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組織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辦公室(規劃財務司)設立機構:綜合處(信訪辦公室)、秘書一處、秘書二處、應急管理處、文檔處、發展規劃處、預算管理處、機關財務處等。
工作內容
綜合處(信訪辦公室)工作內容:
(1)承擔本室(司)工作計畫、會議組織、公文運轉、文書檔案、政務信息、督查督辦、安全保密、資產管理等綜合工作;
(2)組織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綜合事務;
(3)承擔人民民眾來信來訪處理工作。
秘書一處工作內容:
(1)擬訂局機關全國性會議計畫,承擔全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會議的組織工作;
(2)承擔局務會和局長辦公會的組織工作;
(3)承擔重要政務事項的督辦工作;
(4)承擔局領導秘書工作,協調安排局領導活動;
(5)承擔重要接待工作;
(6)編報。
秘書二處工作內容:
(1)組織起草局重要會議的領導講話、綜合性報告等重要文稿;
(2)組織起草局重大工作計畫和年度工作要點;
(3)參與全局性、綜合性政策調查研究工作;
(4)承擔政務信息管理工作;
(5)組織辦理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委員提案。
應急管理處工作內容:
(1)承擔應急日常管理工作,擬訂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演練和應急隊伍培訓等;
(2)承擔對地方應急管理的指導工作;
(3)承擔局機關總值班工作,編報值班信息。
文檔處工作內容:
(1)承擔局機關公文運轉、核稿和印章管理工作;
(2)承擔局機關機要、保密和檔案管理工作,並指導直屬單位相關工作;
(3)承擔局機關公文質量的指導和考核工作;
(4)承擔局政府信息公開的管理工作。
發展規劃處工作內容:
(1)編制本系統中長期發展規劃、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裝備條件規劃並組織實施;
(2)擬訂局年度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
(3)承擔直屬單位基本建設項目的監督管理工作。
預算管理處工作內容:
(1)組織編制部門預算、決算;
(2)承擔部門預算資金的申領與下達,監督預算的執行;
(3)組織協調中央補助地方專項建設項目,實施財務管理與監督,組織績效考評工作;
(4)擬訂直屬單位財務管理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
(5)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
(6)承擔本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監督管理;
(7)承擔局機關政府採購監督管理工作;
(8)承擔對局機關財務和直屬單位的審計監督工作。
機關財務處工作內容:
(1)擬訂局機關財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
(2)組織編制局機關預算、決算;
(3)承擔局機關經費預算審核、日常資金核算等工作;
(4)承擔局機關有關經濟契約、協定等的審核和備案工作;
(5)歸口管理後勤服務契約等有關工作;
(6)承擔局房改辦公室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