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董昌制

《討董昌制》是唐代李曄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討董昌制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曄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討董昌制
夫雷霆雪霜,上天降以成物;明罰敕法,哲王垂以理人。是則陽春不可以獨為歲功,仁恕不可以專為君德,刑威之作,其在斯乎!朕以眇身,祗膺大寶,奉祖宗之丕訓,荷天地之洪休,八年於茲,一日無怠,遜於志者,必本於情,苟懲誡之不明,懼典章之斯廢。
威勝軍節度使檢校太尉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隴西郡王董昌,出於行伍,屬遇艱難,權握兵戎,位崇將相。器將盈而自覆,鼎必折而遂傾。因憑生祠,輒有狂計,假陳妖異,或亂邪巫,鼓譟危樓,偽為建國。不思理代,徒生犬吠之音;欲就叢祠,妄舉狐鳴之兆。賴浙西節度使錢鏐與諸州等,皆忠誠憤激,壯志堅高。始以逆順之理,飛章諭之而不悟;次以攻伐之謀,與約脅之而不回;至於率兵,直以劘壘,雖假言誘惑,止遏凶邪。終為閉壁偷安,不使束身歸罪,是其陰詐,猶欲張皇。魚戲鼎而雖亦可哀,螂怒轍而終為不率,天討有罪,鬼得而誅。其董昌在身官爵,並宜削奪。仍委錢鏐進兵攻討。越城之內,士庶且多,寧無勇敢之徒,善以功名自許。如梟戮生擒董昌者,授三品正員官,賞錢一萬貫。如有官者,超三資酬獎。如是董昌威制,曾助妖謀,翻然改過圖功,轉禍為福,有所自效者,罪並不問,賞即與之。
於戲!惡殺好生,人君令德;仗順伐逆,武夫令猷。鳴鼓而攻,蓋非獲已,奮戈而起,亦宜憤諸。勿發勿焚,無誤無失,罔俾觀聽者謂我黷武而佳兵也。

作者簡介

李曄,唐昭宗(867—904),原名李傑。後改名曄。唐代皇帝(888—904年在位)。僖宗弟。初封壽王。僖宗死,由宦官楊復恭迎立。即位後頗思自強,但均無效。光化三年(900),一度為宦官劉季述等所廢,後雖復位,勢日益衰弱。天祐元年(904),被朱溫迫遷洛陽,旋復被殺。乾寧三年(896),僧人可止進詩,贈紫袈裟,應制內殿。又詔兩街僧、道至內殿談論佛、道,敕在鳩摩羅什譯經處重建草堂寺,敕天下寺觀,設齋行道,禁止民間屠釣。在位期間雖短,但對佛教仍相當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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