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代理權

訴訟代理權,是指代理權的一種。以被代理人名義代為進行訴訟活動的權利。依其訴訟的性質的不同可分為:(1)民事訴訟代理權;(2)行政訴訟代理權;(3)刑事訴訟代理權。

依其產生的根據不同可分為:(1)委託訴訟代理權;(2)法定訴訟代理權;(3)指定訴訟代理權。在委託代理訴訟中,訴訟代理人應在授權委託書載明的代理許可權範圍內從事訴訟活動。進行代為承認、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抗訴等,須經特別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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