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口亦名“課丁”,唐至元代納稅服役丁口的名稱。唐武德七年(公元624年) 規定: 男女始生者為黃,4歲為小,16歲為 中,21歲為丁,60歲為老。天寶三年 (公元 744年)以18歲以上為中男,23歲以上成丁。 凡民成丁,必須擔負課役,稱為課口。《新唐書·食貨志》:“凡主戶內有課口者,為課戶。若老及男廢疾、篤疾、寡妻妾、部曲、客女、奴婢及視九品以上官,不課。 “天寶十四年(公元753年)不課戶占三分之一,乾元三年 (公元760年) 幾乎占到三分之二。負擔全落在課戶身上。金、元亦有課丁、課戶。《續通典·卷七》: “金制以民戶內有物力者為課役戶,無者為不課役戶。“元課稅仍依據丁口,而以戶為單位。 太宗八年 (公元1236年) 規定: 民戶成丁即課稅,每丁歲科粟1石,驅丁5升。至元十七年 (公元1280年) 規定: 全科戶,丁稅每丁粟3石,驅丁粟1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課口
- 出處:《新唐書·食貨志一》
- 含義:成丁的年齡屢有更
- 詞性:名詞
成丁的年齡屢有更動,如天寶三年(744年),定為二十三歲;廣德元年(763年),定為二十五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