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粵匪檄

討粵匪檄

1854年2月,湘軍奉旨剿匪,曾國藩發表了《討粵匪檄》。在這篇檄文里,他說洪匪“舉中國數千年禮義人倫詩書典則,一旦掃地盪盡。此豈獨我大清之變,乃開闢以來名教之奇變,我孔子、孟子之所痛哭於九原”,接著號召“凡讀書識字者,又烏可袖手安坐,不思一為之所也”。

作者簡介,內容簡介,

作者簡介

曾國藩:初名子城,字伯涵,號滌生,謚文正,湖南省長沙府湘鄉縣人。
晚清重臣,湘軍的創立者和統帥者。清朝軍事家、理學家、政治家、書法家,文學家,晚清散文“湘鄉派”創立人。累官至兩江總督直隸總督武英殿大學士,封一等毅勇侯。
討粵匪檄

內容簡介

為傳檄事:逆賊洪秀全楊秀清稱亂以來,於今五年矣。荼毒生靈數百餘萬,蹂躪州縣五千餘里,所過之境,船隻無論大小,人民無論貧富,一概搶掠罄盡,寸草不留。其擄入賊中者,剝取衣服,搜括銀錢,銀滿五兩而不獻賊者即行斬首。男子日給米一合,驅之臨陣向前,驅之築城浚濠。婦人日給米一合,驅之登陴守夜,驅之運米挑煤。婦女而不肯解腳者,則立斬其足以示眾婦。船戶而陰謀逃歸者,則倒抬其屍以示眾船。粵匪自處於安富尊榮,而視我兩湖三江被脅之人曾犬豕牛馬之不若。此其殘忍殘酷,凡有血氣者未有聞之而不痛憾者也。
自唐虞三代以來,歷世聖人扶持名教,敦敘人倫,君臣、父子、上下、尊卑,秩然如冠履之不可倒置。粵匪竊外夷之緒,崇天主之教。自其偽君偽相,下逮兵卒賤役,皆以兄弟稱之,謂惟天可稱父,此外凡民之父皆兄弟也,凡民之母皆姊妹也。農不能自耕以納賦,而謂田皆天王之田;商不能自買以取息,而謂貨皆天王之貨;士不能誦孔子之經,而別有所謂耶穌之說、《新約》之書,舉中國數千年禮義人倫詩書典則,一旦掃地盪盡。此豈獨我大清之變,乃開闢以來名教之奇變,我孔子孟子之所痛哭於九原,凡讀書識字者,又烏可袖手安坐,不思一為之所也。
自古生有功德,沒則為神,王道治明,神道治幽,雖亂臣賊子窮凶極醜亦往往敬畏神祇。李自成至曲阜不犯聖廟,張獻忠至梓潼亦祭文昌。粵匪焚郴州之學官,毀宣聖之木主,十哲兩廡,狼藉滿地。嗣是所過郡縣,先毀廟宇,即忠臣義士如關帝岳王之凜凜,亦皆污其宮室,殘其身首。以至佛寺、道院、城隍、社壇,無朝不焚,無像不滅。斯又鬼神所共憤怒,欲一雪此憾於冥冥之中者也。
本部堂奉天子命,統師二萬,水陸並進,誓將臥薪嘗膽,殄此凶逆,救我被擄之船隻,找出被脅之民人。不特紓君父宵旰之勤勞,而且慰孔孟人倫之隱痛。不特為百萬生靈報枉殺之仇,而且為上下神祇雪被辱之憾。
是用傳檄遠近,鹹使聞知。倘有血性男子,號召義旅,助我征剿者,本部堂引為心腹,酌給口糧。倘有抱道君子,痛天主教之橫行中原,赫然奮怒以衛吾道者,本部堂禮之幕府,待以賓師。倘有仗義仁人,捐銀助餉者,千金以內,給予實收部照,千金以上,專摺奏請優敘。倘有久陷賊中,自找來歸,殺其頭目,以城來降者,本部堂收之帳下,奏受官爵。倘有被脅經年,髮長數寸,臨陣棄械,徒手歸誠者,一概免死,資遣回藉。在昔漢唐元明之末,群盜如毛,皆由主昏政亂,莫能削平。今天子憂勤惕厲,敬天恤民,田不加賦,戶不抽丁,以列聖深厚之仁,討暴虐無賴之賊,無論遲速,終歸滅亡,不待智者而明矣。若爾披脅之人,甘心從逆,抗拒天誅,大兵一壓,玉石俱焚,亦不能更為分別也。
本部堂德薄能鮮,獨仗忠信二字為行軍之本,上有日月,下有鬼神,明有浩浩長江之水,幽有前此殉難各忠臣烈士之魂,實鑒吾心,鹹聽吾言。檄到如律令,無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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