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銷產權登記是企業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原產權登記機關申辦註銷產權登記.企業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被依法宣告破產,企業轉讓全部國有產權或改制後不再沒置國有股杈的,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其他情形。企業解散的,應當自出資人的母公司或上級單位批准之日起30日內,向原產權登記機關申辦註銷產權登記。企業被依法撒銷的,應當自政府有關部門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原產權登記機關申辦註銷產權登記。企業被依法宣告破產的,應當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0日內由企業破產清算機構向原產權登記枳關申辦註銷產權登記。企業轉讓全部國有產權(股權)或改制後不再設定國有股權的,應當自出資人的母公司或上級單位批准後30日內向原產權登記機關申辦註銷產權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