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報年齡是投保人在投保時申報的被保險人的年齡與其真實年齡不符。被保險人的年齡是保險人進行危險選擇時必須考慮的一個因素,也是計算保險費的重要依據。在保險契約中,一般都訂有年齡誤報條款,規定發生誤報年齡的處理方法一般有兩種:①如果被保險人的真實年齡應少繳保費時,退還部分保險費; ②按被保險人的真實年齡調整保險金額。
其計算公式為:
調整後保險金額=原定保險金額-按被保險人真實年齡應繳保費×按誤報年齡所繳保費
不可爭條款不適汽乃霉拒盼料用於年齡誤報。保險契約生效或復效兩年後才笑蒸連,如果保險人發現被保險人的年齡誤報,如果投保時被保險人的年齡匪妹察屬不予承保的,保險人仍可主張保險契約無效,如果投保時被保險人的年齡在可以承想擊保的范姜市罪贈圍之內,可要求補端堡喇交保費或調整保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