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公約

為了更好地配合企業人才培養計畫,加強城市學院與企業互惠合作的力度,由名師學院各行業院長、副院長、研發主任、研究員等誠信企業代表聯名簽署以下“誠信公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誠信公約
  • 檔案類別:公約
  • 發布時間:2008年5月15日
  • 發布公司: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培訓師《誠信公約》,保險公司《誠信公約》,介紹,事情緣由,媒體報導,

培訓師《誠信公約》

公約準則
一、尊重智慧財產權:尊重學院及培訓師的研究成果及培訓產品;
二、尊重授課講師:保護講師個人隱私及人格聲譽,杜絕人身攻擊;
誠信公約
三、客觀公正評價:接受相關課程培訓,並給予真實誠懇評價;
四、倡導誠信責任:主動倡導人才培養的誠信之本;
五、開展誠信教育:在企業可持續發展過程中推進誠信使命;
六、抵制劣質產品:拒絕購買無信譽、無產權的培訓課程;
七、抵制回扣合作:打擊回扣利益鏈,拒絕不正當合作行為;
八、增強誠信合作:共同制定誠信條約,履行承諾,信守合契約。

保險公司《誠信公約》

介紹

2008年5月15日,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洛陽中心支公司(以下簡稱洛陽太平洋人壽保險公司)與洛陽市消費者協會簽署本《誠信公約》。

事情緣由

七大報告中胡錦濤總書記指出,要“以增強誠信意識為重點,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建設”,突出強調了“誠信”的重要性。在“創建文明城市,構建和諧洛陽”的活動中,“誠信”更是文明市民的重要標準之一。為切實加強和推進洛陽市保險業誠信建設,營造我市良好的金融環境,同時為把洛陽建設成為文明、和諧的城市做出新的貢獻。

媒體報導

簽下誠信公約 保險理賠“不再難
昨日,洛陽太平洋人壽保險公司和市消協鄭重簽下一份“誠信公約”,主動邀請市消協監督公司的保險理賠業務,如遇糾紛,全面接受市消協的調解意見。
所周知,保險業界被投訴最多的是保險條款看不懂、業務員對客戶保險權益有保留和出險理賠難等問題。一旦發生糾紛,解釋權又歸保險公司,客戶處於弱勢。而簽訂“誠信公約”接受消協監督,此舉在國內保險業界尚屬首次。河南君友律師事務所律師趙保國說,這不失為糾紛訟訴之外的一條和解新路。
資料來源:《洛陽晚報》2008年5月16日 15版文章
主動接受消協組織和媒體監督
“太保”與市消協簽訂“誠信公約”
本報訊 (記者 劉愛國 通訊員 閆躍紅)昨日,太平洋保險洛陽公司與市消費者協會簽訂了“誠信公約”,公開承諾最大限度地維護壽險客戶的利益。市委常委、經濟工作部部長陳海勤出席簽訂儀式。
太平洋保險洛陽公司在與市消協簽訂的誠信公約中明確承諾,全面接受消費者協會和新聞媒體的監督,充分尊重消費者協會對於各類客戶投訴及理賠爭議的調節意見。除此之外,該“誠信公約”還對快速理賠和代理人處罰等細則作出了具體規定。
現場一位法律界人士說,保險業界被投訴最多的是保險條款看不懂、代理人“下套子”和出險理賠難。久而久之,渴求保險的消費者難免會對保險業界產生誤解或是信心不足。這份“誠信公約”的核心內容是全面主動地接受消協組織和新聞媒體的監督,即藉助客觀公正的第三方的調解,雙方尋求一種非爭議、非糾紛、非訴訟的和解,其中不乏雙方各自有誠意的妥協,這不但能夠大大降低社會成本,還為共建和諧社會作出了積極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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