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離婚

試離婚

試離婚,也稱之為“別居”,是在兩個人都同意離婚的情況下,不急於從法律上履行離婚手續,在生活上先真正“離”一段時間,給婚姻一個緩衝區,使雙方在遠離婚姻生活各種內容的環境下,品嘗沒有“另一半”的滋味,同時也使雙方能夠冷靜地對婚姻進行反思,對他或她進行再認識。“試離婚”是一種準備性離婚,是對婚姻的一種主動性適應,而不是單純被動性接受離婚。需要提醒的是,試離婚不是一個法律上的概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試離婚
  • 外文名:Trial Divorce
  • 又稱:別居
  • 釋義:在生活上試“離”一段時間
  • 性質:一種準備性離婚
釋義,條件,做法,作用和意義,問題,注意事項,修復婚姻,避免衝突,主動求和,開誠布公,諮詢專家,適用對象,好處,弊端,其他相關,圖書信息,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釋義

從狹義上講,“試離婚”即從當事人前往登記處申請離婚到正式離婚之間存在一個自願分居階段。當事人前往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員將按照正式離婚那樣來處理雙方的關係、財產和子女等問題,只是不辦理離婚手續而已。
“試離婚”概念圖“試離婚”概念圖
從廣義上講,“試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在已達成離婚協定的情況下,生活上先“離”一段時間,而不急於從法律上履行離婚手續,這種情況與分居類似,只是分居在離婚問題上沒有達成共識。“試離婚”夫妻一般在分居期間都做如下約定:財產分開,互不干擾對方生活、互不聯絡,和真實離婚沒有太大差別。

條件

“試離婚”是在國家尚未制定“分居”法規之前,作為民事訴訟中調解婚姻的一種方式,它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第一,“試離婚”案件應是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離婚的案件,並且屬於無過錯離婚;
“試離婚”概念圖“試離婚”概念圖
第二,“試離婚”夫妻必須是雙方出於自願,而不能違背自願原則;
第三,“試離婚”夫妻必須進行債權債務登記,雙方一旦發現對方有抽逃資金和增加債務行為,應立即通知法院中止“試離婚”;
第四,“試離婚”夫妻必須簽訂分房協定,對雙方在“試離婚”期間的權利和義務作出明確的規定,包括夫妻之間的權利義務、對家庭成員的權利和義務等。

做法

“試離婚”的夫妻應簽訂一個“試離婚契約”。契約規定:“試離婚”期限最長不超過3個月;夫妻雙方經濟獨立。為防止出軌,夫妻雙方還得簽署一份委託他人“跟蹤監視契約”,若發現有人出軌,或疑似出軌,均算作違約,要對配偶做出補償。
“試離婚”夫妻一般在分居期間都做如下約定:財產分開,互不干擾對方生活、互不聯絡,和真實離婚沒有太大差別。

作用和意義

試離婚是婚姻存續與婚姻解體之間的移行階段,是一種準備性離婚。一方面是分開,雙方都有了各自的空間,就給了雙方理順煩亂的心情和麻木感覺的機會,從而重新培養一種對生活新鮮靈敏的感覺。
試離婚試離婚
試離婚,雙方各自冷靜下來,經過一段時間的內省,使雙方都能夠真切地感到自己對對方的需要,由原來的厭倦變為新的“新鮮感”,由原來的冷戰變為吸引,再走到一起,就能找到過去丟失的一切。另一方面,分開後,雙方有了距離,不再用配偶的標準要求對方,而是用一種對異性的眼光審視對方,就能看到雙方“親密無間”時難以發覺的好處來。特別是,在這個“模擬”的離婚生活中,各自冷靜地分析自己的不足,回味對方的長處,從而包容對方,這樣一來,兩顆心就很容易“共振”起來。
試離婚有助於雙方婚姻解體後的生活適應和心理調適,給雙方提供一個情感空間和一條若斷若續的情感紐帶,也給雙方一段時間以進行情感調節,無論是對當事人個人的心理穩定還是對社會的減少震盪,都起到正面的積極意義。

