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培訓服務基本術語

語言培訓服務基本術語

《語言培訓服務基本術語》(GB/T 34418-2017)是2018年5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全國教育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語言培訓服務基本術語》(GB/T 34418-2017)界定了語言培訓服務的基礎概念,以及服務內容、服務形式、服務資源、服務過程、服務結果等方面的術語。《語言培訓服務基本術語》(GB/T 34418-2017)適用於語言培訓服務的管理、提供、科研、教學、交流、出版等活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語言培訓服務基本術語
  • 外文名:Fundamental terminology in language training service
  • 標準號:GB/T 34418-2017
  • 發布日期:2017-10-14
  • 實施日期:2018-05-01
  • 標準類別:基礎
  • 中國標準分類號:A12
  • 國際標準分類號:03.180
  • 歸口單位:全國教育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執行單位:全國教育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性質:推薦性國家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伴隨全球化進程的不斷加快,世界經濟的彼此聯繫程度不斷加深,國際間的交流與合作日益頻繁;語言作為促進文化交流與經濟作的媒介,其重要作用愈發凸顯,語言培訓服務市場因此催生壯大。據權威數據統計,中國的語言培訓服務規模已居全球第一:2015年,中國英語培訓服務消費群體已達3億,中國英語培訓服務機構總量超過5萬家,僅英語培訓服務外籍教學人員就超過10萬人;同年全球孔子學院註冊學員總數已達到140萬人,網路孔子學院學員達到50萬人,中國已成為全球最大、增長最快的語言培訓服務市場。
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中國的語言培訓服務亦暴露出多方面問題,包括市場準入門檻低、培訓機構良莠不齊、教學人員專業技能與知識欠缺、服務行為不夠規範、服務場所安全性與功能性難以保障、服務質量良莠不齊等,侵犯消費者權益事件層出不窮、顧客滿意度普遍不高,導致了語言培訓服務市場秩序混亂、規範化科學化程度較低、整體發展水平不高的尷尬局面,嚴重製約著語言培訓服務產業的健康規範發展。因此,制定了國家標準《語言培訓服務基本術語》(GB/T 34418-2017)。

編制進程

  • 預研階段
2011年3月,最佳化形成標準立項草案稿並上報立項。
  • 標準計畫
2011年10月12日,國家標準計畫《語言培訓服務基本術語》(20110092-T-469)下達,項目周期12個月,由TC443(全國教育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並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起草階段
2011年10月-2012年2月,最佳化形成標準工作組討論1稿。
2012年3-5月,最佳化形成標準工作組討論2稿。
2012年6-8月,最佳化形成標準工作組討論3稿。
2012年9-12月,最佳化形成標準工作組討論4稿。
  • 徵求意見階段
2013年1-3月,最佳化形成標準徵求意見1稿。
2013年4-5月,徵求意見。
2013年6-9月,收集處理意見,最佳化形成標準徵求意見2稿。
2013年9月-2014年10月,等待《語言培訓基本要求》(IS0 2991:2014)國際標準正式發布,以便與其保持一致。
2014年11月-2015年10月,根據《語言培訓基本要求》(IS0 2991:2014)國際標準以及 ISO/IEC關於管理體系標準和服務標準進一步區別的指南,對標準進行大篇幅修改,形成標準徵求意見3稿。
2015年11月-12月,面向標委會委員、語言培訓服務提供者代表等進行定向徵求意見活動。
2016年1-2月,收集處理意見,最佳化形成標準徵求意見4稿。
2016年3月,再次徵求意見。
  • 發布實施
2017年10月14日,國家標準《語言培訓服務基本術語》(GB/T 34418-2017)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18年5月1日,國家標準《語言培訓服務基本術語》(GB/T 34418-2017)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語言培訓服務基本術語》(GB/T 34418-2017)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該標準還參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術語工作原則與方法》(GB/T 10112-1999)等檔案。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侯非、吳婷琳、楊泉、丁日佳、袁雪、曾毅、郝素利、張莉、楊朔、李涵、程永紅、伍海芳、張雨辰、肖艷玲。

標準目次

前言
1範圍
1
2基礎概念
1
3服務內容
2
4服務形式
2
5服務資源
2
6服務過程
3
7服務結果
5
參考文獻
6
索引
7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語言培訓服務基本術語》(GB/T 34418-2017)界定了語言培訓服務的基礎概念,以及服務內容、服務形式、服務資源、服務過程、服務結果等方面的術語。《語言培訓服務基本術語》(GB/T 34418-2017)適用於語言培訓服務的管理、提供、科研、教學、交流、出版等活動。

引用檔案

《語言培訓服務基本要求》(IS0 2991:2014)
《非正規教育與培訓的學習服務質量要求—語言培訓》(GB/T 29357-2012)
《非正規教育與培訓的學習服務—術語》(GB/T26997-20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非正規教育與培訓的學習服務—學習服務提供者基本要求》(GB/T 26996-2011)
質檢行業公益科研項目“語言培訓服務國際標準及系列國家標準研究”(201110240)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語言培訓服務基本術語》(GB/T 34418-2017)是首次從國家高度對語言培訓服務行業術語進行統一、規範,打造一個語言培訓服務“術語集”,為中國語言培訓服務行業政策制定、監督管理、服務實施、學術研究、國際交流提供了標準語言和通用語言,解決術語不統表達不一致所引起的歧義、誤解、誇大、虛假、信息失范等問題。該標準發布實施後,一方面,將為語言培訓服務行業管理、交流搭建統一平台;另一方面將為語言培訓服務其他國家標準研製奠定一致的表達基礎,從而將為提高語言培訓服務行業標準化水平、提升語言培訓服務整體質量,促進語言培訓服務可持續發展提供技術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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