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佛骨表》是唐代文學家韓愈於元和十四年(819年)向唐憲宗上的一篇奏表。該表中心論點是“佛不足事”,集中表現了作者堅決反對唐憲宗拜迎佛骨這一迷信舉動,充分顯示了作者反佛明儒的堅定立場和英勇無畏的戰鬥精神。該表廣徵博引,說古論今,結構嚴謹,邏輯性強,感情激烈。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論佛骨表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表
- 作者:韓愈
- 作品出處:《昌黎先生集》
作品原文,注釋譯文,詞句注釋,白話譯文,創作背景,作品鑑賞,文學賞析,名家點評,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論佛骨1表2
臣某言3:伏4以佛5者,夷狄6之一法7耳,自後漢8時流入中國,上古未嘗有也。昔者黃帝9在位百年,年百一十歲;少昊10在位八十年,年百歲;顓頊11在位七十九年,年九十八歲;帝嚳12在位七十年,年百五歲;帝堯13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歲;帝舜14及禹15,年皆百歲。此時天下太平,百姓安樂壽考16,然而中國未有佛也。其後殷湯17亦年百歲,湯孫太戊18在位七十五年,武丁19在位五十九年,書史不言其年壽所極,推其年數,蓋亦俱不減百歲。周文王20年九十七歲,武王21年九十三歲,穆王22在位百年。此時佛法亦未入中國,非因事佛而致然也。
漢明帝23時,始有佛法,明帝在位,才十八年耳。其後亂亡相繼,運祚24不長。宋、齊、梁、陳、元魏25已下,事佛漸謹26,年代尤促27,惟梁武帝28在位四十八年,前後三度捨身施佛,宗廟之祭,不用牲牢29,晝日一食,止於菜果,其後竟為侯景30所逼,餓死台城,國亦尋滅。事佛求福,乃更得禍。由此觀之,佛不足事,亦可知矣。
高祖始受隋禪,則議除之。當時群臣材識31不遠,不能深知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闡32聖明,以救斯弊,其事遂止,臣常恨焉。伏維睿聖文武皇帝33陛下,神聖英武,數千百年已來,未有倫比34。即位之初,即不許度人為僧尼道士,又不許創立寺觀。臣常以為高祖之志,必行於陛下之手,今縱未能即行,豈可恣之轉令盛也?
今聞陛下令群僧迎佛骨於鳳翔,御樓以觀,舁35入大內36,又令諸寺遞迎37供養。臣雖至愚,必知陛下不惑於佛,作此崇奉,以祈福祥也。直38以年豐人樂,徇39人之心,為京都士庶設詭異40之觀41,戲玩之具42耳。安有聖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然百姓愚冥43,易惑難曉,苟見陛下如此,將謂真心事佛,皆云:“天子大聖,猶一心敬信;百姓何人,豈合更惜身命!”焚頂燒指44,百十為群,解衣散錢,自朝至暮,轉相仿效,惟恐後時,老少奔波,棄其業次45。若不即加禁遏,更歷諸寺,必有斷臂臠身46以為供養者。傷風敗俗,傳笑四方,非細事也。
夫佛本夷狄之人,與中國言語不通,衣服殊制;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47;不知君臣之義,父子之情48。假如其身至今尚在,奉其國命,來朝京師,陛下容而接之,不過宣政49一見,禮賓50一設51,賜衣一襲,衛而出之於境,不令惑眾也。況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凶穢之餘,豈宜令入宮禁?
