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地錢,古錢幣術語。背文銘記鑄地簡稱之錢。自唐“會昌開元”背鑄“京”、“洛”、“荊”、“越”等 22 地始,至宋“宣和通寶”背“陝”錢、明“洪武通寶”背“漸”、“豫”、“北平”等,這些都為記地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記地錢
- 類型:古錢幣術語
- 起始朝代:唐
- 定義:背文銘記鑄地
會昌開元,宣和通寶,洪武通寶,順治五式,
會昌開元
“開元通寶”錢很多人都以為是唐玄宗李隆基鑄造的年號錢,因為風流天子李隆基有個“開元”年號,並且開創了一個盛極一時的“開元盛世”,為世人所熟知。這其實是一種誤解。因為“開元通寶”錢是唐王朝開國皇帝高祖李淵於武德四年始鑄的,它以“寶”字作為錢文,為後世鑄錢所效仿,故而唐朝以後鑄行的錢幣多稱“××通寶”、“××重寶”或“××元寶”之類。晚唐時均以鑄造使用“開元通寶”錢為主,高祖以後各帝都鑄有開元錢。
唐代中期,由於發生“安史之亂”,社會經濟遭受嚴重破壞。唐王朝為應付巨大的軍費開支,累變錢法,導致嚴重的“錢荒”,加之寺廟遍布,眾多僧尼均依賴官府供給,財政負擔沉重。至會昌年間,唐武宗為減輕財政負擔,詔令廢滅天下佛教,拆廢各地寺院,燒毀佛像等用以鑄錢。淮南(今揚州)節度使李紳率先鑄造進呈一種背面鑄有“昌”字的“開元通寶”錢,以紀年號“會昌”。於是朝廷下令各地州郡仿效淮南的做法,鑄造背面有紀地文字的開元錢。這些背面有紀地文字的“開元通寶”錢,因鑄造於唐代會昌年間,故後世通稱之為“會昌開元”錢。至今已發現會昌開元背文字有“昌”、“洛”、“越”、“福”、“廣”、“宣”、“桂”、“平”、“永”等23種。
宣和通寶
中國古代錢幣之一。宣和是宋徽宗趙佶的年號。
宋錢中,徽宗錢從它的製作、書法來看,都是中國古錢幣的傑出代表。宋徽宗從1100年到1125年在位,鑄造發行了建國、崇寧、大觀、重和、宣和六種年號錢,以及“聖宋”一種國號錢。宋徽宗年號錢的錢文版別有近百種,不少是他親筆書寫的,字型包括隸書、篆書、行書以及徽宗獨創的“瘦金體”。他鑄的方孔錢是中國方孔錢中製作最為精美的錢幣之一。因而不少的書法家也收藏他的年號錢。宋徽宗用自己獨創的“瘦金體”親筆御書了錢文“崇寧通寶”、“大觀通寶”和“宣和通寶”,字型端莊秀麗,運筆挺拔俊秀,素有“鐵劃銀勾”之稱。
洪武通寶
明代初期,明太祖朱元璋於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命京城(南京)工部寶源局及各省寶泉局鑄行“洪武通寶”,由工部主管鑄錢,下設寶源局。朱元璋為避諱元朝的元字,把所鑄之錢錢文一律叫通寶而不叫元寶,而不只是為避諱他自己的名字,以後所鑄之錢也都沒有元寶錢文。洪武通寶錢制沿續元末朱元璋所鑄“大中通寶”的形制,分為五等,規定小平錢,每文重一錢,折二錢重二錢,當三錢重三錢,當五錢重五錢,當十錢重一兩。同時繼鑄大中通寶錢。