問題

“試離婚”是婚姻主體重新冷靜反思自己、正確審視對方的有效途徑。但是,“試離婚”也容易被居心叵測的人用來轉移財產、製造爭端,甚至當作搞婚外戀的藉口和保護傘。除此之外,“試離婚”期間夫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無法界定。
分居試離婚在很大程度上反應了一個人心裡對另一方的排斥性,人在受傷害的時候有時確實需要一個獨立的空間來療傷,但分居時間長了只會讓潛在的矛盾加深,並不利於夫妻感情的交流,因為很多時候一個擁抱也會讓對方感到溫暖,可分居的夫妻則更多的會想到對方的不好,久而久之感情就會因為缺少交流溝通而淡漠。如果這時候恰好有心儀的異性出現,婚外戀的出現就不可避免。分居試離婚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付出真心,多站在對方的角度考慮問題才能逐漸解決問題。
“試離婚”不可濫用。
正如結婚不可“試結婚”一樣,因為婚姻不是兒戲。戀愛和婚姻是兩種不同的概念,如果要結婚,除非雙方都有和彼此在一起的意願。
“試離婚”絕不是指一有矛盾,就鬧著“試離婚”,而是指婚姻已走到窮途末路,夫妻雙方已準備離婚了,才用的一種冷處理方式。“試離婚”得像軍事演習一樣較真,免得影響了其真實性。據了解,在“試離婚”期,你發現自己的精神完全處於快崩潰的狀態,比以前兩人吵架給你帶來的傷害還要大,那趕快和對方溝通,恢復正常的婚姻。如果在“試離婚”階段,給孩子帶來的傷害就已經非常大了,那你們就應該考慮改善兩人的關係。
“試離婚”不是情感測試劑。
莊子試妻”的故事我們並不陌生,哲人犯了一個自以為是的錯誤。我們都是現實生活中的普通人,現代社會的誘惑太多,情感太脆弱,保護還來不及,如何禁得起一而再、再而三的設計考驗?所以,“試離婚”只是冷凝劑,不是情感測試劑。
“試離婚”不是解決感情問題的萬能藥,有不小的副作用。
女人有可能“試“掉不多的青春年華,男人可能“試”出更好的風景線,試驗結束,可能對弈雙方的格局發生完全的改變。所以即便是“試”,也還需要考慮清楚副作用,才動手。
“試離婚”其實是夫妻雙方的一種暫時的妥協,它將婚姻矛盾放到了一個較長的時間跨度下去解決,以期給危機婚姻一個冷靜的過程。所以,對“試離婚男女”來說,有以下幾點需要特別提醒:
首先,不要速戰速決。當你們的感情出現危機時,不要急於下結論,尤其是當人處於憤怒、傷心、痛苦等情緒時,更難得出一個客觀的理性的結論,往往會意氣用事將事情推向更壞的境地。所以不妨先讓自己和配偶都冷靜下來,既能看清局勢,又有利於作出判斷。
其次,定下規矩。無論“試離婚”的時間有多長,都要定下兩個人在“試離婚”期間的行為規則,例如:是不是可以給另一方打電話,在什麼時段內可以打電話;是否要定期給配偶的父母打電話問安;如果遇到對方的親友結婚或者生病住院等重大事件,兩人是不是要一起前往;如果有孩子,那么由誰來照顧孩子;要不要告訴孩子真相,如果瞞著孩子,兩個人又要為此作哪些努力……總之,這份協定要定得越細越好,避免“試離婚”期間其中一方犯規,造成新的矛盾,讓婚姻關係雪上加霜。

注意事項

“試離婚”只是解決婚姻危機的第一步,在此期間夫妻要做的事還很多

修復婚姻

試離婚期間,要閉上一隻眼,容忍對方的過錯。有些夫妻婚後竭力想改變對方,對方的性格、愛好和自己趨於一致,結果往往事與願違,不但不能改變對方,反而加大雙方心理上的距離。面對差異,理智的選擇是容忍。夫妻相處中的這種寬容,可以緩解生活矛盾,深化愛情。同時,還要注意改變自己性格及習慣中的某些缺點。因為改變自己總比改變別人容易得多,在生活的愛好及習慣上適當遷就對方,不僅可以消除許多磨擦,而且能促進夫妻關係和睦。