孔子曰:“敬鬼神而遠之。”古之諸侯,行吊於其國,尚令巫52祝53先以桃茢54祓除不祥,然後進吊。今無故取朽穢之物,親臨觀之,巫祝不先,桃茹不用,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舉其失,臣實恥之。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諸水火,永絕根本,斷天下之疑,絕後代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聖人之所作為,出於尋常55萬萬也。豈不盛哉!豈不快哉!佛如有靈,能作禍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上天鑒臨,臣不怨悔。無任56感激懇悃57之至,謹奉表以聞。臣某誠惶誠恐。
注釋譯文
詞句注釋
- 佛骨:指佛教始祖釋迦牟尼的一節指骨。
- 表:文體名,古代臣子上給皇帝的奏章的一種,多用於陳情謝賀。
- 臣某言:表開頭的一種格式,某是上表者的代詞。
- 伏:俯伏,下對上的敬詞。
- 佛:此處指佛教。
- 夷狄(dí):古代對少數民族的稱呼,文章指天竺(今印度)。
- 法:法度,文章指宗教。
- 後漢:即東漢。
- 黃帝:傳說中上古時代部落聯盟的首領,姓公孫,名軒轅。相傳他先後戰勝炎帝和蚩尤,為漢族始祖。
- 少昊(hào):傳說中古部落首領。黃帝子,己姓,名摯,字青陽。
- 顓(zhuān)頊(xū):傳說中古部落首領。黃帝之子昌意之後,號高陽氏,居於帝丘(今河南省濮陽東南)。
- 帝嚳(kù):傳說中古部落首領,黃帝之子玄囂之後,號高辛氏,居西亳(今河南省偃師縣)。
- 帝堯:傳說中古部落聯盟領袖,帝嚳之子,號陶唐氏,居平陽(今山西省臨汾縣)。
- 帝舜:傳說中古部落聯盟領袖,顓項的七世孫,姚姓,號有虞氏,名重華,居蒲坂(今山西省永濟縣東南)。
- 禹:傳說原為夏後氏部落領袖,後因治水有功,舜死後為部落聯盟領袖。
- 壽考:壽命長。考:老。
- 殷湯:帝嚳之子契之後,子姓,原為商族領袖。後用伊尹,陸續滅掉鄰國和夏的盟國,最後一舉滅夏,建立商朝。
- 太戊(wù):即大戊,殷湯第四代孫。
- 武丁:殷湯第十代孫。
- 周文王:相傳為帝嚳之子后稷之後,姬姓,名昌。亦稱西伯,史稱其“和善累德,諸侯皆向之。”紂王曾囚西伯於菱里(故址在今河南省湯陰縣北)。
- 武王:周武王名發,文王次子。率眾諸侯伐紂滅商,建立周朝。
- 穆(mù)王:周昭王子,名滿。
- 漢明帝:即劉莊,光武帝劉秀第四子。
- 運祚(zuò):國運,福祚,即世運。
- 謹:慎重。
- 促:短。
- 梁武帝:即蕭衍。蕭衍,字叔達,502年至549年在位。即位後大興寺廟,自己曾三次捨身同泰寺,由他的兒子和臣子用重金贖回。
- 牲牢:指作祭品用的牲畜牛、羊、豬。
- 侯景:字萬景,北魏懷朔鎮(今內蒙古固陽南)鮮卑化羯人。
- 材識:才能見識。
- 推闡(chǎn):推廣闡發。聖明對皇帝的美稱,文章指高祖禁佛的主張。
- 睿(ruì)聖文武皇帝:唐憲宗元和三年正月群臣給唐憲宗李純上的尊號。
- 倫比:匹敵。
- 舁(yú):抬。
- 大內:指皇帝宮殿。
- 遞迎:一個送一個迎接。
- 直:只是。
- 徇(xùn):順從。
- 詭異:怪異。
- 觀:給人看。
- 具:置,備。
- 愚冥(míng):愚昧。
- 焚頂燒指:以火燒頭頂,燒灼手指。
- 業次:生業,如做工、經商等。此處指本職工作。
- 臠(luán)身:把身上的肉割下一塊。臠:切成小塊的肉。
- 法言、法服:指合乎禮法的言語、服飾。
- 不知君臣之義、父子之情:僧人見皇帝不行人臣禮,又不養父母,無妻無子。
