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

註冊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是一種新興的環境工程師

基本介紹

  • 書名:註冊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
為維護國家環境安全和公眾利益,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管理,提高環境影響評價專業技術人員素質,確保環境影響評價質量,人事部、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決定在環境影響評價行業建立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並於2004年聯合發布了《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等配套管理檔案(國人部發〔2004〕13號)。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的建立是我國環境影響評價隊伍管理的新舉措,對於貫徹實施《環評法》,加強新形勢下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服務機構和技術人員的管理,完善環境影響評價責任追究制具有重要的意義。
環境影響評價是在決策和開發建設活動中,防止新建項目產生污染和生態環境破壞的重要措施,是我國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實行以預防為主環保政策的重要體現。環境影響評價也是一項學科綜合性強、涉及公眾利益的專業技術工作。環境影響評價專業技術人員的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直接關係到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質量,影響到環保審批和決策的正確與否。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持續高速發展和投資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一方面全國各地的建設項目呈逐年增加趨勢,規劃環評逐步開展,相應的環境影響評價任務越來越重,另一方面,我國在加入WTO後,諮詢業市場逐步開放,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服務機構的所有制形式逐步多樣化。進一步規範市場經濟條件下環境影響評價行業的從業秩序和從業行為勢在必行。
在以往的環境影響評價人員管理中,由於缺乏責任追究和優勝劣汰機制,導致少數環境影響評價人員責任心不強,有些人甚至為牟取個人利益,編造、抄襲數據,得出錯誤結論,嚴重危害國家和公眾利益。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的出台,進一步強化了環境影響評價人員崗位管理, 對環境影響評價人員提出了更高的技術要求,這將有力地促進環境影響評價工作質量的提高。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統一管理,適用於從事規劃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評估和環境保護驗收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通過統一考試、登記、繼續教育等手段,實現對環境影響評價專業技術人員的動態管理。
首次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於2005年二季度舉行,凡具備相應學歷和一定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經驗的人員(含中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台地區的專業人員)均可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試合格並按專業類別登記後,即可在具備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的單位中,以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的名義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可主持環境影響評價、環境影響後評價、環境影響技術評估和環境保護驗收工作,並對其主持完成的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技術檔案承擔相應責任。在全國實施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前,對長期從事環境評價工作,具有較高理論水平和豐富實踐經驗,並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於2004年7月31日前按規定申報材料,通過考核認定取得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
根據職業資格制度的相關規定,凡從事環境影響評價、技術評估和環境保護驗收的單位,均應配備一定數量的環境影響工程師。該制度實施後,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將調整和修改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服務機構資質管理的有關規定,出台相關配套管理措施,進一步規範單位和人員的資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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