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奈斯密斯

籃球運動的發明者。他並不是在改革一項運動而是在發明一項運動。他當時只是為了給國際基督教青年會訓練學院的學生們發明一種適合室內進行的運動,他的發明引起了積極的回響。

最初,他將兩個裝桃子的籃,釘在學校健身房樓上看台的兩端,以橄欖球作為比賽用具,向籃內投擲,後來改為鐵制的圓圈,掛上線網。再後來剪開網子下口,成為今天籃筐的樣子。為了完善籃球這一新生運動項目,他在1892年制定了18條規則,後逐步修改和增加條款,出場人數也逐漸減少,直至規定每隊5人,這才成為現代的籃球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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