- 宣政:宮殿名,位於大明宮含元殿後。
- 禮賓:禮賓院,唐憲宗元和九年設禮賓院於長安長興里,以待四夷之使。
- 設:指設宴。
- 巫:能以舞降神的人。
- 祝:祠廟中司祭禮的人。
- 桃茢(liè):用桃枝編的笤帚,古人用它掃除不祥。
- 尋常:指一般人。
- 無任:即不勝。
- 懇悃(kǔn):誠懇。
白話譯文
臣上陳說:我認為佛教不過是外國人的一種法術罷了。在後漢時傳入中國,上古時從來沒有。上古時,黃帝在位一百年,活了一百一十歲;少昊在位八十年,活了一百歲:顓項在位七十九年,享年九十八歲;帝嚳在位七十年,享年一百零五歲:帝堯在位九十八年,享年一百一十八歲;虞舜和大禹,也都活了一百歲。那時天下太平,百姓安樂長壽,但是中國並沒有佛教。後來,殷朝的商湯也活了一百歲。商湯的孫子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史書上沒有說他們活了多少年。但推斷他們的年齡,大概也都不少於一百歲。周文王享年九十七歲,周武王享年九十三歲,周穆王在位一百年,此時佛法也沒有傳入中國。他們並不是由於信奉佛教才活到這樣的高壽。
漢明帝的時候,中國開始有了佛教。明帝在位才僅僅十八年。明帝以後國家戰亂,皇帝一個接著一個夭折,國運不久長。宋、齊、梁、陳、元魏以來,信奉佛教越來越虔誠,建國的時間和皇帝的壽命卻更加短暫。只有梁武帝做了四十八年的皇帝,他前後三次捨身佛寺做佛僧,他祭祀宗廟,不殺牲畜作祭品,他本人每天只吃一頓飯,只吃蔬菜和水果;但他後來竟被侯景所逼迫,餓死在台城,梁朝也很快滅亡。信奉佛教祈求保佑,反而遭到災禍。由此看來,佛不足以信奉,是十分明白的道理。
本朝高祖皇帝在剛剛接收隋朝天下時,就打算廢除佛教。當時的群臣,才能見識短淺,不能深刻領會先王的旨意,不能了解從古到今普遍適用的治國措施,無法闡明並推行高祖皇帝神聖英明的主張,以糾正信奉佛法這種社會弊病,廢除佛教這件事於是就停止沒有實行,我對此常常感到遺憾。我認為睿聖文武的皇帝陛下,您的神聖、英明,幾千年來沒有人比得上。陛下即位的初期,就不準許剃度人當僧尼道士,更不準許創建佛寺道觀,我常以為高祖皇帝消滅佛教的意願,一定會在陛下手中得以實現,現在縱然不會馬上實現,怎么可以放縱使佛教興盛起來呢?
如今聽說陛下命令大批僧人到鳳翔迎接佛骨,陛下自己則親自登樓觀看,將佛骨抬入宮內,還命令各寺院輪流迎接供奉。我雖然十分愚笨,也知道陛下一定不是被佛法所迷惑,做這樣隆重的場面來敬奉,只是希望求得幸福吉祥。不過是由於年成豐足,百姓安居樂業。順應人們的心意,為京城的士人和庶民設定奇異的景觀,以及遊戲玩樂罷了。哪有像您這樣聖明的天子,而去相信佛骨有靈這種事呢?然而老百姓愚昧無知,容易迷惑難於清醒,如果他們看到陛下這樣做,將會說陛下是真心誠意信奉佛法,都說:“天子是無所不通的,還一心敬奉信仰佛,老百姓是何等樣的人,怎么能夠愛惜身體而不去獻身為佛徒呢?於是他們就會焚香項禮,雙手合十,成十上百人聚在一起,施捨衣服錢財,從早到晚,互相仿效唯恐落在後邊。老少奔波著,丟棄了他們所從事的工作和本分。如果不立即加以禁止,佛骨再經過各寺院,必定有人砍掉胳臂,割下身上的肉來奉獻佛陀。傷風敗俗,四方傳為笑談,這可不是小事啊!
佛本來是不開化的外國人,和中國言語不通,衣服樣式不同,嘴裡不講先王留下的合乎禮法的道理,身上不穿先王規定的合乎禮法的衣服,不懂得君臣仁義、父子之情。假如他至今還活著,接受他的國君的命令,來到我國京城朝拜,陛下容納接待他,不過在宣政殿接見一次,由禮賓院設一次酒筵招待一下,賜給他一套衣服,派兵護衛著讓他離開我國境內,不許他迷惑百姓。何況他已經死了很久,枯朽的指骨,是污穢不祥的死屍的殘留部分,怎么可以讓它進入宮廷中!