避免衝突

試離婚期間,最好不要批評對方。即使要說幾句,也要以溫柔的聲調,因為溫和的聲調有利於心理溝通,能夠消除逆反心理。不要在心情不佳或雙方爭執不下的時候斷然做出任何決定,要等事過境遷之後,再心平氣和地去處理。

主動求和

試離婚時,幽默和自嘲是主動求和的最佳方法。若是自己做了錯事,要主動請求對方原諒。一般來說,矜持是女人的天性,男方應主動一些,放下男子漢大丈夫的臭架子,給女方賠個笑臉,說句好話。這樣,再頑固的“堡壘”也會不敢自破。

開誠布公

在當面交談之前,你需要一支筆和一張紙,把你們生活中造成婚姻危機的問題一一列出,哪怕是最小的問題也不要放過。當你準備好平靜的心情和分析好所有的原因後,你就應該主動提出談話。談話要在沒有第三者的場合下,要開誠布公,把一切有可能的問題都擺在桌面上。

諮詢專家

對造成夫妻二人之間婚姻危機的問題,不要因感情複合,而置身事外,不與理睬。經過試離婚期的反思,會發現夫妻間的一些問題,如溝通,性格衝突等問題。還有試婚期後的家庭重建,這些問題夫妻倆不是能全部自己解決的,這時請心理醫生幫你分析一下是比較好的方法。

適用對象

“試離婚”並不適合所有走到婚姻盡頭的人。“試離婚"能否行得通是因人而異的。
它適合因生活中的瑣事,一時衝動而做出離婚選擇的夫妻。
還有因為婚姻生活多年,進入婚姻疲倦期的夫妻。有專家指出,結婚後的五至七年被稱為婚姻斷裂危險期,也日“七年之癢”。離婚多是因為一件事變成導火索,再加上年少氣盛,引發彼此的爭吵,使婚姻殿堂崩塌在彼此的怒氣里。
總之婚姻是複雜的,夫妻之間的婚姻問題既有共性也有其鮮明的個性。“試離婚”絕不是解決婚姻危機的靈丹妙藥,因為它只適合一部分人。全國婦聯婚姻與家庭研究會專家樊愛國認為: “試離婚”是婚姻存續與婚姻解體之間的過渡階段,是一種準備性離婚。“試離婚”是對離婚的一種主動適應,而不是單純地被動接受離婚。“試離婚”是解決婚姻困擾的一種相對理性的方式,有助於試離婚雙方婚姻解體後的生活適應和心理調適。

