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民族地區農村法治與和諧社會的構建:以法人類學為視角

《西部民族地區農村法治與和諧社會的構建:以法人類學為視角》是2015年12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何立榮,覃晚萍。

基本信息,內容簡介,作者簡介,目錄,

基本信息

書名:《西部民族地區農村法治與和諧社會的構建:以法人類學為視角》
作者:何立榮,覃晚萍
ISBN:9787509366387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出版時間:2015年12月

內容簡介

在西部民族地區農村,風俗、習慣、習慣法、禁忌、村規民約等社會規範對社會秩序的維繫與和諧社會的構建所起的作用,既有積極促進的一面,也存在消極的因素。要使那些落後的、不利於社會和諧穩定的民間社會規範消亡,並非一朝一夕就能夠實現,它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因為,必須消除這些落後的民間社會規範存在的根基,即經濟基礎和文化基礎,這些落後的民間社會規範存在才能真正消亡。西部民族地區農村的各種民間社會規範,與國家法存在衝突,如何對待和處理這種衝突,事關社會的和諧與穩定。民間社會規範在西部民族地區農村的適用是有著深厚的基礎的。基於西部民族地區農村特殊的地理環境、經濟狀況和社會關係,民間社會規範在調整社會關係中的適用,有其合理性,適用民間社會規範解決糾紛,在特定情況下可能更有效,更能實現案結、事了、人和。如果一律以國家法作為解決糾紛的依據,有時很難達到預期效果,甚至會激化矛盾。因此,國家法在某些情況下有必要做一些讓步。
要通過多種途徑,促進民間社會規範與國家法的融合。要有效地向民族地區農村推進國家法,必須創造相應的條件,如果這些條件尚不具備而強行推進,既會遇到阻力,也不利於社會秩序的穩定與和諧。

作者簡介

何立榮,男,1970年出生,廣西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碩士生導師,主要從事法理學、刑法學研究。兼任中國法學會理事,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會理事,廣西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廣西法官學院兼職教授,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員,廣西高級法院法律諮詢專家等。

目錄

緒論
一、本課題研究的意義
二、學界對本課題研究的現狀和不足
三、本課題研究的思路、方法和主要內容
四、田野調查情況
五、結論
第一章 歷史上的民間法
一、苗族埋岩
二、侗族侗款
三、瑤族石牌
第二章 當前西部民族地區農村中的民間法
一、成文民間法
二、不成文民間法
第三章 民間法的運作
一、廣西靖西縣錄峒鄉“婚內”強姦案
二、十八家通姦案
三、金秀鎮三片村偷松木案
四、長垌鄉三角村偷八角案
五、三角鄉郎旁村車禍案
六、金段屯故意傷人案
七、村民“祭龍”糾紛
八、“苗子”狗肉店店名糾紛
九、村民王××偷雞案
十、大倮者村委會小倮者上寨村小組林地糾紛案
十一、村民周××與劉××婚姻彩禮糾紛案
十二、大花簸膩村婚姻調解案
十三、老寨村的土地糾紛
十四、村民舒××的煩惱事
十五、討秋筍糾紛
十六、採石引發的糾紛
第四章 國家法與民間法的衝突和調適
一、民間法在與國家法的衝突中的地位
二、不同地區民間法作用的差異
三、民間法與國家法關係的發展趨勢
第五章 西部民族地區農村的刑事法治
一、衝突與調適:民族地區農村刑事法治中的國家法與民間法
二、退與進:國家法在民族地區農村刑事法治中的適用
三、刑法在民族地區農村的變通
四、刑事和解在民族地區農村的提倡
第六章 西部民族地區農村立法問題調查研究
一、西部民族地區自治立法的現狀、問題及成因
二、西部民族地區自治立法的原則
三、自治法規變通法律、行政法規的範圍與限制
附錄1:三江侗族自治縣自治條例
附錄2:金平苗族瑤族傣族自治縣自治條例
第七章 西部民族地區農村法治文化建設調查研究
一、村民法律意識中存在的問題
二、村民法律意識中存在的問題的民間法分析
三、加強西部民族地區農村法治文化建設的對策
附錄1:“西部民族地區農村法治建設”調查問卷
附錄2:調查問卷統計表
第八章 西部民族地區農村依法行政調查研究
一、西部民族地區農村實施依法行政面臨的問題
二、西部民族地區農村實現依法行政的對策
第九章 西部民族地區農村多元糾紛解決機制調查研究
一、我國西部民族地區農村的糾紛
二、西部民族地區農村糾紛解決方式
三、構建和諧的西部民族地區農村糾紛解決機制
第十章 出嫁女土地權益保護問題調查研究
一、 “出嫁女”問題的由來及其現狀
二、民間法語境下的“出嫁女”土地權益
三、國家法視野下的“出嫁女”土地權益
四、國家法與民間法在“出嫁女”問題上衝突的根源
五、解決“出嫁女”問題的路徑
第十一章 關於村民自治的調查研究
一、村民自治制度的產生、發展及其重大意義
二、合寨村村民自治制度實施情況及取得的成就
三、合寨村實施村民自治的經驗
四、合寨村實施村民自治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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