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穆作品系列:論語新解(論語新解(錢穆主編書籍))

錢穆作品系列:論語新解(錢穆主編書籍)

論語新解(錢穆主編書籍)一般指本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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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穆作品系列:論語新解》是2002年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錢穆。本書收錄了作者對《論語》的觀點論著。

基本介紹

  • 書名:錢穆作品系列:論語新解
  • 作者錢穆
  • 原版名稱:錢穆作品系列
  • ISBN:9787108017215 ; 7108017210
  • 頁數:515
  • 定價:33 元
  • 出版社: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 出版時間:2005-3-1
  • 開本:大32開
內容簡介,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論語》自西漢以來,為中國識字人一部人人必讀書。讀《論語》必兼讀注。歷代諸 儒注釋不絕,最著有三書。
一、何晏《集解》,網羅漢懦舊義。又有皇侃《義疏》,廣輯自魏迄梁諸家。兩書相配,可謂《論語》古往之淵藪。
二、朱熹《集注》,宋儒理學家言,大體具是。
三、劉寶楠《論語正義》,為清代考據家言一結集。
何氏《集解》收入《十三經註疏》中,宋以前人讀《論語》,大率必讀此書。明清兩代以朱注取土,於是讀《論語》必兼讀朱注,已八百年於茲。朱注不能無誤,清儒考據訓詁之學度越前人,朱注誤處均經發正。而清儒持漢宋門戶之見過嚴,有朱注是而清儒刻意立異,轉復失之者。其所駁正,亦復眾說多歧,未歸一是。又考據家言,辭煩不殺,讀者視為畏途。故今社會流行,仍以朱注為主。
民國以來,閩縣程樹德為《論語集釋》,徵引書目,凡十類四百八十種,異說紛陳,使讀者如入大海,汗漫不知所歸趨。搜羅廣而別擇來精,轉為其失。故《論語》雖為一部中國人人必讀書,注《論語》者雖代不乏人,而就今言之,則仍缺一部人人可讀之注。此余之《新解》所由作也。
為《論語》作新解,事有兩難。異說既多,貴能折衷,一也。《論語》距今兩千載以上,何晏《集解》距今一千七百年,朱注距今八百年,劉氏《正義》距今亦一百六十年。時代變,人之觀念言語亦多隨而變。如何用今代之語言觀念闡釋二千五百年前孔子之遺訓而能得其近是,使古今人相悅而解,二也。
本書取名新解,非謂能自創新義,掩蓋前儒。實亦備采眾說,折衷求是,而特以時代之語言觀念加以申述而已。然眾說勢難備列。程式《集釋》篇幅逾兩百萬字,而猶多遺漏。本書所采,亦多越出程書之外者。然若專舉一說,存以為是,又使讀者不知有古今眾說之異,亦無以開其聰明,廣其思路,而見義理之無窮。且一說之是,初不限於一人之說。或某得其十之一二,某得其十之八九。或某得其三四而某得其六七。亦有當兼采三家四家之說斟酌和會而始得一是者。今既集眾說,幾所採摭,理當記其姓名,詳其出處,一則語見本原,一則示不掠美。然就讀者言之,則貴能直就注文而上通《論語》之本義。大義既得,乃加沉潛反覆之功。若注文一一稱姓名,列篇題,又勢必照錄原文。原文義旨未盡,復須重加闡發。遇折衷諸家,則必條列諸家之說於前,續加融貫之文於後。此可以顯作者之勤搜而博辨,而實無益於讀者之精契與密悟。《新解》旨取通俗,求其為一部人人可讀之注,體求簡要,辭取明淨,乃不得不擺脫舊注格套,務以直明《論語》本義為主。雖違前軌,亦具微衷。抑如未注,義詁事據,多本漢儒,亦不逐一標明。惟引宋儒之說,始必著其姓氏,以見其為一家之解。余書非欲成一家言,僅求通俗易誦覽,自不必一一徵引出處。倘讀者必欲追尋本原,則上舉三書與程氏之《集釋》具在,循此蹤跡,宜可十得七八。縱慾掠美,實亦無從爾。抑余之為新解,亦非無一二獨得之愚,越出於先儒眾說之外者。然苟非通觀群言,亦無以啟發新知。眾說己見,既如水乳之交融,何煩徑渭之再辨。且作注加筌蹄,意在得魚兔。魚兔既獲,筌蹄可棄,故亦不一一標出也。本書最先屬稿在1952年春,當時力求通俗,專用白話。成稿未及四分一,乃復悔之。意謂解《論語》,難在義蘊,不在文字。欲以通俗之白話,闡釋宏深之義理,費辭雖多,而情味不洽。又務為淺顯,驟若易明,譬如嚼飯哺人,滋味既失,營養亦減。意不如改用文言,惟求平易,較可確切。雖讀者或多費玩索之功,然亦可以凝其神智,而浚其深慧。惟苦冗雜少閒,乃遂擱置。
嗣於1960年赴美講學耶魯。課務不迫,乃決意改撰,獲成初稿。自美歸後,又絡續修訂,前後三年,粗沒於定。惟體例則一仍最先之舊。先原文,次逐字逐句之解釋,又次綜述一章大旨,最後為《論語》之白話試譯。全書篇幅,當不出三十萬字。其果可以為一部人人可讀之注矣乎?其果能折衷群言而歸於一是矣乎?作者才力所限,謹以待讀者之審正。
本書取名新解,非謂能自創新義,掩蓋前儒。實亦備采眾說,折衷求是,而特以時代之語言觀念加以申述而已。然眾說勢準備列。程式《集釋》篇幅逾兩百萬字,而猶多遺漏。本書所采,亦多越出程書之外者。然若專舉一說,存以為是,又使讀者不知有古今眾說之異,亦無以開其聰明,廣其思路,而見義理之無窮。且一說之是,初不限於一人之說。或某得其十之一二,某得其十之八九。或某得其三四而某得其六七。亦有當兼采三家四家之說斟酌和會而始得一是者。今既集眾說,凡所採摭,理當記其姓名,詳其出處,一則語見本原,一則示不掠美。然就讀者言之,則貴能直就注文而上通《論語》之本義。大義既得,乃加沉潛反覆之功。若注文一一稱姓名,列篇題,又勢必照錄原文。原文義旨未盡,復須重加闡發。遇折衷諸家,則必條列諸家之說於前,續加融貫之文於後。此可以顯作者之勤搜而博辨,而實無益於讀者之精契與密悟。……

目錄

上篇
學而篇第一
為政篇第二
八佾篇第三
里仁篇第四
公冶長篇第五
雍也篇第六
述而篇第七
泰伯篇第八
子罕篇第九
鄉黨篇第十
下編
先進篇第十一
顏淵篇第十二
子路篇第十三
憲問篇第十四
衛靈公篇第十五
季氏篇第十六
陽貨篇第十七
微子篇第十八
子張篇第十九
堯曰篇第二十
附:孔子年表

作者簡介

錢穆(1895-1990),字賓四,著名歷史學家,江蘇無錫人。
1912年即為鄉村國小教師,後歷中學而大學,先後在燕京大學、北京大學、清華大學、西南聯合大學等數校任教。
1949年隻身去香港,創辦新亞書院,1967年起定居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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