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天官秋官及理匭愆失表

《論天官秋官及理匭愆失表》是唐代大臣徐有功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論天官秋官及理匭愆失表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徐有功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論天官秋官及理匭愆失表
臣有功言:自陛下即位已來,海內官員一定,而天下選人漸多。掌選之曹,用舍不平,補擬乖次,應留即放,應放翻留,囑請公行,顏面罔懼。遂使囂謗滿路,怨讟盈朝,浸以為常,殊無愧憚。又往屬揚豫構禍,時多逆節,鞫訊結斷,刑獄至嚴。革命以來,載祀遽積,餘風未殄,用法猶深。今推鞫者猶行酷法,不依律文,妄稱異端,建立證據,構為罪狀,舍法用情,格律昭然,無心遵奉。斷事則不依款占,不據條間,狀表生情,法外構理,率心任意,輕重自由,天下稱冤,莫不緣此。
陛下九重嚴秘,萬機事總,何能一一躬覽,事事親詳。近臣畏罪而不言,大臣重祿而不奉,遂令刻薄之吏,弊法未悛。士子朝臣,屏氣累息,皆不自保,恐墜網羅。又陛下所令朝堂受表,設匭投狀,空有其名,竟無其實,並不能正直。各自防閒,延引歲時,拖曳來去,叫閽不達,撾鼓不聞,抱恨銜恩,吁嗟而已!至誠所感,和氣必傷,豈不由受委任者不副天心。是陛下務欲使申其冤。是有司務在增重其枉,塵垢聖德,隱蔽宸聰者,是臣等不勝死罪死罪。臣今請考選官銓注不平,致令在外怨讟者,臣即察訪,糾而彈之,獲其曲狀,望貶考奪祿,以鬼其心,罪仍依法。其刑獄推斷之官,有行酷法,妄加詰斷,臣即按驗,奏而劾之,獲其枉狀,請即付法斷罪,亦準前條,奪祿貶考,以慚其德。其三司受表,及理匭申冤使,不速與奪,致令擁滯。有理不為申者,亦望準前彈奏,貶考奪祿。凡在百僚,鹹蒙委任,君臣之際,義在無猜,寄託之隆,無過考選。今人監視,全無付信,徒為證見。翻使有詞不知,每事委之,使臣得搖霜筆。其監考選御史,望請總停。然臣昔處法司,緣蒙獨用,臣愚無以上答至造。願以執法酬恩,無縱詭隨,不避強御,猛噬鷙擊,是臣之分。如天恩允臣所奏,請降敕施行,庶不越旬時,亦可以除殘革弊,荊措不用,天下幸甚。

作者簡介

徐有功(641- 702),名弘敏,以字行,洛州偃師(今屬河南)人。舉明經,累補蒲州司法參軍。武后栽初元(689)遷司刑丞。時酷吏周興來俊臣等構陷無辜,經徐有功受理而按律減免的有數十百家。官至司僕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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