孔子說:“嚴肅地對待鬼神,但卻離他遠遠的。”古代的諸侯,在他的國家舉行祭弔活動,尚且命令巫師首先用桃杖和掃帚舉行“祓”禮,以消除不祥,這之後才進行祭弔。現在無緣無故地取來朽爛污穢的東西,陛下親臨觀看它,卻不先讓巫師消除邪氣,不用桃杖和掃帚掃除污穢,群臣不說這種做法不對,御史不指出這種做法的錯誤,我實在感到羞恥。我請求將佛骨交給有關部門,扔進火里水裡,永遠滅絕,斷絕天下人的疑慮,杜絕後代人的迷惑。使天下的人知道聖人的所作所為,遠遠地超出普通人之上,這豈不是大好事嗎?豈不是十分快樂的事嗎?佛如果真的靈驗,能降下災禍的話,那么,一切的禍殃,都應加在我的身上,老天爺在上面看著,我絕不後悔埋怨。我不勝感激懇切之至,謹奉上這個表章讓陛下知聞,我真是誠惶誠恐。
創作背景
元和十四年(819年)正月,唐憲宗派宦官到鳳翔法門寺,把釋迦牟尼佛的遺骨迎人宮,供奉三日,又送回寺院。於是整個長安城都轟動了,王公士民們奔走相慶,紛紛前去瞻札施捨。韓愈認為佛教的教義和儒家學說相悖,並鑒於“迎佛骨”給國家和人民造成的巨大危害,於是寫下了這篇表,列舉事實,論述佛不足事,對最高統治者及社會佞佛之風進行批判。
作品鑑賞
文學賞析
韓愈在這篇表中揣摩皇帝迎佛骨的心理狀態在於“事佛求福”、益壽延年,因此他隻字不提佛理,表的前半部分只從年壽上立論。表分為四大段,由六個自然段組成:第一大段包括一、二自然段。這一大段以佛教傳入中國之前、之後的大量歷史事實,從正反兩方面證實“佛不足事”,事佛有害。第一自然段指出佛教傳入中國以前,君王長壽:開篇簡潔有力地做出判斷:佛是夷狄的宗教,東漢時流入中國。(按,據今人考證,佛教在西漢時已傳進中國)點出“夷狄”,以同“中國”相區別,希望能從皇帝至高無上的自尊心方面打動唐憲宗。繼而列舉上古時期黃帝、少昊、顓項、帝嚳、堯、舜、禹、殷湯、大戊、武丁、周文王、武王、穆王等都長壽的歷史現象,說明長壽的原因並不是“事佛”一這就隱含不必事佛的意思在內。第二自然段,以佛教傳入後,皇帝“事佛求福,乃竟得禍”的事實,講明了“佛不足事”的道理。
第二段也就是第三自然段,以唐高祖對佛教“則議除之”的歷史與唐憲宗違背祖宗遺教,迎奉佛骨帶來危害的現實,從正反兩個方面說明“佛不足事”,事佛有害。先敘述高祖對佛教採用“除之”措施。由於唐初政局變動,秦王李世民殺皇太子李建成與齊王李元吉後,高祖失去權位,新登基的唐太宗李世民用“大赦”和“復浮圖、老子法”等措施拉攏人心,穩定局面。高祖除佛落空。這段史事難於秉筆直書,所以作者巧妙地把它推給“群臣才識不遠”。作者高度評價除佛之議,覺得是“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闡聖明,以救時弊”,並明確表示對停止除佛的不滿: “臣常恨焉”。次敘唐憲宗即位之初,實行高祖遺志, “不許度人為僧、尼、道士,又不許創立寺、觀”。使作者歡欣鼓舞。但情況劇變,現在不僅沒有實行詔令,反而放縱佛教蔓延擴展,使它盛行。 “今縱未能即行,豈可恣之轉令盛也?”這句在文中起承接、關鎖作用,文意一大轉折,前面從正面立論,用作下文的對比。下文敘唐憲宗迎奉佛骨“傷風敗俗,傳笑四方”。從反面勸諫唐憲宗停止迎奉佛骨之舉,委婉地替憲宗開脫,有意說他“不惑於佛”,迎佛骨只是遷就眾人貪樂之心,為人們設怪異戲玩之具。其實,作者深知唐憲宗為佛教虛妄所迷。從稱頌唐憲宗“神聖英武,數千百年已來,未有倫比”,到為之推諉責任,足見作者上表時期盼唐憲宗接受諍諫和小心翼翼的心理。 “安有聖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不想觸怒唐憲宗,而搬給其一個改變初衷,停迎佛骨的階梯。表文把迎奉佛骨造成惡果的責任推給“百姓愚冥”,雖然是作者“上智下愚”觀點的流露,但更是一種策略。百姓以皇帝“真心事佛”,因而出現狂熱、怪異情況:焚頂燒指、解衣散錢、棄其業次,甚至斷臂臠身。 “自朝至暮”從時間上寫狂熱怪異的程度, “百十為群”、 “老少奔波”,言狂熱,怪異人數之眾。作者對此現象做出評判:“傷風敗俗,傳笑四方”,不是小事。第一段言先朝故事以影射現實:迎奉佛骨無益而有害?第二段則言本朝時事,以批評現實:迎奉佛骨,帶來禍害,雖為唐憲宗開脫,但唐憲宗實負重責,這是不言而喻的。
