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筆錄

律師調解筆錄是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律師、法院、派出所等作為調解人,主持雙方達成協定解決爭議的一種書面材料。當事人出現糾紛後,最好協商解決,在協商的過程中有律師在場並調解是最好的。律師也應當通過事實和法律分析,儘量使當事人能解決糾紛。調解筆錄便是記錄這一調解過程的文字材料。

調解筆錄 (一)文書製作基本知識
1.文書的含義及作用
調解成功後,律師可為當事人代擬調解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文書製作要點
(1)首部。
寫明調解時間、地點、調解人、被調解人、記錄人等事項。
(2)正文。
寫明雙方當事人糾紛的基本情況及原因,雙方當事人在糾紛中應當承擔的責任,律師對上述各項的意見,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的責任分擔。
(二)格式
調解筆錄
調解時間
調解地點:
調解人:
案 由:
被調解人(當事人):
記錄人:
筆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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