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國家於未立憲以前有可以行必宜行之要政

《論國家於未立憲以前有可以行必宜行之要政》是嚴復所著作品,出自於《嚴復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論國家於未立憲以前有可以行必宜行之要政
  • 作者:嚴復
  • 作品出處:嚴復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 創作年代:近代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往者甲午中東之役,英人威公使妥瑪猶在。此公於中國載籍頗有研究之功,知黃人教化本源之盛大,歸國後,於泔橋國學主華文講席。聞其事,蹶然曰:“此近世莫大之戰爭也,此非中日之戰,乃泰西東新舊二教化之戰也。”已而東果勝而中果敗。自茲以降,維新之說遍吾國中焉。近者甲辰日俄之戰,知微之士聞之,亦曰:“此非俄日之戰也,乃立憲、專制二治術之戰也。”自海陸交綏以來,日無不勝,俄無不敗。至於今,不獨俄民群起而為立憲之爭也,即吾國士夫亦知其事之不容已。是以立憲之議,主者愈多,遠猷辰告,始於出使諸公,繼者乃有疆吏,而今樞臣親懿之中,亦稍稍持其說矣。
夫中國自三古洎茲,所以治其國者,雖道揆法守,運有污隆,固無一朝非為專制。而專制之治,又非泰西之所未行也。國小民讒,行之不勝其弊,以千餘年之蛻化,乃悉出於立憲之規,而國以大治,稱富強焉。夫政治之界,既專制先有,立憲後成,則可知立憲乃天演大進之世局。列邦異種,林立地球,優者以順天而獨昌,劣者為自然所淘汰,此非甚可懼者耶!由此言之,將無論中國民智幼稚如何,國家舊制嚴立何若,一言求存,則變法立憲不可以已。非不知情形之異、程度之差也,第立憲矣,塞者可期於漸通,缺者猶可以徐完,日討教訓,庶幾二三十稔之間,於彼泰西,有孟晉迨群之一日。若仍因故轍,將彼之社會,日益休明,而我抱殘守缺,處不可終日之局,雖延緣二三十年,至彼而後言立憲,將其情形之異一如今日也,程度之差一如今日也,坐費數十載之光陰,國勢依然瞠後,只有愈難,何由易耶?
【注】:以上為原文部分內容。

作者簡介

嚴復(1854-1921),初名傳初,改名宗光,字又陵,後名復,字幾道,晚號愈壄老人。福建侯官(今福州市)人。中國近代啟蒙思想家、翻譯家、教育家。嚴復系統地將西方政治、社會、經濟、哲學思想介紹到中國,翻譯了《天演論》、《原富》、《群學肄言》、《群己權界論》、《社會通詮》、《法意》、《名學淺說》、《穆勒名學》等著作。他的譯著文字雅馴、體大思精而影響深遠。編者簡介黃克武,1957年生於台北,台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學士、碩士,英國牛津(Oxford)大學東方系碩士(1989),美國史丹佛(Stanford)大學歷史系博士(2001)。現任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兼所長。研究領域為中國近代文化史、思想史。主要著作有《一個被放棄的選擇:梁啓超調適思想之研究》(1994)、《自由的所以然:嚴復對約翰•彌爾自由思想的認識與批判》(1998)、The Meaning of Freedom: Yan Fu and the Origins of Chinese Liberalism(2008)、《惟適之安:嚴復與近代中國的文化轉型》(2010)、《近代中國的思潮與人物》(2013)以及有關明清文化史、嚴復、梁啓超、胡適、蔣中正等之學術論文七十餘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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