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經濟領域的軟法之治》是鄧小梅著,程信和指導的學術論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論經濟領域的軟法之治
- 外文名:Soft law governance in the economic field
- 作者:鄧小梅
- 導師:程信和
- 學位級別:法學博士
- 學位授予單位:中山大學
- 學位授予時間:2012
- 關鍵字:經濟法 規範化 執行
內容簡介
中國正處於經濟轉軌、社會轉型的攻堅時期。隨著經濟市場化、經濟全球化的發展,社會主體的自主性、自治性不斷增強。經濟活動、利益關係的複雜性,呼籲多元化的調整手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業已形成,然而社會關係的調整僅依靠國家立法形成的法律體系,還不足夠。當前,民生的強烈訴求與規則的軟弱無力之間已形成巨大的反差。在這種新的形勢下,經濟法制必須變革。
經濟領域,除傳統意義上的法律以外,軟法開始發揮重要的作用。近年來,國內法學界對軟法的研究已經取得一些成果,但相較軟法的重要角色而言,學界的關注與研究還不夠。經濟軟法的實踐情況怎樣、如何完善軟法機制、如何處理經濟硬法與經濟軟法的關係等問題,都有待探討。本文研究的主旨是:在經濟領域,如何實施“軟法之治”,並通過經濟軟法與經濟硬法的協同實現“善治”。
本文由導言、正文五章和結語組成。
導言部分,首先,提出本文研究的問題,闡述相關的研究背景,指出對經濟軟法進行研究的現實意義和理論意義。其次,對相關研究文獻進行述評,指出本文研究的起點與可能取得的突破。再次,對“經濟硬法”、“經濟軟法”、“軟法之治”以及“經濟法制(法治)系統”等基本概念進行界定。最後,交代本文的框架設計及本文擬使用的研究方法。
第一章,對經濟領域的軟法實踐進行初步考察。概括經濟領域套用軟法的情況,考察經濟軟法初步發揮的作用以及亟待解決的問題。
第二章,對經濟領域實施軟法之治進行理論分析。以善治理論分析經濟領域套用軟法的緊迫性;以法與經濟的關係理論論證經濟領域套用軟法的必然性;以法治系統理論論證經濟軟法與經濟硬法整合成為二元一體的經濟法治系統的趨向性。
第三章,探索如何加強經濟軟法的規範性,解決經濟軟法的“泛化”問題。首先,確立經濟軟法的規範化標準,包括形式性標準與實質性標準。其次,從創製主體與許可權、創製程式方面完善經濟軟法的創製機制。再次,從權力審查與行政審查、司法審查方面健全經濟軟法的規範性審查。
第四章,探索如何提高經濟軟法的執行力,解決經濟軟法的“虛化”問題。自律機制方面,釐清經濟軟法的效力範圍與效力層級、完善經濟軟法的激勵約束機制;他律機制方面,強化經濟軟法對行政機關的約束力,並探討行政機關輔助經濟軟法實施的措施。糾紛解決機制方面,建立與經濟軟法相適應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
第五章,探索經濟軟法與經濟硬法如何協同治理,解決經濟軟法的“邊緣化”問題。企業自治層面,在硬法的框架下,通過軟法實現自治;經濟管理層面,軟法手段與硬法手段分工配合;司法仲裁層面,構建硬軟法裁判規範體系。
結語部分,概括本文的基本結論、創新之處,並指出存在的不足和未來的努力方向。
本文的創新之處主要是:理論方面,設計一套經濟軟法的規範化標準。實踐方面,構建經濟軟法執行力的保障機制,並提出在憲法統率之下,由經濟硬法與經濟軟法協同治理,形成二元一體的經濟法治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