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原始記錄有下列幾點要求: (1)設計原始記錄,要適應企業生產經營的特點,滿足企業管理和核算上的要求。記錄的對象和項目,要有明確的針對性。(2)設計原始記錄,要考慮和滿足會計核算、統計核算和業務核算的要求。三種核算都需要原始記錄,對原始記錄的指標及包括的內容,會計部門應根據不同的要求會同有關部門相互配合,共同設計,建立統一的原始記錄製度。也可以滿足某一種核算要求為主,兼顧其他核算的要求,有所側重,以利各方面工作的開展。
(3)設計原始記錄,要與各項管理制度相結合,保證記錄的正確性和及時性,充分發揮原始記錄的作用,(4)原始記錄的內容要簡明扼要,指標明確易懂,記錄、檢查、整理、匯總和管理方法要簡單、程式明確,責任分明,便於民眾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