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鎡

許鎡(1530—1602),字國器,號白塘,男,漢族,石屏縣人。明嘉靖四十四年(1565)鄉試中解元,次年科進上,授浙江嘉善縣知縣。任中(1565~1568)以清廉節用嚴於己。以“治績卓異”入選御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許鎡
  • 出生日期:1530年
  • 逝世日期:1602年
  • 出生地:雲南
記載,軼事,

記載

許白塘御史,名鎡,雲南人。 少豪俠不羈,為諸生時,行市中,有二人互爭相毆,一人理不直,公搏殺之。即詣縣白其狀,甘認抵罪。 令憐其才,云:“許秀才於汝無乾,請回。”公諍曰:“生親手殺人,如何教他人認罪得?”令卒為兩解焉。是秋中鄉試第一人,乙丑成進士,令吾郡嘉善縣。清介絕俗,不甚拘文法。拜御史,閣臣高中玄先生里居,白塘過訪,席間問白塘曰:“我作相較徐存齋如何?”公曰:“老師不如。”徐高震怒擊桌,公曰: “即此便不如徐矣。”其峭直類如此。 已而命酒再飲,高怒亦解,可見中玄先生亦無他腸也。
(明代李樂《見聞雜記》)

軼事

他在考中進士後見到同榜不少人向他人借銀兩,準備上任後還債。他就說:剛入仕向人借款的,等到一做官,一定是從百姓身上刮來賞還,我不願這樣做。到任後平時穿布衣,吃蔬食過日子,“務祟節儉”,出外從不帶廚子,晚上回到衙門中,不點公家蠟燭,將衙門內的空地種菜自給。等到奉命去京都考績,連川旅費還要籌措告貸。
審案時見衙役鞭打囚犯太重,他對隸役說:“我的百姓窮,無錢賄賂你們,請你們不要重傷我的百姓”,說著淚流滿面。姓龐的巡按見此情景,嘆息說“真民之父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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