洪武八年,發行“大明寶鈔”紙幣,規定大明寶鈔每貫合銅錢一千文或值銀一兩,寶鈔四貫合黃金一兩。並且實行銅錢與寶鈔並用的政策,但禁止金銀流通,只能向政府兌換。明朝為推行紙幣的流通,當年就停止了中央及各地方錢局的鑄錢。到第二年全部停鑄銅錢。明朝洪武十年,又恢復寶源局與各省錢局鑄小錢至洪武二十年後又停鑄。洪武二十六年,改變錢制,重新鑄五等錢,按洪武元年鑄行規定,後又改銅錢每文重一錢兩分。其它四等錢,依照小平錢之重遞增。洪武二十六年七月只準京師寶源局鑄錢,其它各省再次停鑄。到八月,因寶鈔流通受阻,為堅決實行紙幣制度再次禁止使用銅錢。直到明宣宗宣德末年,歷時長達四十一年。
明朝洪武年間,全國各省除少數省外,都沒有鑄錢爐,年鑄錢約十九萬貫,其中洪武五年時鑄錢最多。洪武《鑄錢則例》規定,鑄錢套用生銅。但當時銅材稀缺,所以就普遍用廢錢和舊銅鑄造,因銅質複雜,純度不一,而造成“洪武通寶”成色不一的情況。
明成祖朱棣永樂六年(公元1408年),鑄行了“永樂通寶”,此錢銅色紫紅,為真書直讀,全部為小平錢,光背無文,錢幣直徑2.5厘米,製作上精緻統一,錢文秀逸,筆畫端莊。永樂通寶錢中也有折三大錢,但傳世僅一枚,為孤品(現存上海博物館),此錢史書上並無記載,而且當時正禁止用銅錢,應屬試鑄品並未發行。當時開鑄錢局有兩京(北京、南京)、浙江、江西、廣東、福建六處,其版式的差別,微乎其微,勉強區分,“永”字的橫筆有長短兩種,“寶”字的兩點有接離兩種,錢穿有大小之別。我國曾在西沙群島的一艘明代沉船上發現了永樂通寶錢萬餘枚。此外,日本的豐臣秀吉曾用金銀銅仿製過一批,分為打制和鑄造兩種,鑄造錢與明“永樂”錢很相似。
明宣宗宣德八年(公元1433年)開鑄“宣德通寶”,錢制沿永樂成規,皆為小平錢,光背無文,真書直讀,製作上稍遜於“永樂通寶”,書法一般,版別較少,相比同時期所出的“宣德爐”銅器相差很大。傳世量少於永樂錢。宣德錢只是兩京寶源局及浙江、江西、廣東、福建四省寶泉局鑄行了十萬貫,數量不多。永樂、宣德兩朝鑄錢所開錢局相同,連兩京在內也只有六處鼓鑄,每年鑄行也都不超過十萬貫。
自宣德九年後,到明孝宗弘治十六年(公元1503年),共六十八年未再鑄錢。孝宗弘治年間寶鈔信用動搖,百姓不肯使用,甚至出現了以物易物的情況。十貫寶紗換不到三文錢,明政府認為再不發行銅錢,就將無法挽回寶紗信用,且很多利益也被私鑄商販賺取,便下詔命兩京及全國十三省重新開爐鑄錢。鑄行“弘治通寶”,此錢皆為小平錢。光背無文,真書直讀。此錢版本較多,各地所出,略有差異。傳世有一“弘治通寶”大錢,為孤品。“弘治通寶”曾由原重一錢增加到一錢二分。弘治錢製作書法都較一般,且鑄量也不多,沒有達到要求的數額,因為改錢重鑄新錢之時孝宗已死,明武宗繼位,改元正德,此錢即停鑄。
