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標準《核動力廠輻射環境防護規定》(GB6249-2011)對規劃限制區進行了具體的規定:規劃限制區是指由省級人民政府確認的與非居住區直接相鄰的區域。規劃限制區內必須限制人口的機械增長,對該區域內的新建和擴建的項目應加以引導或限制,以考慮事故應急狀態下採取適當防護措施的可能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規劃限制區
- 外文名:planning restricted zone
國家標準《核動力廠輻射環境防護規定》(GB6249-2011)對規劃限制區進行了具體的規定:規劃限制區是指由省級人民政府確認的與非居住區直接相鄰的區域。規劃限制區內必須限制人口的機械增長,對該區域內的新建和擴建的項目應加以引導或限制,以考慮事故應急狀態下採取適當防護措施的可能性。
國家標準《核動力廠輻射環境防護規定》(GB6249-2011)對規劃限制區進行了具體的規定:規劃限制區是指由省級人民政府確認的與非居住區直接相鄰的區域。規劃限制區內...
禁止在規劃限制區內建設可能威脅核設施安全的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的生產、貯存設施以及人口密集場所。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立核設施安全許可制度。...
核電廠應當對規劃限制區內的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必要的扶持。?浙江省核電廠輻射環境保護條例第三章核事故應急管理 第十八條核電廠核事故應急工作按照國務院《核電廠核...
規劃限制區內不得建設易燃、易爆、易腐物品的生產、貯存設施和大型的旅遊、娛樂等設施。第四十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
《條例草案》規定:核電廠所在地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應當在核電廠外圍區域劃定規劃限制區,報省人民政府批准。規劃限制區以反應堆為中心,半徑不得小於5000米。二是明確...
在事故發生持續期間30天內,核電廠規劃限制區外邊界(5km)上的公眾個人最大事故有效劑量為0.0613Sv,甲狀腺當量劑量為0.53Sv;廠址周圍80km範圍內公眾群體所受到的...
規劃限制區的劃定和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第二十四條核設施營運單位應當對核設施周圍環境中所含的放射性核素的種類、濃度以及核設施流出物中的放射性核素總量實施...
省人民政府和核電廠營運單位應當對規劃限制區經濟社會發展給予補償和扶持。第十五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以及新聞媒體、學校等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核安全和...
在集中使用大型電磁輻射發射設施或高頻設備的周圍,按環境保護和城市規劃要求劃定的規劃限制區內,不得修建居民住房和幼稚園等敏感建築。...
將第四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中的“限制發展區”修改為“規劃限制區”。9.《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
在廠區總平面布置、場地建設和取排水設施等方面兼顧四台機組容量進行規劃,其中包括電廠征地、拆遷和場地平整工作按規劃容量一次完成,統一考慮設立非居住區和規劃限制區...
《電磁輻射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在集中使用大型電磁輻射發射設施或高頻設備的周圍,按環境保護和城市規劃劃定的規劃限制區內,不得修建居民住房和...
第二十七條依照國家頒布的電磁輻射防護規定和有關設計規範的要求,需要劃定電磁輻射規劃限制區的建設單位,應當在編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時,提出可能受到電磁輻射...
在集中使用大型電磁輻射發射設施或高頻設備的周圍,以及按環境保護和城市規劃要求劃定的規劃限制區內,不得修建居民住房和幼稚園等敏感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