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覺光

許覺光 男,壯族,1931年出生,廣西德保縣馬隘鄉人。

中共黨員,高級政工師,正處級幹部。南方大學畢業。1949年11月參加革命,在家鄉打過游擊,當過糧庫工作員。1951年被保送到廣州南方大學學習,畢業後1952年參加廣西土改工作隊,相繼在藤縣、靖西縣搞了四期土改。

基本介紹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地:中國
  • 出生日期:1931
個人經歷,作品,

個人經歷

中共黨員,高級政工師,正處級幹部。南方大學畢業。1949年11月參加革命,在家鄉打過游擊,當過糧庫工作員。1951年被保送到廣州南方大學學習,畢業後1952年參加廣西土改工作隊,相繼在藤縣、靖西縣搞了四期土改。先後通過宣傳貫徹土地改革法,堅持依靠貧僱農民,串連發動民眾,開展劃階級定成份,徵收沒收富農地主封建財產,將土地分給無地少地農民,成立貧下中農協會,實現翻身農民當家作了主人。爾後又開展土改複查,著重檢查和糾正階級成份的漏劃錯劃問題,及時的進行了補火補課。在這場翻天覆地的土地改革運動中,他不僅經受了轟轟烈烈的階級鬥爭的鍛鍊,還長時間地經受起與貧僱農民同吃同住同勞動的艱苦生活的考驗,並成長成為一名土改功臣。接著又參加農業合作化運動,發動農民成立各種形式(臨時、節季、長年)生產互助組,實行生產互助,引導他們走農業集體化道路。並且參加了靖西縣第一個試范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的建社工作,動員農民將土地、耕牛、農具評價入社,並實行土地分紅,同時允許每戶農民留下一小塊土地(包括山場),為各戶自主經營,從而初步的實現了半社會主義性質的農業社會主義改造。並在1954年建社後期,由一位區委書記和一名農村黨員介紹加入了中國共產黨。此後,曾在新圩區委會、靖西縣委宣傳部、百色地委工交部、廣西農產量調查分隊、桂林化工廠、桂林地區農業委員會、地區土地管理局等部門任職,歷任幹事、副科長、副組長、科長、委員、副局長及機黨支部書記、黨組成員等職務。在這期間,除從事部門業務工作外,曾多次參加黨的中心工作和有關運動。1960年春夏期間,受百色地委的派遣,帶領工作小組到饑荒嚴重的革命老區鳳山縣喬音、砦牙公社,組織社員民眾開展生產度荒;開辦營養食堂,救助浮腫病人。1961年冬又參加地區整風整社工作隊,到隆林縣山區農村搞整風整社工作,貫徹落實以隊為基礎、三級所有的現階段人民公社制度,糾正一平二調的“共產風”,歷時6個月與農民實行三同。因正處災荒時期,吃的多是瓜菜代,在8名工作隊員中,有5個不同程度的患了浮腫病,而大家仍堅持到運動結束才收兵。1964年到1965年間參加廣西自治區四清工作隊。到宜山縣開展以清勞力、清工分、清賬目、清倉庫為入手,然後又進行清政治、清思想、清組織、清財務等工作,整頓農村社隊基層組織,剎住多吃多占歪風,歷時一年時間才結束收兵。1976年冬參加桂林地區社教工作隊,到陽朔縣農村搞三分之一蹲點社教工作,開展以發展集體生產,鞏固和壯大集體經濟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主義教育運動,深入批判資本主義道路,批判資本主義商品化,搞割資本主義尾巴,限制社員發展家庭副業,歷時7個月,工作組換班後才返回機關,期間與農民實行三同。1983年參加桂林地區駐地區林業局工作組任副組長,專案調查木材受賄案件。幾經到湖北、河南、山東、江蘇、遼寧等地調查取證,查清了涉及局領導的兩起木材受賄案件,專案上報地區紀委。1988年機構改革,受桂林地委的委派,參加並負責(副組長)永福縣黨政領導班子的組建工作,在縣有關部門及人員的積極配合下,歷經近兩個多月時間,完成了對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成員的選拔、評議、審查與上報工作。1989年底抽調參加桂林地區清房工作,為地區清房領導小組成員兼清房辦公室副主任,歷經近兩年時間,認真查清了全地區幹部職工在城鎮建私房的情況,並處理了其中有違法違規違紀行為的有關人員,剎住了當時這股建私房歪風,在一定程度上挽回了民眾的影響,改善了幹群關係。1992年退休後仍受命率隊到荔浦縣搞農村住宅基地有償使用試點工作,並總結推廣經驗。在40多年革命生涯中,先後從事過不同部門的工作,並多次參加了有關運動和黨的中心工作,經受了各種鍛鍊和考驗,一貫工作兢兢業業,艱苦奮鬥,廉潔奉公,在不同工作崗位上做出優異成績,為地方各項事業作出了積極的貢獻,並得到了上級機關的表彰和獎勵。在靖西縣土改時,先後擔任過副組長、組長,負責過兩個村的工作,都能較好的完成任務,尤其是後期所在的一個偏遠山村,條件十分艱苦,工作難度大,而在全體工作隊員的共同努力下,艱苦深入,紮根串連,放手發動民眾,順利的打開了局面,清除了殘餘匪霸勢力,依法沒收了封建地主財產,按政策將田地分給貧苦農民,並培養了一批貧下中農骨幹,建立起農民協會,按時完成了土改任務,受到了區、縣工委的表彰,個人榮立了二等功。在土地管理部門工作期間,由於全體幹部職工的共同努力和出色的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全局連年被評為自治區土地管理先進工作單位,他分工負責的土地監察工作,在查處違法占地、用地以及創建“三無”(無違法占地、無違法管地、無違法用地)鄉鎮方面,同樣取得了好成績,從而個人被評為自治區土地管理先進工作者。同時還由於平時積極帶頭為《廣西土地管理期刊》撰稿,並有不少得到採用,其中“桂林地區提前超額完成耕地開發任務”一稿,被評為優秀新聞稿件,被推薦給《中國土地》等刊物。而撰寫的“全州縣成功拍賣20宗國有土地使用權”文稿,是桂林地區首例以拍賣形式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範例,因而也得到了《廣西土地管理》期刊的好評,並為《廣西經濟》開發所刊登,從而他也獲得了自治區土地管理局頒發的撰稿獎。此外,1987年受地區行署的委託,負責收集、整理、編寫了桂林地區農業合作化運動歷史檔案資料,詳細記載了本地區農業生產體制,自1951年至1981年的由初期組織臨時、季節、長年生產互助組,然後又逐步建立初、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以及農業合作化大風暴,實現人民公社化的發展過程。以至公社這個政社合一建制的最後廢除,與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所取代的前後變更狀況,真實的紀錄並留下了寶貴的一份歷史資料,受到有關部門與領導的好評。

作品

曾榮獲國際優秀論文獎、中國科學發展優秀學術成果一等獎、新世紀優秀社科論文特等獎、“中華驕子”金獎等等,併入選《中國特色理論發展獲獎經典文庫》、紀念文獻《中國改革發展理論文集》等10多部文庫叢書。個人業績先後入編《世界優秀專家人才名典》、《中國當代傑出共產黨人》、《三個代表忠實實踐者》、紀念文獻《中國改革擷英》、《中華功勳人物》、大型文獻巨著《人民公僕》等60多部文獻辭書。並當選為“2004·華夏風雲人物”,榮獲“中國百名傑出改革之星”等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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