明世宗嘉靖六年開鑄“嘉靖通寶”,為光背小平錢,真書直讀,但含有隸意,此錢存世較多。在鑄行方面,朝廷先下詔命令兩京寶源局開鑄此錢,並令工部按照永樂、宣德時鑄錢標準在其它四省開鑄,鑄量比永樂、宣德時略有增加。“嘉靖通寶”初定每文錢重一錢二分,千錢重七斤八兩。到嘉靖四十三年時,改為每錢重一錢二分五厘,千錢重八斤。此外嘉靖通寶錢開始採用黃銅鑄錢,同時為防止私鑄,還提高了鑄錢工藝,鑄造出火漆、镟邊、金背等錢,火漆就是二次溶煉。旋邊就是用旋車銼磨邊緣,金背是指經四火熔煉之黃銅,俗稱“四火黃銅”。嘉靖通寶錢大都為小平錢,僅在二十三年時,令工部寶源局仿洪武錢五等式鑄小平、折二,當三,當十大錢,於錢背穿右側鑄:“ 二錢、三錢、五錢及一兩”,一兩錢穿上再加鑄“字十”,此套錢為記重錢,各只鑄三萬,且並未流通,只為充實內庫。因為並未流通,因此傳世也少,傳世品中有一背穿右直書“一錢”的記重錢,為孤品。世宗所出的錢比前代各錢要精美。
明穆宗隆慶四年,鑄行“隆慶通寶”。此錢皆為小平錢,光背無文,真書直讀。隆慶通寶錢制每文重一錢三分,有金背、火漆。隆慶時期鑄錢比嘉靖時減少,當年兩京鑄錢僅二萬貫,只及嘉靖時兩京鑄額的一半。
明朝前期的這一階段,因大力奉行寶鈔政策,對銅錢控制嚴格,三番兩次停鑄,禁用,即使開禁也有限制,要不就收入內庫,充作庫存。所以造成兩種結果,一是民間私鑄猖獗,可民間又因銅材缺乏,就用古錢,但古錢也有限,於是就私鑄古錢,以作流通,這是因為私鑄本朝錢幣刑罰很重;二是促使白銀使用普遍化,明時把銀鑄成馬鞍形,名日“元寶”,也有其它形狀,稱“銀錠”。
鑄錢量上升是在明神宗萬曆時期,這是明代鑄錢的轉折,也是明朝的轉折。神宗萬曆四年,開鑄“萬曆通寶”,此錢版本較多,萬曆小平錢為真書直讀,大多背無文,少數背鑄有文字或星月紋,但都較罕見。萬曆通寶錢有折二錢,也為真書直讀,狹郭,雙點通,錢徑為2、8厘米;“萬曆通寶“大錢傳世只有一枚,為孤品。萬曆通寶錢由兩京及全國各省為鑄行,兩京鑄金背、火漆,其它各地只許鑄镟邊。萬曆二十年援助朝鮮對抗日本侵略戰爭開始後,開支遞增數十倍,但收入卻減少近一半。明朝政府應對的辦法就是鑄錢,以補充財政收入。萬曆二十年以前,全國鑄錢局只有六十座錢爐,到二十年時增加到一百座爐,三十年時,戶部等機構新開二百五十座錢爐,應天府也添一百爐,一年便增加三百五十爐,本來戶部只管紙鈔,工部管鑄錢。此時寶鈔已停,戶部改鑄錢,此事一開,全國各地紛紛效仿,起爐鑄錢,一時全國有多少錢爐就無法統計了。由於鑄量明顯增加,而銅材又缺乏,銅價上漲,許多臨時官爐無利可圖,開爐不久即關門大吉,工人們無以為生,便自行私鑄,他們鑄的有的不比官鑄的差,有的則很粗劣,當時私錢名稱很多,像歪脖、尖腳、胖頭等等,流傳很廣,至崇禎時仍存,現存的也有。
順治五式
順治錢幣五式之一仿會昌開元錢制,錢背文紀地紀局。如“戶”
“工”為寶泉、寶源泉兩局所鑄。其它有“臨、宣、延、原、西、同、荊、河、昌、寧、浙、東、福、陽、襄、江、薊、廣、陝、雲”等。錢重一錢二分。順治八年錢重改為一錢二分五厘。清朝初期制錢重量不斷變化,順治通寶錢漢字錢的大小輕重差異較大。有的錢局開鑄時間短,開鑄不久即停鑄,所以有的記局記地錢數量很少,其中“延”、“宣”、“薊”,存世甚少,極為罕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