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草原監理站

2005年3月,自治區編制委員會批准成立西藏自治區草原監理站(藏機編髮[2005]6號),為自治區農牧廳管理的正縣級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藏自治區草原監理站
  • 職能:負責草原所有權
  • 時間:2005年3月
  • 現任領導:馬少軍
機構編制,主要職能,現任領導,

機構編制

內設草原監理科、草原監測與保護科、綜合科;核定編制10名,領導職數2名;經費來源為財政全額撥款、實行收支兩條線。2007年1月,自治區組織部、人事廳批覆為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事業單位(藏組發[2007]8號)。
根據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成立自治區落實和完善草場承包經營責任制領導小組的通知》(藏委[2004]8號)精神、《西藏自治區冬蟲夏草採集管理暫行辦法》(政府令第70號)的相關規定和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成立西藏自治區草原防火指揮部的通知》(藏政辦發[2007]109號)精神,自治區落實和完善草場承包經營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冬蟲夏草採集管理辦公室和草原防火指揮部領導小組辦公室均設在自治區草原監理站。

主要職能

一、根據有關授權,對草原保護、管理、建設、利用實施監督,對違反草原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查處。
二、負責草原所有權、使用權的審查登記,發放所有證和使用證,辦理草原徵用和臨時使用的有關事宜,指導草原使用權的合理流轉,處理草原權屬爭議。
三、監測草原載畜量,組織實施以草定畜、草畜平衡制度;對嚴重退化、沙化、鹽鹼化、荒漠化的草原和生態脆弱區的草原,組織實施禁牧、休牧制度。
四、編制全區草原資源動態監測規劃、計畫,組織、指導全區草原生產力測報、草原生態系統變化趨勢的監測。
五、負責草原防火及草原鼠害、病蟲害、毒草監測預警、調查和防治工作。
六、按照《西藏自治區冬蟲夏草採集管理暫行辦法》(政府令第70號)的規定,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冬蟲夏草採集管理和資源保護工作。

現任領導

自治區草原監理站站長:馬少軍
自治區草原監理站副站長:次仁旺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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