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律論:論物質運動平衡律》編輯推薦:《規律論:論物質運動平衡律》所論述的規律和觀點,是從發現和認識物質運動平衡律客觀存在的基礎上,參考有關經典科學規律和理論,結合宋惠昌幾十年對一些事物的觀察思索研究,以《規律論:論物質運動平衡律》的著作方式與廣大讀者共同討論。
基本介紹
- 書名:規律論:論物質運動平衡律
- 出版社:中國工人出版社
- 頁數:236頁
- 開本:16
- 作者:宋惠昌
- 出版日期:2012年5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500851516
內容簡介
圖書目錄
第一章 物質運動平衡律
第一節 平衡
第二節 失衡
第三節 互為失衡關係
第四節 互為失衡關係的平衡
第五節 互為失衡關係的平衡到失衡
第六節 互為失衡關係的平衡與失衡互變發展趨勢
第七節 平衡與失衡形態互變
第八節 條件對平衡與失衡的互變作用
第九節 事物與外部條件的平衡與失衡互變
第二章 物質運動平衡律之源本
第一節 平衡律與基本粒子共體
第二節 平衡律對物質粒子性質形態互變作用
第三節 平衡向對粒子性質轉化作用
第四節 平衡向決定粒子向多樣性物種和形態的方向變化發展
第五節 能質與物質
第六節 能質、物質、平衡律為一體
第二篇 實論——物質運動平衡律與能質是創造宇宙萬物的源本
第一章 物質運動平衡律與能質是創造宇宙天體的源本
第一節 康德的宇宙發展說
第二節 圓與對稱平衡的宇宙
第三節 互為失衡關係的構成——圓、圓矩平衡圈
第四節 宇宙天平
第五節 宇宙趨向完善發展
第六節 宇宙的同步反應——自然平衡同步律
第七節 宇宙爆炸原因
第八節 物質運動平衡律的塑造作用
第二章 物質運動平衡律是塑造地球的精巧工匠
第一節 地球平衡態(失衡勢)的變化
第二節 互為失衡關係的造山運動
第三章 物質運動平衡律對生命起源和物種進化的作用
第一節 奧巴林的生命起源與達爾文的物種進化說
第二節 “生長平衡法則”
第三節 生命源於圓
第四節 生命圓向多種對稱平衡形態進化
第五節 平衡態——失衡勢促使生命趨向完善性發展
第六節 互為失衡關係對生命體變化的決定性
第四章 精神是物質運動平衡律創造的
第一節 從物質反應到生命反應
第二節 從生命反應到精神反應都是互為失衡關係的平衡與失衡反應
第五章 人類和人類社會是物質運動平衡律創造的
第一節 學會平衡是人類產生髮展的規範
第二節 互為失衡關係的平衡是人類社會產生與發展的根本原因
第六章 人類遵循物質運動平衡律創造文化科學
第一節 人類能自覺遵循平衡律改造自然
第二節 互為失衡關係推動文化科學發展
第三節 文化科學的對稱平衡形態
第三篇 證論—平衡律與科學
上篇 平衡律與自然科學
第一章 物理學
第一節 互為失衡關係的物和力
第二節 力與平衡
第三節 功與平衡
第四節 能的守恆與轉化是互為失衡關係的平衡與失衡互變造成的
第五節 物質守恆轉化規律與平衡律
第六節 平衡律在物體存在形態和運動方式中的作用
第七節 物質三態互變與平衡律
第八節 物理定理、方程與平衡律
第二章 化學
第一節 化學平衡
第二節 互為失衡關係的平衡與失衡互變是決定化學變化的本質
第三節 化合物的對稱平衡
第四節 有機物向生命轉化的趨勢
第五節 化學方程式的對稱平衡
第三章 數學
第一節 互為失衡關係是數理的本質因素
第二節 奇數與偶數平衡與失衡互變0
第三節 數學、物理、化學與自然物體的一致
第四節 平衡律方程式
第四章 生命、生物學
第一節 生命的平衡
第二節 生命的圓形
第三節 生命的本質與現象
第四節 生命的特徵
第五節 生命的反應
第六節 生命基因
第七節 生命的進化與發展
第八節 環境平衡與生態平衡
第九節 擺脫圓形的進化傾向
第十節 生命平衡反應律
第五章 中醫理論——《黃帝內經》的科學根據
第一節 陰陽平衡五行說
第二節 生命反應說
第三節 —波動診法說
第四節 辨證施治說
第五節 藥理說
第六節 結論
下篇 平衡律與社會科學
第一章 人類社會構成
第一節 原始社會構成
第二節 階級社會構成
第二章 人類社會活動
第一節 文化藝術
第二節 戰爭、軍事
第三章 人類的社會意識
第一節 心理活動和心理學
第二節 邏輯、邏輯學
第三節 八卦、《易經》
第四節 倫理、道德、法律
第五節 社會平衡物倫律
第四篇 規律論
第一章 物質運動平衡律客觀存在的本質與現象
第一節 對稱平衡的宇宙萬物及其運動形態
第二節 互為失衡關係的萬物內在本質
第三節 平衡與失衡互變發展趨勢
第二章 平衡律對自然、生命、社會規律的支配關係體系
第一節 自然平衡同步律
第二節 生命平衡反應律
第三節 社會平衡物倫律
第三章 能質——宇宙萬物之源
第四章 能質圓矩平衡圈
第一節 萬物互相聯繫統一
第二節 宇宙天平法則
第五章 能質、物質、運動、規律互為一體
第六章 平衡律與各門科學規律的關係
第七章 物質運動平衡律的認識淵源
第八章 平衡律的套用意義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