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生育決策是領導者對需要解決的計畫生育的特定問題,運用科學的理論與方法,系統地分析主客觀條件,在掌握大量有關信息的基礎上,提出若干預先方案,並從中選出最佳方案的活動。是計畫生育管理工作中的一項重要職能,是領導者的第一位職責。科學的決策既是整個計畫生育管理工作的前提,也是其他各項管理功能的基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計畫生育決策
- 所屬分類:計畫生育
計畫生育決策是領導者對需要解決的計畫生育的特定問題,運用科學的理論與方法,系統地分析主客觀條件,在掌握大量有關信息的基礎上,提出若干預先方案,並從中選出最佳方案的活動。是計畫生育管理工作中的一項重要職能,是領導者的第一位職責。科學的決策既是整個計畫生育管理工作的前提,也是其他各項管理功能的基礎。
計畫生育決策是領導者對需要解決的計畫生育的特定問題,運用科學的理論與方法,系統地分析主客觀條件,在掌握大量有關信息的基礎上,提出若干預先方案,並從中選出最佳方案的活動。是計畫生育管理工作中的一項重要職能,是領導者的第一位...
計畫生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項基本國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計畫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為基本國策,同年12月寫入憲法。主要內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優生,從而有計畫地控制人口。計畫生育這一基本國策自製訂以來,對中國的人口...
一、充分認識最佳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重大意義 黨和國家始終堅持人口與發展綜合決策,科學把握人口發展規律,堅持計畫生育基本國策,有力促進了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了堅實基礎。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改革完善計畫生育服務管理的決定》是由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國務院於2016年1月5日發布的一項決定 [1] 。中文名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改革完善計畫生育服務管理的決定 通過日期 ...
《決定》是指導新時期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綱領性檔案,標誌著中國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進入穩定低生育水平、統籌解決人口問題、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的新階段。《決定》是中共中央、國務院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圍繞改革發展穩定大局,...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山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已由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於2016年1月22日通過。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山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
2021年8月2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的決定,修改後的人口計生法規定:國家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法規 《關於控制我國人口增長致全體共產黨員共青團員的公開信》(1980年...
《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導意見》,是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最佳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落實人口與計畫生育法,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經國務院同意,提出的意見。2022年7月25日,經...
“十三五”全國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本規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改革完善計畫生育服務管理的決定》(中發〔2015〕40號,以下簡稱中央《決定》)、《國家人口...
《中國的計畫生育》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在1995年8月發布的白皮書,該白皮書對中國採取計畫生育政策的國際背景、國內背景以及取得的成效做出了詳細介紹。目錄 前言 一、 符合國情的戰略決策 二、 造福於民的社會事業 三、 ...
能持久”的指示精神,國家計生委組織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畫生育法》,先後修改了12稿。1988年底,中央認為時機還不夠成熟,決定暫不出台。第三階段是從1989年到1990年。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決定,“為了使計畫生育工作逐步納入法制軌道,...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決議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審議了國務院關於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議案,作出如下決議:一、堅持計畫生育的基本國策。四十多年來,在全國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國計畫生育...
劉延東強調,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是黨中央、國務院著眼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歷史使命和人口與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作出的重大決策。各地區各部門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決策部署上來,堅持計畫生育基本國策,依法實施好全面兩孩政策,改革創新新時期計畫...
二、穩妥有序實施三孩生育政策 (一)依法依規最佳化生育政策。落實《海南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取消社會撫養費,清理相關政策規定,完善配套檔案。將入戶、入學、入職等與個人生育情況全面脫鉤,評優、評先不再進行計畫生育鑑定。依法依規...
第三條實行計畫生育基本國策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應當堅持人口與發展綜合決策,堅持宣傳教育為主、避孕為主、經常性工作為主的方針,實行計畫生育政務公開、村務公開,採取教育、法律、經濟、行政等措施進行綜合治理...
落實三孩生育政策,加快完善政策支撐 4.做好法律法規調整銜接。及時做好新修訂的《吉林省人口計畫生育條例》與相關政策法規有效銜接,大力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全面依法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強化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履職盡責,...
建立計畫生育家庭定期探訪制度,完善“雙崗”聯繫人制度。各縣市區至少建設1個以上“暖心家園”,並保障必要的工作經費。七、強化組織保障 (二十一)完善領導機制。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上來,成立...
青海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 (2002年9月20日青海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6年3月25日青海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關於修改〈青海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
《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貴州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已於2021年9月29日經貴州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根據1997年10月25日福建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關於地方性法規修訂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00年11月18日福建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福建省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第三次...
(2002年10月23日江蘇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4年6月17日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江蘇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4年3月28日江蘇省第十二...
長期以來,本市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人口與發展綜合決策,始終堅持計畫生育基本國策,不斷完善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計畫生育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戶籍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長期保持在95%以上,戶籍人口總和生育率連續18年穩定在1左右,人口增長速度...
中共中央、國務院最近發出的《關於加強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穩定低生育水平的決定》(中發〔2000〕8號),對我國今後十年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發展作出了新的戰略決策,是指導全國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綱領性檔案。為貫徹落實中英文的精神,省...
《中國人民解放軍計畫生育條例》,由中央軍委於2003年4月8日頒布,2003年進行了一次修訂,2014年進行了一次修訂,全法共由七章,計43條組成。《決定》貫徹了黨中央“單獨兩孩”政策和國家有關規定,明確了軍隊人員“單獨兩孩”政策的...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廣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已由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於2021年12月1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1年12月1日 ...
《海南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是為了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的條例。2021年11月,...
《上海市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於2003年12月31日通過,在2014年2月25日、2016年2月23日、2021年11月25日進行3次修訂。2021年11月25日,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關於修改《上海市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對...
三孩政策,是中國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而實行的一種計畫生育政策。2020年10月25日,任澤平發表文章《建議先放開三胎:中國人口報告2020》。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關於最佳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並指出...
根據黨的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的決策部署,需要修訂《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規,依法組織實施。國家衛計委計畫生育基層指導司司長楊文莊表示,修訂後的《人口與計畫生育法》施行之日,就是全面二孩政策在全國...
發揮人口基礎信息對決策的支撐作用,切實推進人口基礎信息共建共享。推動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設,加強人口基礎信息採集和統計工作,加快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整合分散在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計生、統計等部門的人口數據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