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工商業聯合會

西藏自治區工商業聯合會和總商會是自治區黨委、政府領導的以非公有制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為主體的人民團體和商會組織,是黨和政府聯繫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橋樑紐帶,是政府管理和服務非公有制經濟的助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藏自治區工商業聯合會
  • 內設:11個職能部門
  • 下轄:2事業單位
  • 合併掛牌:5個機構
簡介,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主要職能,現任領導,

簡介

工商聯和總商會工作是黨的統一戰線工作和經濟工作的重要內容,是具有統戰性、經濟性、民間性的人民團體。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形勢下,做好工商聯工作,對於堅持和完善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推動西藏跨越式發展、長治久安和堅持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具有重要意義。

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

西藏自治區工商聯和總商會內設11個職能部門,其中5個合併掛牌機構(機關黨委、政工人事處、政策研究室、監察室、全區非公有制企業工會聯合會);下轄2事業單位,1個協會(西藏自治區民營經濟發展協會)。
1.辦公室(機關黨委、政工人事處、政策研究室)
2.紀檢組(監察室),
3.組織會員處(自治區非公有制企業工會聯合會)
4.宣傳教育處
5.經濟聯絡諮詢處
6.總商會秘書處
7.信息中心(培訓中心)
8.後勤服務中心
(其中信息中心、後勤服務中心為事業編制)
自治區編委核定本會機關行政編制36名,事業編制11名,其中地廳級領導職數5名,正處級領導職數7名,副處級領導職數8名,廳級非領導職數1名,正處級非領導職數2名,副處級非領導職數5名。

主要職能

(一)自治區工商聯和總商會在自治區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經濟制度,堅持團結、服務、引導、教育的方針,全面加強思想、組織、作風、制度建設,不斷增強凝聚力、影響力、執行力,努力發揮在黨的統一戰線工作和經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把工商聯和總商會建設成為政治堅定、特色鮮明、機制健全、服務高效、作風優良的人民團體和商會組織,促進我區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為西藏的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作出新的貢獻。
(二)認真做好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引導和教育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愛國、敬業、誠信、守法、貢獻”,做合格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深入開展優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評選表彰活動,大力宣傳先進典型事跡,加強輿論引導,營造有利於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的良好環境。
(三)積極參與自治區政治、經濟、社會、文化中重要問題的政治協商,發揮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作用;加強調查研究,分析判斷非公有制經濟運行情況和經濟運行態勢,收集、發布相關信息,提出政策性建議。
(四)積極推動各級黨委和政府切實加強對工商聯工作的領導,認真研究加強和改進工商聯工作的意見,促進與相關部門的協調合作,為工商聯開展工作創造更好的政策環境和輿論氛圍。
(五)引導和教育非公有制經濟人士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樹立義利兼顧、以義為先理念,加強企業文化建設,積極參與光彩事業及社會慈善事業,自覺履行社會責任,致富思源、回報社會,為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作貢獻。
(六)加強非公有制經濟領域黨組織建設,引導和教育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支持所在企業建立健全黨組織,為黨組織開展活動、發揮作用提供必要條件,擴大黨組織和黨的工作覆蓋面;負責聯絡指導各地(市)和縣級以下基層工商聯組織建設工作;指導全區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工會、共青團和婦聯等群團的組織建設工作。
(七)負責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政治審查和政治推薦,積極推動建立健全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綜合評價體系工作。
(八)參與政府開展對非公有制經濟的專題調研,為會員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提供經濟、培訓、信息、法律和對外聯絡服務,幫助會員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生產技術和產品質量、促進經濟和納稅工作,加強與金融機構合作交流,協調幫助企業解決投融資問題。
(九)負責積極開展對會員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服務協調管理工作;協助會員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處理經濟糾紛,參與經濟仲裁和法律維權,代表和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準確反映會員的意見、建議和要求。
(十)積極探索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服務載體和機制,為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提供信息、法律、融資、技術、人才等方面服務,幫助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更好推進結構調整和自主創新,不斷增強市場競爭能力、抵禦風險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十一)加強與區外工商界的交流合作,加強與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工商界的交流合作,加強與國外工商界的聯絡交流,推動經貿合作和技術引進;積極開展民間外交,更好地為非公有制企業開展國際合作提供服務。
(十二)充分發揮工商聯和總商會的商會作用和在行業商會(協會)、異地商會(協會)組織中的積極作用,管理行業商會(協會)、異地商會(協會)和同業公會等社會團體。
(十三)牽頭管理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人員的專業技術資格(職稱)評定工作,並納入當地人事(職改)部門統一管理。
(十四)管理會屬企業、事業單位。
(十五)承辦自治區黨委、政府、全國工商聯及黨委統戰部等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阿沛·晉源:主席
李瑞富:常務副主席
普布次仁:副主席
劉炳行: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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