第三段包括第四、五自然段,從佛本夷狄之人與對鬼神應敬而遠之兩個方面闡述迎奉佛骨有背先王之道,再次論證佛不足事,事佛有害。第四自然段指出佛骨乃“枯朽之骨,凶穢之餘”,不得入宮禁。“夫佛,本夷狄之人”,這是從排斥外來思想的方面探究佛祖的來由:佛並不神聖,他們的佛祖釋迦牟尼也不過是肉眼凡胎的人,而且是夷狄之人。鄙夷之情溢乾言表。從佛祖這一根本上否定佛,說明作者反佛相當徹底。佛祖作為夷狄之人,語言、衣服諸方面都與中國人不一樣。
第四大段在上述條陳事佛有害的基礎上,提出“永絕根本”的排佛措施,表示如果能夠實施“豈不盛哉!豈不快哉!”排佛的措施是“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諸水火”。這一措施的深遠意義是“永絕根本”,使天下之人消除疑惑。作者忍不住在這裡插入抒情語句,以表達歡欣之情。繼而做一假設:“佛如有靈,能作禍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作者情願承擔一切風險,表現出為國為民犧牲一己的精神,既言“佛如有靈”,這就透露作者未必相信佛能作祟,表明作者思想可能徘徊於有神、無神之間。
這篇表以大量歷史事實與現實狀況作為例證,闡述“佛不足事”這一中心論點,並引經據典,用先王之教與先王禮法作為理論依據,由遠及近,從古到今,層層緊扣,逐層深化,嚴肅批評唐憲宗迎佛骨、崇佛教的荒謬性與危害性,始終表現擺事實、講道理、誠懇勸諫的風範。文章擅長用對照寫法。從歷史看,有佛教傳入中國之前與傳入中國之後不同情況的對比;從現實來看,有唐高祖與唐憲宗對佛教所持不同態度的對比;從唐憲宗本人來看,有前後不同時期不同思想、做法的對比。正反兩面的對比,使作者之立論更顯得正確、鮮明一文中穿插生動的描寫,增強了形象性與說服力。又如讀到佛祖假如活著,來朝晉見所受禮遇,也出之以形象的描寫,把佛祖那外邦使者的臣子面目,活靈活現地展示在了人們的眼前,因而使之失去了神聖的光圈,而突現其“夷狄之人”的屈辱地位。這些形象性的描寫,作為論證的輔助手段,起到了獨特的效果。在語言運用上,這篇表只舉實例,不用典故,無冷僻字眼,有日常口語,以散句為主,自然灑脫,娓娓道來,曉之以理,動之以情。
名家點評
清·孫琮《山曉閣唐宋八大家選·韓昌黎集》卷一:此篇前幅分兩段看,一是言上古無佛得壽,一是言後世崇佛反不得壽,蓋因德宗當日崇佛祈壽,故為此論。妙在中幅,不說人主崇佛,反說是人主戲玩,附會得最妙;不說是天子敬信,反說是愚民易惑,警切得最深。蓋有此一段附會文字,方曲得委婉,有此一段警切文字,方轉得醒透。至後幅直言待之之禮,宜如彼,不宜如此。侃侃名言,真可立破頑懦。
清·康熙《御選古文淵鑒》卷三十五:義正詞直,足以祛世俗之惑,允為有唐一代儒宗。
清·姚范《援鶉堂筆記》卷四十二:敘次論斷簡質明健處,見公文字之老境。
作者簡介
韓愈(768—824年),字退之,河陽(今河南晉孟縣)人,唐代文學家、哲學家。自謂郡望昌黎,世稱“韓昌黎”。貞元年間進士。任刑部侍郎時,曾因上疏諫迎佛骨觸怒憲宗,被貶為潮州刺史。後官至吏部侍郎,人稱“韓吏部”。卒諡文,又有“韓文公”之稱。
韓愈大力提倡儒學,以繼承儒家道統自任,開宋明理學家之先聲。在文學上,韓愈反對駢文,倡導散文,是唐代古文運動的主要領導人,被列為“唐宋八大家”之首。其文雄奇奔放又曲折變化,其詩常“以文為詩”,追求奇險。于山水旅遊詩,則另創一派,擴大了創作領域,對後世影響深遠。有《韓昌黎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