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離婚損害賠償制度

論離婚損害賠償制度

《論離婚損害賠償制度》是2004年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徐靜靜。

基本介紹

  • 書名:論離婚損害賠償制度
  • 作者:徐靜靜
  • 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4年7月14日
  • 頁數:322 頁
  • 定價:22 元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03352294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 ,目錄 ,

內容簡介

據有關部門統計,我國每年約有40萬個家庭解體,其中1/4起因於家庭暴力,因夫妻一方與他人有婚外情、通姦、姘居、重婚而導致婚姻破裂的也有增無減,在某些地區已成為離婚的主要原因,占離婚記錄案件的60%以上。但是除了刑法規定婚姻家庭犯罪可以現實操作外,其餘的規定都不能為現實已受害的當事人提供彌補性質的法律依據。許多無過錯方離婚當事人因過錯配偶的侵權違法行為,身心受到嚴重摧殘,卻得不到法律的救助,感到“有苦難言”。此外,因為離婚不僅使配偶間的人身關係歸於消滅,還會使財產關係發生變化,所以一些經濟處於劣勢的婚姻當事人在想離婚時進行權衡,一些當事人為避免離婚後的窘迫生活,只好勉強維持自己不幸的婚姻,並為之付出身心上的慘重代價。建立離婚損害賠償制度,不僅完善了社會主義法制,而且消除無過錯方的離婚顧慮,並使其離婚權益得到保障的同時,獲得離婚損害賠償,以彌補財產和身心所受的損失,從而為那些在不幸婚姻中掙扎的人們為實現自己離婚自由的真正意願提供了法律保障。

作者簡介

徐靜靜,中國民主同盟朝陽區第二支部成員,2001年取得律師資格,現任振邦律師事務所副主任、高級合伙人。
生於黑龍江省鐵力市,主要職務:中國民主同盟北京市法制工作委員會委員附屬中國民主同盟朝陽區第二支部成員。振邦律師事務所副主任振邦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所聯盟委員會主任、公司和財稅專委會主任北京市律師協會司法改革促進研究會 委員北京市朝陽區律師協會律師文化建設委員會 秘書長從業資格2001年取得律師資格上市公司獨立董事主要業務方向公司、金融、契約、房地產、財稅等方面的訴訟及非訴訟案件和家族財富傳承。
社會活動
參與起草《最新律師業務操作指引》;
參與《企業信息公示條例(徵求意見稿)》的修改討論;
參與《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的修改討論;
參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股份業務指引(徵求意見稿)》的修改討論;
參與《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指引(徵求意見稿)》的修改討論。
著作與論文
《淺析隱名代理中的幾個問題》
《淺析債與責任的關係》
《論勞動立法與人權的關係》
《論離婚損害賠償制度》

目錄

一、離婚損害賠償制度的立法背景
二、離婚損害賠償的範圍
三、離婚損害賠償的構成要件
四、離婚損害賠償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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