諫諍章第十五

《諫諍章第十五》出自中國古代儒家倫理學著作—《孝經》。這一章是說明做兒子臣子的道理。如果父親君主做事違反義理,做兒子、臣子的應該直言勸告,盡諫諍之義,才是真正的孝順和忠誠。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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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原文

諫諍章第十五
曾子曰:“若夫慈愛恭敬,安親揚名,則聞命矣。敢問子從父之令,可謂孝乎?子曰:是何言與?是何言與?昔者天子有爭臣三人,雖無道不失其天下。諸侯有爭臣三人,雖無道不失其國。大夫有爭臣三人,雖無道不失其家。士有爭友,則身不離於令名。父有爭子,則身不陷於不義。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爭於父,臣不可以不爭於君,故當不義則爭之,從父之令,又焉得為孝乎。”

作品注釋

1. 諫諍:以直言勸告。
2. 若夫:發語詞。
3. 安親:父母親安心接受兒女的孝養。即〈孝治章〉所謂「生則親安之」。
4. 命:指示,教誨。
5. 與:語尾助詞,表疑問、感嘆或反問的意思。
6. 爭臣:直言勸告的臣子。
7. 國:指諸侯所治
8. 家:指大夫的食邑。
9. 不離:不失。
10. 令名:美名。令,美好。

作品譯文

曾子說:“像慈愛、恭敬、安親、揚名這些孝道,已經聽過了天子的教誨,我想再冒昧地問一下,做兒子的一味遵從父親的命令,就可稱得上是孝順了嗎?”孔子說∶“這是甚么話呢?這是甚么話呢?從前,天子身邊有七個直言相諫的諍臣,因此,縱使天子是個無道昏君,他也不會失去其天下;諸侯有直言諫爭的諍臣五人,即便自己是個無道君主,也不會失去他的諸侯國地盤;卿大夫也有三位直言勸諫的臣屬,所以即使他是個無道之臣,也不會失去自己的家園。普通的讀書人有直言勸爭的朋友,自己的美好名聲就不會喪失;為父親的有敢於直言力爭的兒子,就能使父親不會陷身於不義之中。因此在遇到不義之事時,如系父親所為,做兒子的不可以不勸爭力阻;如系君王所為,做臣子的不可以不直言諫爭。所以對於不義之事,一定要諫爭勸阻。如果只是遵從父親的命令,又怎么稱得上是孝順呢?”

作品讀解

這一章書,是講明為臣子的,不可不諫諍君親。君親有了過失,為臣子的,就應當立行諫諍,以免陷君親於不義。孔子因曾子之問,特別發揮諫諍之重要性。列為十五章。
曾子因孔子講過的各種孝道,就是沒有講到父親有過,應該怎樣辦?所以問說:“從前講的那些慈愛恭敬安親揚名的教訓。我都聽懂了。還有一樁事,我是不大明白的,因此大膽的問:為人子的做到不違背父親的命令,一切聽從父親的命令,是不是可以算為孝子呢?”孔子聽了曾子的這一問題,就驚嘆的說道:這是甚么話呢?這是甚么話呢?
孔子給曾子詳加解釋說,父親的命令,不但不能隨便聽從,而且還要斟酌其命令,是否可行。例如上古的時候,天子為一國的元首,一日二日萬幾之事,元首如有善行,則億兆人民蒙福。元首如有過失,則全民受禍。假若有七位敢於直言諫諍的部屬。那天子雖然偶有差錯,跡近無道,因有七位賢臣諫諍,時進忠言,勇於匡救,就不會失掉天下。諸侯若有五位諫諍的部屬。改正錯誤。格其非心,雖無道,也不會失掉他的國。大夫是有家者,如果有三個諫諍的部屬,那他雖然間有差誤,這三位部屬,早晚箴規,陳說可否,也不會失掉他的家。為士的,雖是最小的官員,無部下可言。假若有諫諍的幾位朋友,對他忠告善導,規過勸善,那他的行為,自能免於錯誤,而美好的名譽,就集中在他的身上了。為父親的,若果有明禮達義的兒女,常常諫諍他。救正他,那他不會做錯事的,自然也就不陷於不義了。
無論君臣與父子,都是休戚相關的。所以遇見了不應當做的事,為子女的,不可不向父親婉言諫諍。為部屬的,不可不向長官直言諫諍。為臣子的,應當陳明是非利害,明切勸告。父親不從,為子女的,應當婉言幾諫,即如觸怒被打,亦不怨恨。君如不從,為部屬的,還當極諫,即如觸怒受處,在所不惜,所以臣子遇見君父不應當作的事情,必須立即諫諍。彼若為人子的,不管父親的命令是否合宜,一味聽從,那就陷親於不義,怎么還能算他是個孝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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