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都察院宜改為懲戒裁判所》是宋教仁所著作品,出自於《宋教仁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論都察院宜改為懲戒裁判所
- 作者:宋教仁
- 作品出處:宋教仁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 創作年代:近代
《論都察院宜改為懲戒裁判所》是宋教仁所著作品,出自於《宋教仁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論都察院宜改為懲戒裁判所》是宋教仁所著作品,出自於《宋教仁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作品原文近來國人論官制者,於都察院存廢一事,聚訟紛紛,莫衷一是。甲說謂都察院為中國特有之美制,故存之便。乙說謂立憲國無此制,故廢之便...
行政裁判所之設,其理由與舊制所以置都察院者,大致相同。今各省業離滿清獨立,對於行政處分事項,既無糾察機關,則行政裁判所之設,自不容緩云云。其中區別法系,縷述利弊,皆非尋常涉獵和裝書者之所能辦,蓋近來言法制頗精之文也。惟與鄙見略有異同,請得陳之。大凡主張行政審判制度者,有一說最足以苦之...
《論都察院宜改為懲戒裁判所》是宋教仁所著作品,出自於《宋教仁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作品原文 近來國人論官制者,於都察院存廢一事,聚訟紛紛,莫衷一是。甲說謂都察院為中國特有之美制,故存之便。乙說謂立憲國無此制,故廢之便。於是又有丙說,折衷於二者之間,謂宜改為行政裁判所。以吾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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