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文字規範:中國通用音標符號集

語言文字規範:中國通用音標符號集

《語言文字規範(GF 3007-2006):中國通用音標符號集》由教育部語言文字信息管理司提出立項。本規範由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語言文字規範(標準)審定委員會審定。本規範由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發布、實施。本規範起草單位: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協作單位: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族學與人類學研究所,北京北大方正集團有限公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語言文字規範:中國通用音標符號集
  • 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
  • 出版社:語文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7年5月1日
  • 頁數:29 頁
  • 開本:16 開
  • ISBN:7801846737 
  • 語種:簡體中文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序言,

內容簡介

《語言文字規範(GF 3007-2006):中國通用音標符號集》是由語文出版社出版的。

圖書目錄

前言
1 範圍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3 術語
4 音標符號的分類原則
5 音標符號的排序原則
6 音標符號的命名原則
7 中國通用音標符號集的說明
中國通用音標符號集
一、常用集
(1)常用元音和輔音符號
(2)常用聲調符號
(3)常用附加符號
二、次常用集
(1)次常用元音和輔音符號
(2)次常用聲調符號
(3)次常用附加符號
附錄1(資料性附錄):《方言調查字表》(修訂本)音標表
附錄2(資料性附錄):《方言》雜誌“本刊使用的音標”之一
附錄2(資料性附錄):《方言》雜誌“本刊使用的音標”之二
附錄2(資料性附錄):《方言》雜誌“本刊使用的音標”之三
附錄2(資料性附錄):《方言》雜誌“本刊使用的音標”之四
附錄3(資料性附錄):國際語音學會音標表(2005)
附錄4(資料性附錄):《符號集》與IPA部分符號名稱對照表

序言

本規範由教育部語言文字信息管理司提出立項。
本規範由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語言文字規範(標準)審定委員會審定。
本規範由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發布、實施。
本規範起草單位: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協作單位: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族學與人類學研究所,北京北大方正集團有限公司。
本規範起草人員:張振興、熊正輝、孫宏開、李藍、尹江紅、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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