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誅裴景仙敕》是唐代李隆基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誅裴景仙敕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隆基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誅裴景仙敕
有善必賞,所以勸能;有罪必誅,所以懲惡。代天理物,勤憂萬姓,求瘼恤人,寄之牧宰。共理天下,實在於茲,裴景仙幸以緒餘,素無名簡,恣行貪冒,不憚典刑。聚斂之賦,向五千匹,肆其威虐,剝我黎元。自作何逃,仍更亡命,此而將舍,罪孰可誅?雖法有常科,合置投竄,而情在難恕,用申懲肅。宜令集眾決殺,仍宣告遐邇。
作者簡介
李隆基(685年—762年),又稱唐明皇。即位前,他曾與太平公主發動宮廷政變殺韋後,擁其父睿宗即位,被立為太子。712年,他受禪即位,改元為“開元”。即位之初,他勵精圖治,任用姚崇、宋璟等為相,鼓勵生產,發展經濟,革除弊害,史稱“開元之治”。晚年因驕奢淫逸,又重用李林甫、高力士和安祿山等人把持朝政,引發了“安史之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