好處

1、“試離婚”讓人從離婚的痛苦中平靜下來,給自己的婚姻一個喘息的機會。
然後冷靜的反思一下自己的婚姻。不要因一時衝動而做出錯誤的選擇。
當你想和一個人離婚的時候,那說明,你對他的某些行為和言辭已經達到了忍無可忍的地步。然而,這句話一出口,你就開始後悔了。因為婚姻就像蓋房子,好不容易蓋好,本打算舒舒服服的過一輩子,突然又要拆了,這是一件多么讓人難過的事。
由於脫離了日常生活中的頻繁密切接觸,避免了“觸景生情”式的清感爭論,也不再聽到或者看到對方的刺激,因此雙方都可以更容易地、更快地從旋渦或者戰爭中平復下來,冷靜地對婚姻進行反思,對對方進行再認識。給婚姻一個緩衝期。因此,在家庭和夫妻間出現矛盾時,“試離婚”可以說是一個解決問題的較好方法。
2、給心理一個適應期。
緩解離婚帶給自己的傷痛,預先體驗離婚後獨自生活的滋味。如果在“試離婚”過程當中,真的發現自己的婚姻已經無愛、無性、無益,並且狀況不能被改善,那么試離婚也是給自己緩衝期,當你告別這段婚姻時,就會讓自己有一個平和的心態,適時放棄,給自己一個重新選擇的機會。“試離婚”也可以淡化由於離婚帶來的精神上的痛苦和不適應感,離婚是婚姻中除了喪偶以外對心理刺激最大的事。一般而言,會帶給人們“痛苦、沮喪、憂傷、自卑、安全感喪失”等情緒反應。在臨床上,困離婚引發的各類心理障礙及精神疾病呈逐年上升趨勢。有人在對216名已婚服毒自殺者的研究中發現,以婚姻不滿為主要自殺原因的,男性占68%,女性占60%;其中,17%的自殺行為發生於離婚後的一個月內。“試離婚”可以讓夫妻的心理有一個逐漸適應的過程。
3、可以重新審視
“試離婚”可以讓夫妻雙方遠距離審視對方、審視情感。人類情感是最複雜的心理現象,不以我們的主觀意願為轉移。很多年輕夫妻因感受不到對方的愛,誤認為感情已經破裂,在婚姻諮詢中,由此引起的婚姻解體占很大比例。“試離婚”可以讓你看到自己真正的情感。心理學研究表明時間和空間的距離既可以增進情感同時也可以淡化清感。“試離婚”給予雙方足夠的緩衝空間、思考空間和責任空間,在新的柴米油鹽中反思對方的優點和不足,反思自己的不足。雙方自覺處於批評與自我批評狀態中,在不傷害彼此尊嚴的前提下修復了瀕臨破裂的家庭,保全了完整性。這種分離也
使雙方都能夠真切地感到自己對對方的需要,期間能讓夫妻雙方冷靜、清醒地回憶往昔共同相處之歡樂,體會分開的不易。由原來的厭倦變為新的“新鮮感”,由原來的冷戰變為吸引,從而作出“離”與“合”的最後抉擇。
4、減輕離婚對孩子的傷害,可以增加父母的責任感
離婚受傷的不僅僅是夫妻雙方,還有孩子。離婚後無論孩子跟誰,都會缺失另一方。離婚過程中的衝突對孩子的傷害,要大於離婚的結果對孩子的傷害,尤其是在離婚過程中把孩子捲入離婚大戰的做法,對孩子的傷害尤甚。父母在離婚劇痛期,可能會將一些怨氣發泄在孩子身上,或只顧自己悲傷難過,而忽略了孩子。“試離婚”可以使你的婚姻軟著陸,平靜你的情緒,不和對方發生激烈的 中突。會更冷靜的處理夫妻雙方和孩子的問題。
“試離婚”同時也給了孩子一個心理適應期,幫助孩子適應父母離婚後的新環境,將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如以孩子能聽得懂的語言給孩子講明離婚的原因.並告訴孩子,他仍然擁有最愛他的爸爸媽媽。

弊端

“試離婚”雖然是緩解婚姻危機的一個好方法,在解決婚姻問題中有它積極的一面,但也存在一定的弊端。
1、它可能會給當事者帶來更多的困境,在離和不離之間糾纏得更加痛苦,“試離婚”只是一種逃避的方式,有些人出於心軟,繼續拖延,反而讓自己和對方的痛苦延長。
2、畢竟“試離婚”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離婚,當事者無法體會真正的離婚情境,因此是名義上的婚姻,實質上的離婚。如果沒有了情感作為基礎,僅僅靠協定來維持的婚姻本身也是不道德的。
3、試驗離婚階段夫妻雙方不履行夫妻義務,雙方就有可能尋找第三者。如果夫妻雙方在試驗離婚期間有了外遇,其財產劃分等一系列問題就會複雜化,。
4、兩個人在一起,如果一方純粹有其他的陰謀,或者說他是個不負責任的,那么。“試離婚”對於另一方,也許會是一種更大的傷害。

