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市人防辦

根據《中共許昌市委許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許昌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許發〔2009〕37號),設立許昌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為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也是市政府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許昌市人防辦
  • 外文名:Xuchang City Office
  • 地點:許昌市
  • 檔案:許發〔2009〕37號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參與公共安全、民事防護、防災救災應急救援相關職責。
(三)增加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兼顧人民防空防護要求的管理和監督檢查職責。
(四)增加負責全市人民防空信息系統建設與管理職責。
(五)增加對所轄縣(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副主任任免提出意見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人民防空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人民防空規定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擬訂全市人民防空建設規劃、計畫;擬訂和指導制定城市防空襲預案、重要目標防護方案及各種保障方案;協助有關部門擬訂防災救災應急救援方案。
(三)負責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與管理;負責審批城市地下空間的規劃和開發利用;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貫徹人民防空要求的內容及人民防空建設規劃。
(四)負責人民防空組織指揮、通信、警報、信息化建設。
(五)負責擬訂利用人民防空戰備資源參與搶險救災應急預案、計畫和各種保障方案,為應急救援提供支持。
(六)制定防空防災專業隊伍建設規劃和整組訓練計畫並督促落實。
(七)指導制定城市人口、戰備物資疏散和掩蔽計畫,指導疏散基地、疏散地域建設。
(八)參與組織制定公共安全、防空防災宣傳教育規劃;制定人民防空幹部教育培訓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九)負責人民防空經費和資產管理;依法征繳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設經費和社會負擔經費。
(十)對所轄縣(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副主任的任免提出意見。
(十一)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衛作戰,組織防空防災專業隊消除空襲後果,參與組織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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