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距離

認識距離是對認知距離的研究可追溯到40年代末,布倫南(BrenaIl,1948)曾提出j一個商業中心的服務範圍並不是一個圓。他認為,商業中心的服務範圍在背離城市中心方向是個半圓,而在接近城市中心方向則小於半圓。也就是說,在實際使用時,商業中心並不位於服務範圍的中心,它是一個偏心的核。對此,布倫南解釋說,人們總是傾向於到更接近城市中心的商店去購物,而不是反其道而行之。稍後,在討論總平面規劃中實際接近程度對社會交往的影響時,有人提出(Festinger,1950),不能簡單地以總平面中的實際距離作為社會交往難易的衡量標準,社會交往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社會變數的影響,即實際距離與進行“社會交往”的功能距離並:卞相等。

在布倫南定律湮沒無聞20多年後,環境心理學家李(T.Lee,1970)等人證明,這一定律是一般形式的推廣:人們憑記憶對距離作出的判斷可能隨方向而變化。當居民對靠近城市中心的商業網點比較滿意、而且路途比較方便時,就會受到城市中心的吸引,形成“去城市中心距離較近”的意象。這些意象又反過來影響人的行為,使居民樂於去城市中心購物,從而形成購物行為的向心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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