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試算平衡的會計原理
試算平衡的理論基礎就是會計基本恆等式,即“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具體內容
1、檢查每次會計分錄的借貸金額是否平衡;
2、檢查總分類賬戶的借貸發生額是否平衡;
3、檢查總分類賬戶的借貸餘額是否平衡
平衡公式
在借貸記賬法,試算平衡的基本公式是:
(1)全部賬戶的借方期初餘額合計數=全部賬戶的貸方期初餘額合計數;
(2)全部賬戶的借方發生額合計=全部賬戶的貸方發生額合計;
(3)全部賬戶的借方期末餘額合計=全部賬戶的貸方期末餘額合計。
如果上述三個方面都能保持平衡,說明記賬工作基本上是正確的,否則就是說明記賬工作發生了差錯。在實際工作中,這種試算平衡通常是通過編制
試算平衡表來進行的。
試算平衡表的編制
試算平衡是通過編制試算平衡表進行的。試算平衡表通常是在期末結出各賬戶的本期發生額合計和期末餘額後編制的,試算平衡表中一般應設定“期初餘額”、“本期發生和“期末餘額”三大欄目,其下分設“借方”和“貸方”兩個小欄。各大欄中的借合計與貸方合計應該平衡相等,否則,便存在記賬錯誤。為了簡化表格,試算平衡表
也可只根據各個賬戶的本期發生額編制,不填列各賬戶的期初餘額和期末餘額。
試算平衡只是通過借貸金額是否平衡來檢查賬戶記錄是否正確的一種方法。如果借貸雙方發生額或餘額相等,表明賬戶記錄基本正確,但有些錯誤並不影響借貸雙方的平衡,因此,試算不平衡,表示記賬一定有錯誤,但試算平衡時,不能表明記賬一定正確。
不影響借貸雙方平衡關係的錯誤通常有:(1)漏記某項經濟業務,使本期借貸雙方的發生額等額減少,借貸仍然平衡;(2)重記某項經濟業務,使本期借貸雙方的發生額等額虛增,借貸仍然平衡;(3)某項經濟業務記錄的應借、應貸科目正確,但借貸雙方金新時多記或少記,且金額一致,借貸仍然平衡;(4)某項經濟業務記錯有關賬戶,借貸仍然平衡:(5)某項經濟業務在賬戶記錄中,顛倒了記賬方向,借貸仍然平衡;6)某借方或貸方發生額中,偶然發生多記和少記並相互抵銷,借貸仍然平衡。由於賬戶記錄可能存在這些不能由試算平衡表發現的錯誤,所以需要對一切會計記錄進行日常或定期的覆核,以保證賬戶記錄的正確性。
平衡表
試算平衡表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將本期發生額和期末餘額分別編制列表;另一種是將本期發生額和期末餘額合併在一張表上進行試算平衡。
通過試算平衡表來檢查賬簿記錄是否正確,一般情況下是可行的,但這並不意味著絕對正確!從某種意義上講,如果借貸不平衡,就可以肯定賬戶的記錄或者是計算有錯誤,但是如果借貸平衡,我們也不能肯定賬戶記錄沒有錯誤,因為有些錯誤根本不影響借貸雙方的平衡關係。
試算平衡不能發現的錯誤
試算不平衡就可以發現借貸不平衡,但是平衡了的話卻不能說沒有問題; 比如試算平衡時,漏記、重記、 記賬方向顛倒和用錯會計科目的情況,均不能通過試算平衡被發現。
分類
發生額平衡
發生額平衡是指一定時期全部賬戶
借方發生額合計等於該時期內全部賬戶
貸方發生額合計。這是由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的
記賬規則決定的。對於某個
會計期間內發生的每一項
經濟業務,在計入一個
賬戶借方或貸方的同時必然計入另一個賬戶的貸方或借方,而且金額相等。
餘額平衡
餘額平衡是指任意會計期末全部賬戶借方餘額合計等於該期末全部賬戶貸方餘額合計。這是由
會計恆等式決定的。
方法
一,發生額試算平衡法,是指利用全部賬戶的借貸雙方發生額的平衡關係來檢查賬戶記錄是否正確的一種方法。
二,餘額試算平衡法,是指利用所有賬戶借方期初或期末餘額和貸方期初或期末餘額合計相等關係來檢查賬戶記錄是否正確的一種方法。
步驟
在實際生活中,會計人員一般按照下面的方法進行試算平衡,
第一步:期末把全部賬戶應記錄的經濟業務登記入賬,並計算出個賬戶本期借方發生額,貸方發生額和期末餘額。
第二步:編制”總分類賬戶本期發生額及餘額表。
應當指出,試算平衡表並不意味著日常賬戶記錄完全正確只是基本正確因為有些賬戶記錄的錯誤很難從試算平衡表中發現。
這些錯誤包括:
(1)借貸雙方發生同等金額的記錄錯誤;
(2)全部漏記或重複記錄同一項經濟業務;
(3)賬戶記錄發生借貸方向錯誤;
(4)用錯有關賬戶名稱。這些錯誤需要其他方法進行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