為犯二名律乎?為犯嫌名律乎?父名晉肅,子不得舉進士;若父名“仁”,子不得為人乎?””兩個強有力的反詰句質問“毀之者”。以“晉”與“進”同音為由, 阻撓李賀去考進士,這是根本站不住腳的。從而, 從理論上推翻了“毀之者”的所謂“理由”。
文章第三段 再引國家之典, 即查考古今有關“名諱”的記載, 駁斥“毀之者”。文章這一部分所記事實非常豐富, 又文字精煉, 幾乎每一個記敘都需詳加闡述。這些記敘博古通今, 既有“周公作詩不諱”,“孔子不偏諱二名”,“《春秋》不譏不諱嫌名”, 周康王釗之子不諱同音字“昭”, 曾參不諱“晳”的同音字“昔”,“漢諱武帝名‘徹’為‘通’, 不聞又諱車轍之‘轍’為某字”,“諱呂后‘雉’為‘野雞’, 不聞又諱治天下之‘治’為某字”等等前朝的記載; 又有“今上章及詔, 不聞諱‘滸’、‘勢’、‘秉’、‘機’也。惟宦官宮妾不敢言‘諭’及‘機’, 以為觸犯’的記載。既有正面地記敘, 又有機智地反問:“漢之時有杜度,此其子宜如何諱?將諱其嫌,遂諱其姓乎?將不諱其嫌者乎?”通過這些無可辯駁的事實, 誰是誰非已經很明確了, 這時, 韓愈用“賀舉進士為可邪?為不可邪?”二句再一次質問“毀之者”,結論自問自明, 卻又去詰問對方,這把本來已確定的思想表現得更加鮮明、強烈。
文章最後一段以“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今世之士,不務行曾參、周公、孔子之行,而諱親之名,則務勝於曾參、周公、孔子,亦見其惑也。”這幾句幽默的諷刺筆調, 斥責那些“毀之者”。凡是侍奉父母能夠象曾參那樣, 就可以不受到指責了。做人能夠象周公、孔子, 也可以說到頂了。但是不致力學習曾參、周公、孔子的品行, 卻在避諱親人的名字這件事情上一定要超過曾參、周公、孔子的人和宦官宮妾一樣是不明智的。
《諱辯》寫作很有特點, 正如 《古文觀止》所評論的那樣:“前分律、經、典三段, 後尾抱前, 婉暢顯快, 反反覆覆, 如大海迴風, 一波未平, 一波復起, 儘是設疑兩可之辭, 待智者自擇。此別是一種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