其他相關

近日,瀋陽的遼寧欣合律師事務所出現了一對年輕夫婦,他們在律師的指導下簽訂了“試離婚”協定,“模擬”離婚生活。這對小夫妻去年才結婚,婚後有一個男孩,但由於婆媳矛盾使他們的婚姻出現了危機。由於法律規定孩子未滿周歲不得離婚,於是這對年輕夫婦選擇了“試離婚”。
根據“試離婚”協定,孩子由媽媽撫養,允許爸爸定期探望,雙方互不干涉感情生活。“試離婚”協定的期限為兩年。“我們雙方的感情及婚後生活出現了矛盾,想要離婚,但因為現實問題無法辦理離婚手續,所以想先‘試離婚’。兩年時間可以讓我們充分認清這段感情,兩年後我們或者複合,或者各自找尋新的伴侶,真正地辦理離婚手續。”男方如是說。
“試離婚”與分居最大的差異,在於兩者的目的不同。分居是一種消極對待矛盾的方式,只是想逃避矛盾;“試離婚”則是一方或者雙方打算通過反思,認清婚姻的價值。此外,“試離婚”的夫妻一般會簽訂財產分開、互不干擾對方生活、互不聯絡等內容的協定,其狀態和真實離婚並無太大差別。
據了解,早在2004年9月,河北省張家口市陽原縣人民法院就首次推出“試離婚”制度,即雙方當事人在法官公信力的影響下,自願達成暫時1個月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狀態,目的是讓夫妻雙方體驗離婚後的生活情境,讓當事人從理性的角度審視婚姻,再決定是否離婚。當時,共有7起離婚案件實行了“試離婚”,其中6對夫妻和好。但沒過多久,這項制度就因故停止執行。

圖書信息

書名: 試離婚
試離婚
作 者:凌眉
出版時間: 2010-8-1
ISBN: 9787512500679
開本: 16開
定價: 28.00元

內容簡介

80後夫妻殷晉銘和王雅可結婚三年,一個個性自我,一個小資浪漫,兩人都缺少包容之心。加上工作的壓力,生活中的分歧,像很多平凡的夫妻一樣,溝通日益減少,有時候,唯一的溝通方式甚至只剩下爭吵。婚姻在平淡中蛻去了曾經的浪漫,只剩下了指責和挑剔。關係的惡化使兩人決定試離婚。
同在屋檐下,由最親密到最疏離,兩人將如何自處?婚姻有了距離,愛情會有土壤嗎?半年時間的試離婚,可以改變現狀,重新找到婚姻的激情嗎?

作者簡介

凌眉,湖北石首人,現客居東莞,愛文字,喜歡品味孤獨,偶爾為賦新詞強說愁。2005年開始寫字,在《幸福》《愛人》《愛人坊》《麗人坊》《伴侶》《江門文藝》等期刊雜誌發表文字。文筆細緻清麗,擅心理描寫、人物刻畫、場景渲染等。常混跡於騰訊、新浪、逐浪、紅袖添香等網站。已出版作品:都市言情三部曲:《且行且愛戀》《愛情底線》《荊棘愛》職場小說:《喬喬職場歷險記》都市言情:《OFFICE不談愛情》青春校園:《霸王天使》古代言情:《琴劍魔音》《錯緣·最後一滴淚》《鬼手指》(繁體)

圖書目錄

第一章:皮婚OR“疲婚”
第二章:婚姻深處是孤獨
第三章:誘惑無處不在
第四章:別有用心
第五章:昨日美好
第六章:占線
第七章:溫情的假象
第八章:幸福如此逼仄
第九章:夢想豐滿愛情骨感
第十章:分手成仇
第十一章:微笑掩著傷
第十二章:支離破碎
第十三章:宴無好宴
第十四章:試離婚
第十五章:醉翁之意
第十六章:峰迴路轉
第十七章:難識好人心
第十八章:同在屋檐下
第十九章:冤家路窄
第二十章:彆扭同居
第二十一章:狹路相逢
第二十二章:被相親之金蟬脫殼
第二十三章:誰比誰曖昧
第二十四章:沾點陽光便燦爛
第二十五章:標示所有權
第二十六章:思想開放行為保守
第二十七章:致命誘惑
第二十八章:如果可以愛
第二十九章:暗示
第三十章:放逐還是放縱
第三十一章:尋找一夜情
第三十二章:且舞且徘徊
第三十三章:棋子
第三十四章:回不去從前
第三十五章:理性與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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